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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实行财务公开,资金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诸如会费、团费、兵役统筹费等专项资金管理却不完善、不规范,容易被心怀轨者钻空子,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一是专项资金没有设置规范的账册。国有企业的“大财务”管理制度比健全,账册完备,一旦出现问题,进行审计比较容易。但是专项资金往往有完备的账册管理,很难进行审计和监督。比如,一些国有企业的共青团活动费每年有几万元,这些“小财务”大部分用于正常的活动开支,但是部分资金支出时,由于没有管理制度,不设账册;或者设了账册,没有达法定期限就进行销毁;或者出于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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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社会救助法(征求意见稿)的研究,借鉴国外社会救助法的相关资料,对我国社会救助法的实施机制进行了分析研究。社会救助的完整实施机制的建立对贯彻法律于生活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实施机制还有很多漏洞,比方说,监管机构不分,资金筹集来源不明确,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救助的广泛实施。因此,在社会救助法的立法阶段,应该明确实施制度的建全与完善,从而更好的实施社会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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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者进行救助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在于弥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不足,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机动车驾驶员肇事后逃逸、机动车没有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则可能出现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的情况.作为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社会救助的新的法律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在一年多的试行过程中,是否具有实际操作性?能否充分体现社会救助的本质属性?在运行中是否能满足我国的国情需要?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去总结和思考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和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交通救助上的不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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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面临着赔偿难的问题,很多受害人的家庭因此陷入艰难境地,导致被害人不断申诉上访,有的甚至实施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或者久访不息,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防止被害人在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后再次受到伤害,不仅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需要,所以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对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从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必要性来引出,深入分析我国的救助工作的现状和立法缺陷,最后结合我国的国情,对于刑事被害人制度提出建议使之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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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扣押、冻结款物强制性措施的司法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扣押、冻结款物措施对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但还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执行程序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到位、款物管理不规范、救济制度不完善、物证规则不合理等问题.立足我国现实及司法改革趋势,从明确宪法定位、健全执行程序、完善管理制度、确立合理的证据规则、健全救济体系、着力完善检察监督职能等方面对扣押、冻结款物强制性措施予以司法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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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救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历史发展、改革背景、宪法依据和具体制度规定对我国正确认识和定位社会救助、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意义。加强对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研究,有助于拓宽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和视野,有利于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建构"回应型"的"新行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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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主要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财产责任与义务等问题。夫妻财产制度有效的维护夫妻关系,好的夫妻财产制度能够很好的起到家庭和社会稳定的作用,不健全的婚姻财产制度会带来诸多社会纠纷矛盾,其意义非常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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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4):37-47
与意大利刑法明文规定公民间的救助义务不同,意大利民法对于市民间的救助行为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以宪法中的团体主义为基础,通过对紧急避险和无因管理制度的解释,可以建构出一个与民法教义学体系相对应的私人救助制度,并以此解决私人救助关系中的权利义务问题,包括费用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酬金请求权以及相应的继续履行义务、善良家父义务和救助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等。这种体系化的视角对完善我国见义勇为的民事法律问题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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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当前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健全,办事不公开。有相当一部分农村财务制度混乱。有的多年不下帐,有的白条下帐,有的换一次会计就建一本帐,这些帐目从来没有向群众公开过,不仅群众不满意,干部之间也互相猜忌,矛盾、隔阂越来越大。二是干部胡支乱花,以权谋私。一些地方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把权力商品化,用人关系化,在各项支农资金使用上,胡支乱花,大吃大喝,有的甚至化公为私,中饱私囊。在我们去年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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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纵横》2014,(6):33-33
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即将全面建立。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3章70条,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规定社会救助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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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何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方面,我国地方政府已累积了近十年的实践经验。经比较研究率先颁行刑事被害人救助法规的江苏无锡和宁夏自治区的被害人国家救助模式,提出我国已经具备统一规范被害人国家救助的土壤条件。在总结两种实践模式成功经验和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域外相关救助或补偿制度建设经验,提出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三个方面的设想,即:构架国家救助、被害赔偿、社会保障多维立体救济模式,形成政法委主管、公检法承办、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救助组织体系,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救助资金的财政预算,保障资金的来源充足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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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老年人倒地该不该扶、怎么扶近来又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总的意见是当然应该扶,但是必须有"防讹"配套措施。关于如何扶,有的建议应当及时拨打120或110,等待专业救援和民警处理;有的建议先找到证人、拍照固定证据后再救助。在制度方面,有的建议应当建立诬告反坐制度,加大违法成本,震慑诬陷行为;有人建议学习国外规定救助义务和善意救助免责制度,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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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首次提出推动司法救助制度立法,本文以此为契机,回顾我国司法救助制度从无到有的渐进式发展历程,检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法规不统一、对象标准不明确、资金短缺、受助群体有限、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以该制度的保障功能和价值定位为立足点,从应然角度出发,分析司法救助制度的资金来源、救助范围、审批及发放、监督等实然化路径,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提出立法建议,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制度应有的司法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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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因犯罪行为给刑事被害人造成的特殊困难,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3月,中央八部委出台规定,要求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被害人救助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具体救助工作。无锡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包头市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相应地方条例,通过对它们的比较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局限:与其他救助衔接方式不明,救助条件过于严苛,权利主体混乱,权利告知义务缺失和标准不确定。针对这些局限提出对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建议:明确与其他救助结合方式,协调相互关系;关注犯罪危害结果,给予有需要的被害人切实帮助;确定救助性质,弄清权利主体;规定告知义务,方便权利主体行使权利;与审查机关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救助标准的确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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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年因犯罪行为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人数达到百万,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从对国外立法经验和发展规律分析来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的性质一般为社会保障性质。我国对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的主体范围界定、申领程序、救助资金标准等应参照这一理念做出符合国情的规定,保证救助制度的可实行性,从而达到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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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任命证书的实用性不强,既缺乏法律依据,又不属公文范畴,实际操作也不规范,与其如此,不如不发,原因如下:
从制度层面讲,颁发任命证书没有法律依据.对于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应当发给任命证书,现行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在公文格式内容中也没有任命证书.颁发任命证书这一行为,基本是靠人大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来调整,从颁发的证书形式看,有的地方由人大常委会盖章,有的则是主任签署,有的地方压根就没有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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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在收费票据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一是收款无正规票据。存在着不开票据或用白条收据收费,形成账外资金。二是违规使用票据。如跨年度使用票据或使用过期票据收费。三是票据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收费票据未能及时上缴财政,造成收费资金不能及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四是财会部门没有将票据记账联收回作为记账凭据,而是将记账联与存根一并交回财政,只用财政大厅收据记账,致使实际收费项目和明细情况无法核实。以上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小金库”、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挪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