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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来自“器官市场”的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上如今在热卖些什么呢?结果可能令你瞠目结舌:仅百度搜索所列的“卖肾”广告网页就达159000多篇,“卖肾中介”网页4200多篇,有关“器官移植”的网页更多达508000余篇。卖肾的动因各不相同,贵州《兴义之窗》网站贴出的广告称,一名23岁男青年是为了挣钱为母亲治病;《荆楚网·东湖社区》贴出的广告称,一名健康妹妹是因为急需要一笔钱;《肾友俱乐部》的广告则称,一名24岁女青年因需要钱出国……类似的广告还出现在二手商品信息中。至于售价,《便民数据网·大连分站》的一则广告标定的售价是:1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2.
刘基《卖柑者言》有这样一个句子:“吾售之,人取之,未尝有言,而独不足子所乎?”中学语文课本第四册注释说:“子所,你那里。”很显然,注者把这个“所”字当作名词:表示“处所”的意思。但细绎文意,明显地不通顺。其实,这个“所”字,应作“意”解,古籍中不乏其例。见于《汉书》者如: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在图书市场上刮起一股金书热潮,各类报刊都充斥着金书广告,1月27日,某沿海城市的市委机关报在要闻版上就一次登载4种“限量”金书的广告。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和委员就为金书泛滥质问出版界;金书的出版是怎样来管理的、金书是用黄金做的吗、金书真有收藏价值吗、是谁在买金书?……天价“金书”铺天盖地最近,由国家邮政局批准,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面向全球限量发行1966套名为《毛泽东》的金书。此前,还有什么黄金版的《毛泽东诗词手书真迹典藏》、《人民领袖毛泽东》系列金书,但也有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蓝本的,如《道德经》、《论语》、《唐诗宋词》、《孙子兵法》、《周易》、  相似文献   

4.
隋淑静 《中国律师》2006,(10):82-83
中国《史记》有古语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西谚亦云“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照此说来,大凡律师们怀揣着理想抱负努力去做成“大”律师的完全是符合了志当存高远的东西方文化精神。有了这个大道理,笔者不惮发表点关于“大”律师的闲话,亦算是笔者多年向往成为“大”律师而不得的诸般感喟,管窥蠡测之见,博方家哂笑而已。  相似文献   

5.
<正> 自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倡《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一说以来,历代评价《唐律》者莫不宗是。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亦把“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作为《唐律》的主要特点之一,称赞旧论“是恰当的评价”。笔者亦略抒己见,以进一步探究揭示《唐律》的这一本质特征。一、编纂以礼为原则《唐律》开宗明义,标明它以礼作为编纂原则。《议》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  相似文献   

6.
汉译佛经里,有两个特殊的第二人称代词:“仁者”、“仁”,如下例: ①时天地释,自以其身,住在虚空,即为仙人,而说偈曰:“仁者已弃家,至此无眷属,诸仙人之法,忧死非善哉。”(《生经·弟子过命经》西晋、竺法护译) ②(舍利弗):“今问离越,仁者覩此,音声业树为快乐不?”(《生经·比丘各言志经》) ③(鳖)往请猕猴:“吾数往来到君所顿,仁不枉屈诣我家门。今欲相请到舍小食。”(《生经·鳖猕猴经》)  相似文献   

7.
皋陶与“法”考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史前传说时代神话中有一位引人注目的刑神,就是大名鼎鼎的皋陶,又名咎陶、咎繇。《尚书·舜典》载:“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这“士”,即法官。《管子·法法》言:“舜之有天下也,……皋陶为李。原注:‘古治狱之官,此作李官。’”此“李”即“理”,也即法官。《说苑·君道》有:“当尧之时,皋陶为大理。”《竹书纪年》为:“皋陶作刑。”《世本》:“皋陶作五刑。”《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西汉史游《急就章》更言:“皋陶造律,法律存。”《广韵三烛》则说:“狱,皋陶所造。”  相似文献   

8.
统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硕鼠》“爰得我直”一句,编者把“直”注为:“这里指处所”。1981年第一期《中学语文》(武汉师院中文系编)李瑶章同志的文章把“直”解作“值”,当“代价”讲。究竟那一种讲法比较符合《硕鼠》一诗的原意呢?我认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李文的根据是:“直”,《古汉语常用字典》释作“价值”。《史记·张汤传》:“汤死,  相似文献   

9.
还要讲“慎独”林博斌“慎独”一词出自儒家经典《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莫观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思是说:做人之道理是时时刻刻不能背弃的,……(如果有不好的念头或行为)尽管很隐蔽,但没有不表现出来的;尽管很细微,但也没有...  相似文献   

