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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德意日刑事处罚令程序与我国刑事速裁程序有许多相似之处:二者都仅限适用于轻罪案件,都是不经当庭质证、辩论对被追诉人定罪处刑,实质上都要求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二者又存在一些区别:刑事处罚令程序严格禁止被追诉人会被判处自由刑立即交付执行的案件适用,而我国刑事速裁程序并未对此作出限制;刑事处罚令程序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而我国刑事速裁程序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二者在定罪处刑方式和程序救济后的法律效果也有很大不同。我国可以借鉴德意日刑事处罚令程序,放宽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加强对被追诉人获取律师辩护权的保障,明确对认罪认罚的被追诉人从宽量刑的幅度,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  相似文献   

2.
刑事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完备程度直接关系到被追诉者的辩护权能否得到充分保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能否得到体现。目前我国刑事指定辩护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有必要结合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刑事远程审判是司法智慧化、信息化建设的应然产物.这种新型的审判方式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而且在疫情防控方面也发挥了重大作用.刑事远程审判虽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它仍存在一些局限性生,包括立法规范的阙如有违程序法定原则、线上庭审与被追诉人权利保障存在张力、远程审判对庭审实质化造成冲击.依据对美、英、澳等国刑事远程审判立法经验的考察,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刑事远程审判的推进应该坚持当事人中心主义的发展理念与工具主义的功能定位,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基础、明确适用范围、规范适用条件并积极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  相似文献   

4.
因滞后的律师观、错误的立法导向、侦控机关的不当追诉等,辩护律师在刑事执业中存在较大的人身风险。为加强对辩护律师的人身保护,应赋予辩护律师辩护言论的豁免权,确立辩护律师保守执业秘密的原则,保障控辩双方的平等。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追诉人获得有效的辩护,是国家对公民平等保护的责任体现,也是实现程序公正和刑事审判价值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的援助辩护制度在司法理念和实际操作中均存在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被追诉人辩护权的平等保障.现有援助辩护制度的这些内在缺陷和漏洞,通过改良手段已无济于事.以当前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为基础,构建中国式的公设辩护人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它是破解当前刑事案件援助辩护实际困境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6.
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辩护权的基础所在。承认并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是保障人权、保障被追诉人的程序权利,实现诉讼中的力量均衡的重要表现。不论是沉默权的历史,还是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现状,都表明沉默权制度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已是势在必行,其终极目的是完善我国司法改革和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刑事司法视野下的被遗忘权与私法领域的被遗忘权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隐私或信息权利的保护并非刑事司法领域被遗忘权构建的理论基础。刑事制裁的边界与隐恕的伦理要求催生了刑事司法程序中被追诉人对被遗忘权的渴望。刑事领域被遗忘权的构造应当是阶层化的,犯罪记录不被法庭使用、犯罪记录封存或者消灭、删除与犯罪相关的信息是刑事被遗忘权在不同层面的展开。基于国内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我国刑事领域被遗忘权应当从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轻罪案件领域展开,以回应被遗忘权在刑罚与伦理层面的价值需求。  相似文献   

8.
刑事被追诉人权利告知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海雷 《求索》2010,(11):173-175
本文就刑事被追诉人告知权问题的性质进行了分析,指出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告知权利的行使是其一切诉讼权利行使的逻辑起点。告知问题对于被追诉人来说是权利,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是义务。权利告知既要遵守实体性的告知规则,也要遵守程序性的告知规则。在此基础上,本文就完善我国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告知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辩护制度,仅仅在侦查阶段允许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限的法律帮助是无法很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根本的做法应当是,取消"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与"辩护律师"在称谓上的不同,而统称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赋予律师以辩护权以及在侦查阶段即赋予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以弥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立法不足,这对于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被追诉人速审权之构建——以轻罪案件为视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诉讼模式下,被追诉人速审权之规定不尽相同,权利保障亦有差异。我国并无直接关于被追诉人速审权之规定,但诉讼经济的理念却渗透在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中。构建我国被追诉人尤其是轻罪案件被追诉人之速审权,可以诉讼经济为理论支撑,以当事人主义模式下的美国和职权主义模式下的德国被追诉人速审权之规定为借镜,以此确定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刑事程序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律师辩护制度与国际标准相比 ,在辩护律师的角色定位、侦查机关的“迅速告知”义务、辩护律师的讯问在场权、协商交流权、法律援助权、知情权、调查取证权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为使我国的律师辩护制度与国际标准进一步协调 ,必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确定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 ,强化侦查机关的迅速告知义务 ,赋予辩护律师讯问在场权 ,保障辩护律师与被追诉人的协商权 ,完善律师的知情权和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12.
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参与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基于确保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真实性、自愿性与合法性的考量,旨在防止没有罪的人虚假认罪、保证有罪的人出于真实意志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在最大限度内协助被追诉人因认罪认罚而获得程序上的从简和量刑上的从宽。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在立法上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设了值班律师制度,强调签署具结书时应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然而律师参与能否确保达到被追诉人明知、明智且自愿认罪认罚的辩护效果尚有待观察。消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有效辩护障碍的关键在于,赋予值班律师基础辩护权利并明确辩护律师相关辩护责任。  相似文献   

