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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伍晓阳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7(4):59-61
中国古代文艺思想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学接受思想和接受经验。老子的“虚静”观、朱熹的“涵泳”说、孟子的“以意逆志”、严羽的“妙悟”说等,它们科学地揭示了文学欣赏的一系列美学规律,呈现出中国古代文学接受思想的大致轮廓。 相似文献
2.
王娆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7,(1)
从中国的“仁义”观和西方的“正义”观探析古代中西方的法律价值王娆余辉*法律是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不同时代、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人们以不同的价值取向,对诸多法律问题给以理解、注释和回答,构成了丰富的法律思想文化。本文试从法律思想入手,对古代中西方的法律价...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死刑适用是在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中进行,而这种法律文化对死刑的适用具有制约的作用。中国古代死刑在适用原则上是慎刑,这与中国古代认为“人命至重”有关。同时,中国古代死刑适用中受到三个方面文化因素的制约,那就是“天人和谐观”、报应观、“无讼”的盛世观和仁政观。为了应以上原则和文化的需要,中国古代在死刑适用上创制出对死刑案件的分类,进而对不同类别的死刑案件分别对待。这样构成了中国古代特殊的死刑适用机制。 相似文献
4.
2012年12月29日,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以“发展民主、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主要内容的“三民工程”,着力建设幸福社区,并按照“市级战略、区为主体”的总体原则,紧紧围绕“民主自治充分、民生保障有力、社会平安和谐、文化生活丰富、人居环境舒适、公共服务便捷”的目标,在曾都区进行了试点,着力探索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和开展“为民、务实、清廉”菊羹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 相似文献
5.
宪政权力源自“人民”,“人民”观决定着宪政的航向。中国究政史上“臣民”观向“人民”观的转变标示出中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清末立宪固守专制的“臣民”观,宪政改革失败。中国资产阶级宪政时期确立了资产阶级“人民”观,推动了社会发展,但“人民”仍不自由平等。中国无产阶级践行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人民”观,依靠“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进行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最广大“人民”实现了自由平等。社会主义宪政时期,无产阶级“人民”观发展为阶层“人民”观,“人民”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最广大“人民”是社会主义宪政的目的,“人民”观的创新对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中共铜仁地委党校学报》2016,(6)
“民心党建”是铜仁市的党建工作品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力措施。通过创建“四室一堂”为民服务载体和“民心党建”视觉符号的设计,既有效破解了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空心化、边缘化、弱势化等问题,又打响擦亮全市“民心党建”新品牌。 相似文献
7.
蔡贞明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11,(5):50-52
民生的“底线”是“保障”,民生的“上限”则是“改善”。设置民生的“底线”和“上限”不仪彰显党和政府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的决心,而且体现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民生的“底线”和“上限”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尽量达到“上限”,既要使民生得到保障而又不能仪仅停留和满足于此,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似文献
8.
孙中山先生在谋划中国的社会发展时,吸取了中国古代和谐社会思想的合理成分,并借鉴和反思了西方发展的经验,提出了“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和谐社会观、两个文明共同进步的和谐社会观、坚持区域共同发展的和谐社会观、防患贫富悬殊两级分化的和谐社会观、和平统一祖国的和谐社会观。 相似文献
9.
董永在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4,(5):77-83
邓小平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奠基者。面对"文革"后中国民生普遍贫困的落后局面,邓小平紧紧围绕为什么要改善民生、如何改善民生以及改善民生的目标是什么等基本问题,把改善民生与社会主义本质、改革开放和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民生思想体系,指导着中国人民不仅彻底摆脱了贫困而且实现了总体小康。在邓小平诞辰110周年之际,学习研究邓小平的民生观,对于我们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0.
苏伟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9,(1)
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社会主义态度观和社会主义实践观,构成了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三观”。这密不可分而又各有侧重的三大观念,解决了“怎样选择中国社会发展道路”、“怎样认识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三大问题,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必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1.
何翔舟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72-79
12.
贺根民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31-35
13.
叶肖华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6):46-50
14.
梅瑞琦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25-30
15.
杜丹清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54-59
16.
吴炫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44-46
日本家饰的灰暗色调不仅是现代日本人关于生命的悲冥意识的体现,而且也是向死而在的生命强力的写照。生命强力的最高之“在”是“荣誉”,因为死亡伴随着我们.所以生命必须以最高的自我价值实现来与死亡构成对抗。家饰品的精巧、日本电器的卓越、武士的自杀,均是生命力的最高体现方式。与之比较,中国人的生命观存在诸多需要自我反醒和自我改造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马齐林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2):5-13
18.
戴翔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4):47-53
19.
夏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6):41-45
20.
王宝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2):5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