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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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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年终,人们送走了最“慈悲”的腐败案——余斌“用受贿款扶贫济困”案,又迎来了文建茂受贿案的二审判决。可以这样说,“慈悲”贪官余斌在社会上引发的争议刚刚消散,这里文建茂案又把“受贿济贫”推上了高潮。这些贪官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受贿济贫”当成自己规避获罪的法宝,也让人们不自觉地感到贪污腐败原来也可以游离于法理之外。  相似文献   

2.
江苏省南通市交通局原局长管贵方,因受贿锒铛入狱,对称他为“贪官”,直觉得“冤”得慌。他说:“我还算不上是贪官。人家送钱给我,我本来是不要的。我要人家带回去,人家不带。我总不能不讲人情,驳人家的面子呀!”一番道白,人们不得不“由衷”慨叹:原来贫官也“做人难”,有一本“难”经哪!  相似文献   

3.
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的干部群众中掀起了一场关于贪官是否廉洁的争论。争论的中心人物是该市国家安全局原局长闪步轩,他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及金额100余万元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贪官廉洁论”是总论,其下还有三个分论,一是“将功抵罪论”,二是“礼尚往来论”,三是“好于大贪论”。这些论调,开始是由闪步轩的辩护律师“发明”出来的。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想尽一切办法为当事人寻找理由,使法院能从轻判罪。我们无须责怪他们如此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他们所列的这些理由,也不是什么“新发明”,其实是贪官们早就用滥了的遁词。…  相似文献   

4.
时下贪官受贿不是新闻,贪官“拒贿”也不是新闻。疯狂敛财200万元的广东省普宁市原市委书记丁伟斌有“拒贿四招”:当场拒收,事后回赠,事后退还,节后上缴。一段时期平均每月受贿10多万元的江苏省南通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原主任向新明有“三不收原则”:不熟悉的人送钱不收,敏感期不收,事没办成不收。盗亦有道,“拒贿”的贪官有着“辩证”的受贿观,即不能不收,也不能全收,前者是因为贪,后者是因为怕。究竟哪些能收哪些不能收,各自都有自己的“体验”:有的收小不收大,化整为零,防着被“一枪放倒”;有的收大不收小,…  相似文献   

5.
奢靡程度令检察官傻眼 王贤泸家里的奢靡,让办过许多大案、见多识广的检察官傻眼了。“大型围企领导与省里地市的干部,在受贿犯罪金额上不对等,数额差别太大。”一位检察官十分感慨。  相似文献   

6.
《政府法制》2006,(6):1
新闻背景最近,做善事的“好贪官”忽然多了起来,首先让人想到的是“用受贿款扶困济贫”的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现在,“好贪官”的队伍中又多了一个文建茂。2004年12月23日,湖南省君山区人民法院对余斌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余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二、依法将被告人余斌受贿所得9.5万元及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05年7月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与前者不同的是,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教育局原局长文建茂拿他做的“善事”与法律讨价还价,并得到了实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上诉后二审法院在认定文建茂的捐赠款可以抵扣受贿款、收受相关单位礼金属于人情往来的情况下,判决上诉人文建茂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出狱当晚,文建茂在家放鞭炮、办酒席大肆庆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期《“受贿济贫”是与非》一文)  相似文献   

7.
高粱 《检察风云》2005,(1):14-15
从“夫妻共贪”的角度看,今天的贪官与古代相比没有更多的发明创造。唯一不同的是,古代夫妻受贿后朝廷只砍官老爷的头,而在今天的法治社会里,却出现了夫妇同入监牢的奇观。确实,从近年来官员腐败案件看,“贪内助”帮助官老爷受贿或者直接受贿,导致贪官夫妇一同在法庭上“唱戏”  相似文献   

8.
一位朋友对行贿者好有一比——贪官“饲养员”。意思是说,贪官既是他们自己“贪”出来的,也是某些“饲养员”“喂”出来的。这个比喻真如醇香老酒,越品味道越绵长。将行贿者“暗喻”为贪官“饲养员”的,还有“云南红”酒业董事长武克钢先生,他公司的大会议室里赫然写着“支持政府搞廉洁,官员到此莫伸手”的标语,并有两句喊得很响的口号。一句  相似文献   

9.
练洪洋 《政府法制》2009,(20):42-42
重庆大渡口区副区长顾绯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多个规划设计公司和开发商的“好处费”200多万元。顾绯在受审时称“那只是礼尚往来,不是受贿”。为什么贪官总爱把收受贿赂说成“礼尚往来”?盖因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讲求礼尚往来。如果从传统意义上说,受贿的行为当然不能界定为“礼尚往来”。“往来”是平等的、互动的—像过年,  相似文献   

10.
张珊 《检察风云》2005,(1):11-13
这些年,就在一些高层贪官及其子女的问题被逐一暴露和查处、在党内外的各种会议上成为“反腐教材之际,一些当时还在位的高官却并没有因此而住手。相反,他们放纵子女经商并谋利或洗钱的胆子越来越大,犯罪数额也越来越惊人。这当中的典型例子有: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原国电公司总经理高严、原国家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林孔兴,等等。这些官员的家族人员经商,是以高官的顶戴(权力作支撑的,因而又被一些人称为“顶戴经济学”。“政商家庭”所奉行的“顶戴经济学”,的确比官员直接受贿手法更…  相似文献   

11.
黄祺 《政府法制》2013,(31):38-39
本来是审贪官,却让风马牛不相及的中国科学院“恶心”了一把——近日,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嫌受贿受审。9月10日,张曙光在北京市二中院法庭上供述,他将受贿的巨款用于为参评院士做准备,因为这个事情“需要用钱”。  相似文献   

