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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29)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的规定,修改为:「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特多的市辖区至多不超过二十七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的规定,修改为:「乡、民族乡、镇五人至十五人,人口特多的乡、民族乡、镇至多不超过二十五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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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晋平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88,(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曾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的职权,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建立新中国及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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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新中国的国家政权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明确提出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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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代表:山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了。我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精神,向各位代表作一简要的传达。担负着伟大历史使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从七月五日开幕到七月三十日胜利闭幕。这次会议根据我国宪法赋予它的职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的划,审查和批准了一九五四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五年国家预算,通过了对我国国防事业具有极生大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通过了「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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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的前身是内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9月28日,根据第一届僵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内务部的历任部长有3位同志,他们是:谢觉哉(任其1949年-1959年)钱瑛(女)(任期1959年-1960年)曾山(任期1960年-1969年)内务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1949年11月7日,内务部成立,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和中央人954年10月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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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五部法律;选举或决定了全国人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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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3个重要文件,做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国旗、国歌和纪年4个重要决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件,在中国历史上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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