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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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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2009,(3):F0002-F0002
最高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规定2009年1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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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8 日,最岛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刚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主要解决人民法院在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内容包括: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这些规定不仅给法官们设置了“高压线”,让他们清楚一旦触到“高压线”,就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更为重要的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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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下发了关于规范法院干警司法行为的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提出五个严禁,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严惩违纪违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坚强决心,是反腐倡廉的一记重拳,在全国法院系统、在社会各界都引起了很大震动。这既是对广大法官的严格要求,也是对人民群众  相似文献   

6.
为进一步加强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的干警队伍建设,防止发生不廉洁的人和事,保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高密法院从1995年9月份开始,在经济审判中建立了“三连环”保廉机制。第一环是《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双向约法十章》。立案后,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读并送达《双向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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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严禁审判人员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试行。这个规定主要有五条;一是审判人员在审理或者参加审理某一具体案件时,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不准私下会见该案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审判人员不准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送礼,不准参与其组织的一切非公务活动,不准假借“公务”之名接受当事人的及其代理人的旅游及参加其他活动的邀请。二是审判人员和法院其他干部、职工,不准为当事人介绍或指定律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审判人员不准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职责以外的服务,不难以任何形式…  相似文献   

8.
为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理顺收费秩序,促进队伍廉政建设,聊城市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对诉讼费用管理推出两项新举措。一、诉讼费用实行统一管理。自1996年12月17日起,全院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账薄,统一帐号,统一使用管理的办法。院机关各业务庭办案收费一律由当事人到院财务科交纳。人民法庭办案收费一律由当事人到各人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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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 《中国审判》2009,(6):56-57
今年以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围绕法院审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重点的“零违纪”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五个严禁”规定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营造廉洁的司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该院采取以下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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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武  李斌 《政府法制》2012,(16):15-15
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审判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仅仅时隔一年,2010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就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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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七个严禁”及处理规定》,设置七条“高压线”,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规范运行,确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七个严禁”及处理规定》具体是:第一,法官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涉案关系人或接受上述人员吃请及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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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院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这是8月26日至9月3日在河北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研究的主要议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纪检组组长项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在谈到必须纠正当前法院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时,项华同志列举了法院系统不正之风的五种表现。一是办“人情案”、“关系案”,偏袒一方当事人;二是吃请受礼,让当事人办私事,购买紧俏、便宜商品;三是在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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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清波 《行政与法》2004,(11):28-29
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熏政府采购工作已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如何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真正体现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有效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廉政建设,是政府采购工作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民事诉讼的理论共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重 《当代法学》2016,(3):38-51
共识的缺失是中国民事诉讼贫困化的突出体现,是理论与实践、程序与实体相互割裂的深层次理论原因.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是立法、司法和理论共识的起点.以三大基本论题为标准,模式共识存在空洞化和虚无化的危险.模式论的制度化体现在以三大基本论题和两项核心基本原则为基础构建出的倒金字塔型结构.当事人实体和程序权利保障是当事人主义诉讼目的的应有之义.旧实体法说中的民事权利针对给付之诉.民事法律关系仅可能作为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识别标准.既判力相对性的确立有赖于《民诉法解释》第247条到第249条的落实以及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同一化理解.约束性辩论原则虽不存在规范障碍,但严禁以证据资料补充诉讼资料是最大的理念挑战.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的制度化是在基本理论最大张力范围内建构有中国特色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必由之路.其不仅是对人类知识成果的尊重,更是对国家承诺的恪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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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贤 《中国监察》2011,(11):30-32
严禁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森林资源的流转,严禁利用职权在林改过程中为亲友捞取好处,严禁党政干部借机参股、入股、套包集体林地。严禁违背林农意愿低价购买森林、林木或林地使用权,严禁暗箱操作、欺瞒群众、侵害林农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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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公布并执行已有四年了。这个规定同国家《法官法》及最高法院通过的两个《办法》等,对于促进人民法院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巨大作用。回避制度既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也是人民法院及其办案法官的一项重要的审判纪律和守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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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河北故城县郑口镇派出了以司法所长康宗明为组长的8人调查组,进驻本镇三坛村,调查该村代理主任的经济问题。调查期间,他们不顾县委关于党政干部严禁下饭店吃喝的规定,连续几天下饭店,并将饭费让当事人报销,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群众称他们为“吃喝调查组”。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康宗明等8人党内严重警告、警告以及行政记过处分。“吃喝调查组”受查处@张庆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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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月14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二、严禁造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三、严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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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对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守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作出工作部署.提出“六个严禁”、“两个严控”和“五个不准”要求。“六个严禁”,即: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岁末年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两个严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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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2014,(25):25-25
从去年开始,教育部在各种有关教师行为规范中就提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行为。近日,教育部再次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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