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真正对“工程质量负责”而不是“仅对来样负责”。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建筑材料取样送检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也就是在建设(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现场取样,与见证人员共同送至有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宣传力度不够,管理不规范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特别是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只管传… 相似文献
2.
3.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11):31-34
豫建建〔2 0 0 2〕 86号各省辖市建委 (建设局 ) ,省直有关厅局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现将《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建设厅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2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建筑工程施工中,试块强度是涉及结构安全,同时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的主要质量强度信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还专门就试块强度检测作出了严格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对试块强度的控制,不仅反映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建设、监理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当前,随着基本建设任务的迅速增加,建筑市场进一步扩展,不少施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施工企业队伍素质较低,技术力量薄弱,致使近年来在原材料取样特别是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等取样中存在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现象,导致检测单位按来样签发的检测报告,往往不能真… 相似文献
6.
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6)
<正>甬城管〔2014〕108号各有关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4年6月27日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管理,规范质量验收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 相似文献
8.
9.
10.
11.
1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98-99
<正>晋建质规字〔2022〕202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原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141号)、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建设单位质量检测首要责任(一)明确检测委托主体。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相似文献
13.
1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7)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专业质监站: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人教[2001]162号)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上程师培训及考试实施意见》(建办人教[20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为了加强我市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成立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上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试委员会"),组织协调全市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专业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考试工作。市考试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质监总站,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二、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专业一级质量临督工程师的培训、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建设部确定后,我们将及时通知各地区、各单位。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专业二级质量监督师的培训、考试工作,我们将根据建设部的总体部署研究确 相似文献
15.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8)
<正>京建法[2015]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16.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0)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7.
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3)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原《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00]102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 相似文献
19.
2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8)
<正>京建法[2015]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