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婚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经过几次修改,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本文就婚姻法中财产关系的若干问题及如何完善谈了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夫妻财产制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有关夫妻财产制的法律规定 ,不仅数量上极少 ,而且质量上欠佳 ,表现为 :规定过于原则 ,缺乏操作性 ,表述模糊不清 ,而且还存在“以司法解释代法律”的现象。因此 ,必须增加法条数量 ,提高立法质量 ,贯穿科学的立法精神 ,以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4.
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在很大程度对夫妻财产的认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虽然明确界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范围的界限,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但由于部分条文本身存在缺陷和人们理解上的偏差,仍然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和学理上的争论.加之,我国的婚姻财产制度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双轨制,立足于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文化传统,我国法定财产制系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因此本文着重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来厘清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概述、范围、认定、认定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 相似文献
5.
6.
7.
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痼疾,本文在对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措施进行梳理并作简单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应赋予法院直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但需作程序和条件上的限制,同时保障当事人救济途径的通畅。 相似文献
8.
婚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和每一个人。在经过激烈的争论和探讨后,我国新《婚姻法》终于尘埃落定,并相继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但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并未因此而结束。本文通过对作为婚姻法重要内容的财产关系的若干问题的论述,指出了某些尚值得商榷的地方,并对此提出了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随着知识产权在夫妻财产中所占比重的日益增大,夫妻之间针对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收益的矛盾也越来越多,此类矛盾尤其凸显于离婚程序中。本文着眼于夫妻共同财产背景下的知识产权,通过分析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质与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目的,明确不同情形下知识产权及相关利益的归属,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的准确分割。 相似文献
10.
夫妻财产纠纷的热点和难点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夫妻财产纠纷从不同角度可作多种划分。本文侧重探讨社会生活中十大类具体的夫妻财产争议。导致这些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可以说,每对夫妻发生财产纠纷的原因都不完全相同。夫妻财产纠纷多样化,除了社会环境变化和人们观念变化的原因外,现行婚姻法自身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为此,作者提出增设与夫妻财产制度相关的八项内容。 相似文献
11.
夫妻个人财产的转化规则是我国婚姻法实践中的一项既有制度。在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订时,其因违反多种民法理论及婚姻法理论而遭到批评和废弃,但此类批评如今看来实难成立,且包含了对比较法上类似制度的不当忽视。从功能来看,该转化规则不但可能符合我国最大多数夫妻的意愿,还可以在事前层面促进婚姻的稳定,从体系来看,它与婚后所得共同制互相补充,一道构成了介于一般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之间的具有混合形态的法定财产制,可谓我国司法实践的"神来之笔"。在解释论层面,被抛弃的夫妻个人财产转化规则仍然可以有限地回归司法实践;在立法论层面,该转化规则中的许多细节亦有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12.
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范围。夫妻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是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重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显而易见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夫妻关系中显得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13.
14.
15.
笔者认为,夫妻忠实协议是夫妻忠实义务的一种具体化约定。对夫妻忠实协议相关问题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对于保护婚姻中的忠实一方,对于司法机关定纷止争都具有重要意义。最后提出了立法规范夫妻忠实协议相关内容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①第十条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的离婚案件中,不动产所有权在离婚后的归属做了规定。只是,规定的文义总是直接面向纠纷的处理结论,对于规定所隐含规范的权利模型即规则的实质内容,则需要学理予以阐释。文章立足于传统民法学理论对婚姻存续期间不动产所有权归属、对一方婚后以配偶名义偿还贷款所产生的财产法效果予以充分分析,从而间接地说明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处置个人名下贷款所购不动产是否构成"无权处分",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另一方名下购房贷款的法律效果,以及对应的补偿请求权范围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界定原则上应限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和用途,其他负债尤其是以一方名义对外的负债,应综合家庭情况、第三人善意与否以及开支是否明显过分等因素区别对待。夫妻共同债务应准用连带责任的清偿规则,即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始由个人财产连带清偿,且具体清偿时应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协调,以合理兼顾债权人和夫妻各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20,(5):58-69
夫妻共有股权"名实不符"问题所涉利益复杂。如果显名方单方处分股权,应同时适用《民法典》夫妻财产归属规范和商法规范并定性为无权处分行为,参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协调夫妻内部财产共有与交易安全保护。隐名方单方处分显名方股权通常构成无权处分,但是不完全隐名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其配偶的沉默是对其单方处分股权的授权的,应适用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规则。若夫或妻单方处分夫妻共有股权造成配偶权益受损,受损方可依夫妻共有关系进行追偿。股权包含收益权能与管理权能,不完全隐名股东基于法定共有权或有效财产分割协议享有的股权份额原则上可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完全隐名股东享有的股权份额以及财产分割协议超出合理分割部分权益不得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