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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2008,(1):11-1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和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见附件1),另调整22项行政许可项目(见附件2),依法新增49项行政许可和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见附件3)。现将此批取消和调整、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请依法认真组织实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对调整和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各地要认真及时做好对接清理工作,确保我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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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0):16-1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9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组织对省本级设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省本级设定行政审批项目15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3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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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报》2014,(8)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陈敏■2014年7月11日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合并3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15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既要防止变相继续实施行政审批,也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直机关要加强对承接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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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1)
正豫政[2014]5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调整和下放66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5个子项,取消和下放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7项。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做到放活不放任、管好不管死。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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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6)
<正>陕政发[2015]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9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59项,下放管理层级24项,调整管理方式7项;另拟取消和下放4项依据我省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衔接承接工作,承接机关要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管理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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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5项。其中,取消40项,下放24项,委托或授权市级办理8项,调整3项。同时决定取消11项年检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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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
<正>鲁政字[2013]25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93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64项,另有7项建议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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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18):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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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33):8-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四批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58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改变实施部门8项、合并同类事项21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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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20):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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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4)
<正>陕政办发[2014]13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7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和下放53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上述事项中,我省需相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0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12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5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