13.
向前  许昊娟 《前沿》2006,(6):123-126
程序性辩护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是指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所享有的向法庭提出程序性请求,从而影响或改变审判程序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辩护律师的排除证据申请权、程序选择权、终结审判申请权和程序抗辩权。程序申请权是辩护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不可或缺的权利,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程序申请权没有作出系统的规定。因而,有必要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并逐步在制度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在对抗制国家刑事诉讼体系中,代表被追诉人的辩护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辩护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刑事案件最终的实体结果。因此以有效辩护理论为基础而构建起的制度体系是刑事辩护律师实现有效辩护的保障。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突出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如何尽快提高辩护质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的辩护就愈显重要。  相似文献   

15.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3):111-119
诉讼效率、实体公正、刑罚功能、起诉法定与有诉必审、相对合理主义构成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容许性理论基础;程序公正、被追诉人人权保障、刑事诉讼构造形成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限制性理论基础。刑事缺席审判是在动态平衡诉讼观指导下确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制度本身体现了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价值的冲突与平衡。  相似文献   

16.
证据裁判主义作为西方国家反专制在刑事诉讼领域胜利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以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被追诉者有免于不当追诉与惩罚的自由、以诉审分离的理念与原则为法理基础的,其价值在于在司法证明中对追诉权予以制约,对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我国证据立法应该确立证据裁判主义,但是其理论支撑不应该是西方自由主义,而应是与我国当下思想观念相吻合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相似文献   

17.
认罪认罚是建立在被追诉人自愿性基础上的从宽处罚制度。该自愿性以被追诉人意志自由和知晓指控事实与法律后果为前提,因而应当坚持客观上是否具有影响意志自由的因素和主观上是否知晓有关事项的主客观相结合的判断标准。认罪认罚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非自愿”认罪认罚的风险,应当构建以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为内容的自愿性保障机制,使被追诉人的知情权、辩护权和反悔权得以顺利行使,并通过完善侦讯和录音录像制度、明确量刑建议标准和加强案件审查等方式实现权力制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包括收集、开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证据,避免提起不当诉讼,保护被追诉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回避义务,拒绝使用采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并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为被告利益提起法律救济,公开行使检控酌情权的义务等内容。检察官客观义务内涵对被追诉人人权的保护。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要做到执行法律客观公正,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客观公正,履行社会责任客观公正。  相似文献   

19.
无罪推定确立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并逐渐成为普适性价值。无罪推定的含义即凡受刑事控告的人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其内容包括控方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享有沉默权、法院享有最终的定罪权以及疑罪从无、罪疑从轻四项要求。其权利主体应当是被追诉者。其要求的控方承担证明责任并不是绝对的,与实事求是亦不冲突。我国立法未能确立无罪推定原则,需要进行立法构建。其构建应当参酌国际经验,通过修正立法表述、明确沉默权、规定讯问时律师在场权等予以充实。  相似文献   

20.
孙记 《长白学刊》2008,(4):65-70
证据裁判主义作为西方国家反专制在刑事诉讼领域胜利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以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被追诉者有免于不当追诉与惩罚的自由、以诉审分离的理念与原则为法理基础的,其价值在于在司法证明中对追诉权予以制约,对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我国证据立法应该确立证据裁判主义,但是其理论支撑不应该是西方自由主义,而应是与我国当下思想观念相吻合的“以人为本”的发展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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