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0 毫秒
1.
自<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陆续选任了一批人民陪审员,这些陪审员构成了我国审判队伍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长期以来,对于人民陪审员却缺乏科学的考评和监督,因此,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机制,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对人民陪审员的思想品德、审判纪律、陪审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势在必行.各级人民法院还应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以此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是否继续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方能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2.
全国人大《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积极选任和管理、使用人民陪审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陪审工作中,女性参与状况如何?女性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的选任状况、对陪审制度的认知程  相似文献   

3.
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其特殊的历史发展轨迹与理论基础,八十年来经历了从产生与早期实践、黄金发展、扭曲冷落到再度勃兴的发展历程;从马克思主义陪审思想到列宁的人民陪审思想,经过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化实践与发展,形成了我国的人民陪审观。以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弘扬司法民主,保证司法公正、廉洁,增强司法权威为制度取向,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有了巨大的发展,各地法院的探索呈现出各种改革样态,可以看出人民陪审员制度特有的发展张力。本文透过历史、理论、现实多重角度的审视,理性探寻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未来发展之维。  相似文献   

4.
2006年以来,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情况。多次通过履行任命、监督等职权,促进区法院不断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完善和创新人民陪审机制。  相似文献   

5.
高一飞 《检察风云》2006,(17):32-33
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年之后,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人民陪审员论坛上,有人提出,陪审员应该趋向精英化.甚至提出,可以改人民陪审为专家陪审.其实在实践中,陪审员也的确出现了专业化的趋势,陪审员成了长期在法院办案的"编外法官".  相似文献   

6.
把陪审定性为司法民主颇值得检讨。双重基本权利属性即获得陪审团审判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和参与陪审团审判为社会民众的一项基本权利,才是陪审的根本性质。在陪审过程中法官须对陪审员作陪审指示,这使得陪审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法治教育过程,陪审的法治教育功能由此产生。此等功能是陪审在今日衰而不败的重要原因。重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重要的是认识到陪审的双重权利属性和陪审指示的法治教育功能,规定陪审的大众化和个案化而非精英化和任期化,同时引进并规范法官陪审指示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混合制”陪审模式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信会 《政法论丛》2005,27(6):78-84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是舶来品,其建立的基本理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和司法民主;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实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目的。我国目前人民陪审制的实际运行与以上两个理念冲突,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制的功能。在审判方式改革日益深入的当今时代,英美国家的陪审制对我国人民陪审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此,我国的人民陪审制改革应在立足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基础上,借鉴英美陪审制的合理因素,建立我国混合式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8.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是舶来品,其建立的基本理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和司法民主;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实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目的。我国目前人民陪审制的实际运行与以上两个理念存在一定的冲突,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制的功能。在审判方式改革日益深入的当今时代,英美国家的陪审制对人民陪审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此,我主张我国人民陪审制的改革在立足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基础上,借鉴英美陪审制的合理因素,建立混合式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9.
《法治纵横》2013,(24):33-33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北京等10个省市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进行,内容涉及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原则、完善陪审工作机制等。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这项改革要求,有关法院全面落实“倍增计划”,按照不低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人民陪审员,确保普通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2/3。  相似文献   

10.
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永安 《中国法学》2012,(3):147-159
以陪审员与法官"同职同权同责"为基轴设计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脱离了传统城乡二元社会正在转型的现实背景,不可避免地将改革导向"精英化",并难以避免各种异化现象发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必须与二元转型社会结构相适应,以陪审员与法官分职分权为基础,构造参审制与陪审制结合、平民陪审与专家陪审共存、常识判断与专业判断并行的陪审制度二元结构体系。在以平民陪审践行司法大众化的同时,也可以以专家陪审补足法官职业化不足的缺失,以有效提升司法的品质。  相似文献   

11.
陈萍萍 《中国审判》2012,(11):50-51
再过几分钟就要作为优秀人民陪审员的代表上台发言了,她深吸口气,试图缓解一下紧张情绪。会场响起邀请的掌声,她下意识地理了理头发,走上了发言台。夏咏华,2008年被选任为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4年时间里,她已经参加了近300件案件的陪审工作,是该院陪审案件数最多的  相似文献   

12.
2007年1月5日,最高法院召开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隆重表彰了全国64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罗干、顾秀莲、肖扬等领导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颁奖。顾秀莲作重要讲话。顾秀莲强调,广大人民陪审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陪审权力,规范陪审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积极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13.
来信编辑同志: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我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一下:人民陪审员是怎样产生的?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什么条件?人民陪审员享有哪些权利?现役军人能否以人民陪审员身分参加所在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盼望答复。五四八二二部队肖文利复信肖文利同志: 一、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  相似文献   

14.
何进平 《法学》2013,(9):122-131
陪审制的政治功能只能依赖于其司法功能的有效运行才能发挥出来。司法潜规则有效地抑制了人民陪审员审判职能的发挥,使我国陪审制的形式意义大于实际作用,"陪而不审"成为一种常态。司法潜规则追求审判的准确性来表达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集中于维护法官审判权;人民陪审员以公民参与审判的方式来体现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是分割法官审判权。两种着力点呈现出两种不同层面的价值体系,在信任缺失的社会人文环境下,人民陪审员的象征价值成为了公众可以接受的司法状态。消解司法潜规则,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有效方法,是重新设计陪审员选任方式,缩小陪审案件的范围,明确陪审案件中法官的责任标准,规制陪审员的合议细则,划分陪审员票权比重。  相似文献   

15.
吴宏逵 《政法学刊》2006,23(5):54-58
人民陪审制是法治与民主的一个连结点,有助于司法程序和裁判结果的正当化,有助于公民对审判活动直接有效的监督,也是法治精神向社会渗透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和发展欠缺一个平稳的社会环境,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的规定缺乏连续性,法律对陪审员的职权设定同其专业素质要求存在内在矛盾,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规定不完备,导致目前人民陪审制度在法律地位上的可有可无。应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产生过程,优化陪审员的结构,增加参加合议庭的陪审员人数,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从而完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16.
为正确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 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相关规定,保证人民陪审员选任、培 训、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根据《决定》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 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 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  相似文献   

17.
陈玲 《江淮法治》2012,(21):41-41
日前,淮南市大通区人大常委会调研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组提出5条建议:完善选任办法,把好人口关,注重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业务的专业性,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促使陪审员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陪审能力;  相似文献   

18.
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确保司法民主,具有监督、制约功能,保障司法公正.但我国现行人民陪审制度存在作用不大、陪审形式化、陪审员产生方式混乱、缺乏陪审规则等缺陷.应进行如下改革:限制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严格人民陪审员的资格,规范人民陪审员产生的程序,确立陪审规则,等等.  相似文献   

19.
张善根 《北方法学》2019,13(6):107-115
《人民陪审员法》的核心在于回归司法民主,通过民主嵌入重构人民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人民陪审员法》所嵌入的民主内涵包含了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向度:一是数量民主向度,这一向度在于解决谁有资格做人民陪审员的问题,其核心是陪审员的准入资格;二是容量民主向度,这一向度在于解决陪审员参审机会问题,其核心是陪审权利的保障与实现;三是质量民主向度,这一向度在于解决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发挥的作用问题。《人民陪审员法》的有效贯彻与实施应当从准确把握民主的三个向度入手,而评估《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成效及将来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应以此为依凭。  相似文献   

20.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的具体体现,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但是,两年多陪审实践证明,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本文从人民陪审制度的产生切题,在论证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产生与价值的基础上,分析现行陪审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