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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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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第四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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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41条明确规定:“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本条规定了造成损失的企业负责人承担责任的一般条件和标准。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负责人,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人选,推荐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建议。上述企业负责人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或推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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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05,(5):91-91
1、《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公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规定指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已经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地区,可以探索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强调,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大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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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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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何对其认定和执行赔偿责任?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赔偿责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违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是指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有关事项的行为。“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二是企业国有资产受到的损失,既包括实际利益的损失,也包括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三是企业国有资产的损失与企业负责人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企业负责人的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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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具体包括: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核批准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和章程;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所出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参加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参股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审核批准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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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04,(4):89-89
1、《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出台《办法》称,国资委企业每年上报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该报告由企业会计报表和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两部分构成。应当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企业包括,由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境内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会计报表内容应包括,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一规定由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及相关附表构成。另外,企业会计报表应当经过中介…  相似文献   

8.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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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所在,也是国有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质量,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众多国有企业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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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国务院确定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和不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二)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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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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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令)号]第17号令[修订日期]2006.12.30[类别]民商法·企业[施行日期]2007·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国务院确定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和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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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是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据财政部会计决算统计,截止2002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量共计118299.2亿元,国有企业占用75699.7亿元。如何管理好这笔庞大资产,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机制来维护,势必容易引起国有资产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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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熏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由此,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国资监管体制、国企体制、经营机制和管理方式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代国企)中的纪检监察工作,不论从思想观念、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上,还是工作方式方法上都遇到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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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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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的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中,虽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仍占主导地位,但其效益和效率指标却明显落后。前不久,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49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9.8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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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采购行为,加强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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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第三条下列单位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数额和人员总编制内设立独立的、与本单位财务机构相同级别的内部审计机构:(一)审计机关未设派出机构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二)二级乙等以上的医院和财务收支数额较大的预防保健机构;(三)卫生系统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权或者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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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惩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公务员以及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国有外经贸企业的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国有外经贸企业,是指国有外贸公司、自营进出口的国有生产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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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违反国家规定’,这一概念在应用中的疑难探析 这里的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由于这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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