12.
1999年元月6日至8日,成千上万名玉林市民不约而同的涌向市中心的南江会堂,亲眼目睹了昔日威风八面的原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受贿及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公开审理。随着公诉人一声声铿锵有力的控诉,李乘龙这位巨额受贿和不能说明财产来源高达1000余万元的“广西第一贪官”,丑恶面目昭然于世。他是采取什么招术大肆受贿敛财的呢?令你闻所未闻。  相似文献   

13.
反贪倡廉,是古今中外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各个朝代处置贪官的法律各有所不同,古人是如何处置贪官的呢?春秋以前将贪赃枉法称为“墨”罪,秦汉时称之为“受赇枉法”.赇,据东汉许慎所编的字典《说文解字》的解释,是“以物枉法相谢也”,即用财物恳求违法裁断.受赇枉法在汉朝是重罪,行贿的受贿的一律处以“司寇”刑即将罪犯发往边境刺探敌情.按照行贿、受贿的钱财“赃”数额多少来量刑,魏、晋的法律专门设立“请赇”篇,集中规定这方面的罪名处罚方法.唐朝对受财枉法罪处刑较重,赃值绢一尺处杖一百,以上递增,至赃值绢十五匹以上处绞刑,犯受财枉法罪的官员不得享受诸如八议、官当、上请、减刑、免官、赎罪等等特权.唐朝诸帝虽号称礼待臣下,但对于贪官惩治常常不留情面,经常是“于朝堂集众决杀”、“重杖一顿处死”,以威吓朝臣.五代后唐时,有一次抓住了一个贪污官府财物的贪官,宰相向唐明宗李嗣源报告,请求赦免那个贪官.唐明宗说:“食我廪禄,贪我钱粮,苏秦复生,说我不得.”执意将这贪官杖毙朝堂,为文武百官之戒.贪污官府财物的贪官,在古代称之为“主守盗”或“监守自盗”.在各类贪官中这种贪官要受的处罚最重,因为监守自盗直接损害统治者“家天下”的利益,难怪唐  相似文献   

14.
贪官都是一些无耻之徒。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22.5万元。但余斌向法院出示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以此“证明”自己“不构成受贿罪”,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行为开脱。河南省郑州市南曹乡原乡长樊淑玲受贿索贿85万元,为了给自己开脱罪责,竟然在法庭上哭喊“我受贿是为了准备扶贫”云云。本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多的时候是用于税收宣传中,而在这两个贪官的口中,却成了自己受贿的遮羞布。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在单…  相似文献   

15.
在最近的一次企业家论坛上,云南一私企老板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每个人都骂腐败,但你们想没想过,这些腐败是怎么来的?贪官又是谁喂出来的?我认为,贪官是我们‘喂’出来的,受贿是我们‘行’出来的。搞出这么多的腐败,我们企业界是有责任的。”为此,他还公布了他在遇到刁难时,  相似文献   

16.
据去年11月12日《检察日报》报道,山东省滕州市工商局原局长秦某涉嫌受贿,检察机关指控其在1994年至200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40余万元。办案检察官介绍,秦某收受贿赂的绝大部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春节和中秋节期间。近年来,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过程中,这是经常遇到的现象:贪官利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了好处,每到节日,他人便以看望、交流为名,登门拜访,送上一份厚礼,以示感谢,贪官则认为自己的“帮忙”应该得到回报,也就心甘情愿地收下了对方为此送来的感谢费,这一行为毫无疑问已构成了受…  相似文献   

17.
与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贪官相比,广西灵山县原副县长谢 秀祥不同凡响的"贪技"在于:她"伸手"时机相反:一般贪官趁在 位时搜刮民脂民膏,而她在退休多年后才跃跃欲试;捞钱手段特 别:一般贪官直接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而她则通过"商业运作"将 银子"洗"进腰包;寻找"搭档"另类:一般贪官通过妻儿或情人背 后操作,而她则雇请一个"外人"做伙伴一起大发横财;审判场景 不同:一般贪官站在被告席上痛哭流涕"忏悔",而她则精神抖擞 地与检察官斗智斗法--  相似文献   

18.
以移民、签证欺诈类罪名驱逐遣返,早在十余年前便已成为中美合作反腐的一种尝试。在此背景下,美国联邦法院首次起诉中国外逃贪官。对中国外逃贪官的判决结果,将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2015年3月中旬,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披露,他们决定起诉逃往美国的一对中国贪官“夫妇”——前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并可能将其遣返中国。该名检察官还称,这对贪官夫妇将被美国联邦执法人员以移民欺诈和洗  相似文献   

19.
前不久和朋友聊天,谈到贪官话题,一人“放炮”:“55岁以上、地市任职、副处以上,一准是贪官,‘老虎’‘苍蝇’之别罢了。”此话一出,立刻引来激烈争论。虽然最终持此观点者承认过于偏激,考虑欠周,但亦可看出,中央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竟让一些人误判腐败形势,放大实情,动辄把一个群体一棍子打死。何以至此?  相似文献   

20.
陈卫  晓萍  易红 《检察风云》2004,(15):48-49
今年2月中旬,“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揭晓,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健名列榜首。其实,只要翻开谢健的历史,处处可见“杰出”的记录。尤其是近年来,“江苏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尽被其收入囊中,人们形容她成了奖牌“收割机”。梅花香自苦寒来。但凡了解谢健的人们都知道,这些成打的奖牌,是她用热血和汗水浇灌出来的,是她忘我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结晶。五年查办41名处、厅级贪官一个区检察官创下的纪录初见谢健,给人第一印象是清秀文静,温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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