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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刑法修正案(八)》以及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社区矫正在立法上予以定义和定位。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在中国的施行时间不长,紧跟国家司法改革的脚步,积极响应司法改革的号召,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中前进。以乐山市市中区调研的结果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联系全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还需要健全机构和备置必要设备,科学合理配置人员,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宣传力度,科学、合理地管理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继我国刑事法律中有关社区矫正内容的确立,加快研究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社区矫正可谓是"四位一体",既是刑罚种类,又是行刑方式,还是行刑场所和行刑活动。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应与《监狱法》的修改一并考虑,并且把死刑立即执行的法条也纳入进来,统一取名为《刑罚执行法》,遵循法律出台修改先实体再程序后执行的自然逻辑顺序,即《刑法》——《刑事诉讼法》——《刑罚执行法》,而不宜搞单独的《社区矫正法》。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对罪犯的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也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和降低行刑成本。但是,由于受我国重刑思想的影响、社区矫正制度法律的缺失以及非监禁刑罚配套措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因此,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应更新刑罚理念,修改相关法律,制定《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主体,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矫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从而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指导社区矫正试点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效力太低,造成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中执行不力。我国应该制定专门的、隶属于刑事执行法体系的社区矫正法,统一社区行刑的方式,建立有剐于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教育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在整个社区矫正阶段,应当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在不同的时期所呈现出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措施,制定不同的教育矫正计划,以充分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我国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法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立法过程中,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考量,对于审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取向具有重要意义。共同原则、矫正小组职责、评估机制、法律监督与被害人救助等问题,直接关系着社区矫正工作方式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作为地方性立法,应当坚持与刑法、刑诉法的刑事法治精神保持一致,并充分体现地方社区矫正工作需求。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从2011年明确规定于我国《刑法》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不断改进和完善,2012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生效实施,对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环节仍存在着不少问题。笔者通过对北京市某区检察院2013到2014年以来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工作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现状和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为两条主线,探究实践中如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9.
论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制度改革发展的新生事物.是社区与对非监禁人员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结合的良性产物。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不送进森严壁垒的监狱,而是走进社区相对自由地接受教育,这就是社区矫正,就是与监禁行荆方式相对的非监禁行刑方式。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作为通过改造使罪犯更好的重新融入社会的有效手段,该项工作同时也很好地顺应了宽严相济这一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潮流,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性.但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相对晚,在十几年的摸索中取得了很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笔者在寻找问题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前列的辽阳市的一些做法,希望能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中问题的解决发挥一点作用.  相似文献   

11.
开展社区矫正作为我国行刑方式改革的措施之一,其发展将对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产生重要影响。我国监狱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现行方式是服刑期满释放回归社会,这一方式存在着不能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不能克服监禁化的弊端等问题。需要对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现行方式进行改革,确立假释为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主要方式之一。建立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新的途径,将有助于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法将监护作为补足自然人行为能力之手段,导致监护被行为能力侵蚀和遮蔽,于功能上由关爱走向限制。法律剥夺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的自我决定权,致使被监护人不得不托庇于监护人。《民法典》引入意定监护,本为克服法律整齐划一规定之不足。但由于与行为能力挂钩,意定监护困顿于监护人选择的狭窄视角,极大地减损了功能矫正力度。解开意定监护功能异化之结,需要找寻在不违背基本法理情况下将意定监护与行为能力脱钩的办法。通过目的解释,经由解释论路径重构行为能力与监护关系,使意定监护回归本人利益保护这一立法目的,系可行的路径。对《民法典》第28条和第33条作目的性限缩,将其限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欠缺情况下监护的适用;而将行为能力非欠缺时的监护,视为一个立法未予规定之悬而未决的问题,通过运用民事法理和适用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调整,系可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的性质关乎其今后的发展方向,针对我国现阶段社区矫正改革无法深入的实践现状,必须对社区矫正的性质进行准确定位,由此引发对社区矫正有关的处遇定义、理论根基、价值理念、法律规定、国外经验的思考,最终认定其为一种综合性的非监禁处遇措施,并在正确定位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构想。  相似文献   

14.
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方法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现监狱工作新跨越的突破口。在继承以往有效的教育改造方法的同时,应对个案矫治、亲情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回归教育进行新的探索,赋予其新的内涵,从而带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在新的起点上的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15.
矫正项目的出现与发展源自于监禁教育刑思想。作为监狱系统专门用来实现罪犯某个具体矫正目标的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可操作性的干预措施或课程,矫正项目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价值。矫正项目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多学科性、规范性、整合性和开放性等特征,是教育改造罪犯比较先进的一种新型手段和有效载体,对于创新教育改造具有重大借鉴价值和广泛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的性质关乎其今后的发展方向。针对我国现阶段社区矫正的实践现状,必须对社区矫正的性质进行准确定位,由此引发对社区矫正有关的处遇定义、理论根基、价值理念、法律规定、国外经验的梳理,最终认定其为一种综合性的非监禁处遇措施,并在正确定位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构想。  相似文献   

17.
南京市鼓楼区是江苏省社区矫正示范区创建单位,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形成了诸多有特色的做法,值得其他地区借鉴。鼓楼区的实践也启示我们对社区矫正组织管理机构改革、审前评估、各类矫正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公安机关介入社区矫正的角色定位等诸多问题进行思考。针对其中的问题,应当从社区建设、非政府组织培育和推进个性化矫正方面入手,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一项刑罚执行措施与罪犯瑰造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社区矫正的特殊组成部分,通过社区矫正与未成年人服刑工作的结合,可以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及心理。解决未成年人服刑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立法系统性、管理制度独立性、对象适用广泛性、监管手段全面性等存在不足。可以借鉴国际社会未成人社区矫正经验,总结本土化的社区矫正谋略,探索地方实践模式,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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