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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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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胜 《法制与社会》2013,(35):197-198,206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也对送达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在基层人民法院的送达实践中,主体的送达方式为电话送达、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具体针对法律规定的六种送达情况进行调研,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但是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过于原则加之司法实际中的种种情况,导致"送达难"的产生。本文指出需要深化对送达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国外主要国家送达制度,提出我国送达制度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3.
送达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送达理论的司法倾向使行政法学者们基本上忘记了其在行政法学中的重要地位。理论研究的滞后和偏向对行政法治实践造成了负面效应。我国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了送达,但行政诉讼中的送达和行政法中的送达不可一概而论,原因在于行政诉讼中的送达仍然是司法上的送达。行政程序法以及其他行政实体法对行政行为的规制若要有效,就必须注意到行政行为中的每一个环节,其中在行政程序中疏漏送达制度是非常致命的。在制定行政程序法典时应当将行政行为送达作为重要的行政法制度确立下来。一方面,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中应当有行政行为送达的板块,使其成为独立于司法送达的特别送达制度,使其从行政行为生效这个狭窄的理论范畴中独立出来。另一方面,行政行为送达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应当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具体化。  相似文献   

4.
《法学》2007,(10)
涉外送达难是近年来我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务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它对缓解目前涉外送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仅仅依靠司法解释来解决涉外送达难问题,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充分发挥立法解释的作用,修改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文,来完善我国的涉外送达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宋林岭 《法制与社会》2014,(1):40-41,45
由于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化、原则化,缺乏操作细则与具体措施,导致目前法院电子送达实践存在很多问题,各地法院执行标准也不统一。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就新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制度进行研究,提出几点规范与完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熊理思 《中国审判》2014,(12):94-95
自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以来,专递送达已成为不少法院优先适用的一种送达方式。但作为邮寄送达的一种,其在立法上仍受到“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适用的限制。尴尬的法律地位,使法院专递送达制度在司法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困惑。  相似文献   

7.
陈贝 《法制与社会》2013,(26):51-52
送达是连接民事诉讼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一项重要的工作。留置送达作为法定送达方式中的一种,有着其他送达方式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有关留置送达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带来的困难越加凸显,给基层法院的工作带来困难。文章从留置送达的释义出发,分析了当前留置送达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域外的经验,提出了几点完善留置送达制度的探索。  相似文献   

8.
宗玲 《法学杂志》2007,28(6):124-126
"送达难"中最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确定送达地址的问题,我国现行民事送达制度近几年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依然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难题,这也为送达制度的下一步完善提出了具体课题.在大力彰显"公正"、"效率"与"诚信"的理念指导下,在社会上建立普遍意义上的送达地址申报与变更制度,并扩大推定送达的适用范围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9.
在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送达是民事诉讼和民事仲裁的重要环节。电子送达则是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送达方式,其立足于国际司法协助制度之中,具有新的内容和特色。实践中,域外电子送达的方式包括电子邮件送达、网上公告送达和国际司法协助送达。域外电子送达顺应现代办公模式的新发展,有利于提高涉外诉讼效率和维护司法公正。当前域外电子送达面临着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配合、国外法律不允许的情形。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完善域外电子送达的相关立法、强化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完善双边司法协助机制。  相似文献   

10.
李乐 《法制与社会》2011,(25):30-31
本文以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为出发点,结合司法实践分析了现行送达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从细节上完善现有送达方式,并对电话、短信等新型送达方式以及如何减少送达工作的阻碍等进行了简要论述,以期为破解"送达难"提供广阔思路。  相似文献   

11.
仲裁文件的送达是顺利进行仲裁程序的基础,关系着其他仲裁程序的启动,对仲裁庭和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送达方式的规定,《示范法》中的送达规定与我国仲裁实践是有一定出入的,我国的应完善和统一送达方式的规定,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2.
一、公告送达的性质和特征公告送达,是人民法院采用公告形式,晓喻受送达人,要求受送达人在法定期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送达的文书或为一定诉讼行为的一种诉讼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这一规定明确了公告送达的性质,即公告送达是法律设立的一种推定送达.公告发出后在一定时间内,  相似文献   

13.
海峡两岸日益交往密切,涉及两岸通婚、继承以及经贸投资等各种纠纷不断增加,两岸间能否及时有效地送达司法文书及司法外文书(下称文书),已成为促进或阻碍两岸民商事关系的一个重要问题。至今,两岸尚未有任何正式的有关送达事项的官方安排,仅有通过民间机构达成一个关于公证书送达的协议。本文全面论述了两岸间文书送达的涵义、性质和特点,分析了两岸现行有关送达制度的缺陷,提出了构建两岸民商事送达制度的基本思路,力图为建立两岸有效的文书送达制度提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以目前我国民事诉讼送达制度为出发点,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分析现行送达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对送达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然而随着司法实践中各种"送达难"问题的出现,不采用其他送达方式而是滥用公告送达的现象也日益凸显。一、违法、滥用公告送达的原因分析  相似文献   

16.
对民事诉讼送达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送达作为必要的诉讼行为 ,贯穿于诉讼始末 ,对于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引起相当的关注。本文就当前民事送达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完善作一探讨。一、民事送达行为主体的确定问题民事送达是一种民事诉讼行为。一般认为 ,民事诉讼行为主体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三种 ;在特别情况下(如民事抗诉案件) ,还包括检察院。民事诉讼行为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因实施的行为不同而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不同的诉讼义务。通观我国民诉法第七章期间、送达的规定 ,对于送达主体并无…  相似文献   

17.
《中国律师》2004,(11):89-89
1、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法院可以通过国家邮政机构开通的法院专递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这种送达与人民法院的直接送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的邮寄送达地址。当事人拒绝提供该项内容或者提供内容不准确的,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规定》明确三种情形不得使用法院专递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法律规…  相似文献   

18.
为解决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现拟以房山法院民一庭邮寄送达工作为例,对该规定的相关适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其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建议,增强相关规定的适用性,进一步提高送达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项规定对维护被告人权利有着积极作用,但却忽视了当事人的另一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应规定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害人制度。一是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相似文献   

20.
德、日、法、美四国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送达,就是将诉讼文书送出并交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送达行为的操作规程,包括送达的主体、程序、方式、法律后果等,构成民事诉讼送达制度,它是诉讼程序有序进行、实现诉讼程序预期目的、确保程序公正和效益的统一的保障,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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