10.
释“躈”     
“躈”,《辞海·语词分册》(修订本下册第2152页)释为:“马的肛门”,《中华大字典》(中华书局1979年版缩印本下册第2247页)释为“马口也”,引例皆为《史记·货殖列传》:“马蹄躈千”。同一“躈”字,在同一例句中,一说是马的肛门,一说是马口。口与肛门,不容混同,故孰是孰非,亦或二者皆非,大有辨清之必要。考之典籍,二说皆有所本。《史记·货殖列传》说:通邑大都,“马蹄躈,千,牛千足,  相似文献   

11.
拒收礼品,是反腐倡廉必然之举。然而,中国是个 礼仪之邦。 拒礼门外“理”怎通?这是每一个领导者应认真思索并在得出正确结论后需认真做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当面不打送礼人”怕不行。这里的“打”不是打人,而是打通思想,让其明乎送礼的不对,明乎共产党的官是  相似文献   

12.
读了贵刊“哲学社会科学版”八二年第一期刊登的徐俊良同志《“庶几”解》,对文中关于“庶几”的解释,不敢苟同。想借贵刊一角,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以应徐俊良同志发表此文时说的“热闹热闹”。徐俊良同志一文认为,高中第四册《庄暴见孟子》中的“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中的“其庶几乎”,徐文认为“可以理解为‘齐国的政局就该会相当危险了吧’。”还说:“可见,这‘庶几’决不可能首先指‘政治清明’,而应该是指‘政治危险’。”并举了一些理  相似文献   

13.
“中庸”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很有价值的内容,需要对它悉心研究,不应简单地肯定或否定。“中庸”的思想早在西周初期就已形成,并对当时统治秩序的巩固起了积极作用。《尚书》的许多篇章实际上强调了“中庸”思想,其中《吕刑》直接论及“中”的有九处之多。如:“罔非在中”、“咸庶中正”、“咸中有庆”、“明于刑之中”等。其含义是主张把握适中原则,遵循正常法度。孔子提出:“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相似文献   

14.
《辞源》、《辞海》“脱”字条下均列有近十个意项,《中文大辞典》达十八个意项,但是,各种辞书都失收一个重意意项:欺骗。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十七《广动植》之二《鳞介篇》:“乌贼……遇大鱼,辄放墨,方数尺,以混其身,江东人或取墨书契,以脱人财物,书迹淡如墨,逾年字消,唯空纸耳”。“脱人财物”即骗人财物。  相似文献   

15.
虚假广告及其判定标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什么是虚假广告?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第3条)、“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4条)。可见,虚假广告在我国不仅受到《广告法》的严格限制,同时被纳入了竞争法的制约范围。但是,什么是虚假广告?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其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相似文献   

16.
2016年5月,《法律与生活》杂志上刊登了上海某大学生陈桦(化名)向警方交代了他按“北京警方”要求实施的离奇抢夺案.那么,陈桦的行为到底有罪乎?无罪乎?通过电话遥控指挥陈桦对许女士实施抢夺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尚未被抓获,许女士损失的2万元怎么办?她有没有权利要求陈桦赔偿?  相似文献   

17.
拜读潘昌凡、陈洪玉所写的《“请献十金”的“金”如何解释》(刊《南京师院学报》1982年第二期,下简称《解释》)一文后,觉得对“金”字的释义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解释》认为“请献十金”的“金”是“古代计算铜质货币的单位”,先秦时代是“二十两为一金”,汉以后是“一斤为一金”。这个结论有两点需要研究:一是“金”后的中心词是什么?换句话说是什么铜质货币;二是“一金”究竟是“二十两”还是“十六两”?要弄清这个问题,还得先从课文入手。  相似文献   

18.
“侔”式推论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墨经》中讲到一种推论形式,叫做“侔”。近年出版的几本逻辑史著作对此均有所论及,但大都“语焉不详”,一般认为“侔”就是普通逻辑中的“附性法”,或相当于“附性法”。“侔”式推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推理?它和附性法直接推理是否一同事?其逻辑性质如何?结构上有什么特点?客观依据又是什么?可靠性怎样?《墨经》对“侔”的研究达到了  相似文献   

19.
中国《史记》有古语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西谚亦云“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照此说来,大凡律师们怀揣着理想抱负努力去做成“大”律师的,完全是符合了志当存高远的东西方文化精神。有了这个大道理,笔者不惮发表点关于“大”律师的闲话,亦算是笔者多年向往成为“大”律师而不得的诸般感喟,管窥蠡测之见,博方家哂笑而已。  相似文献   

20.
<正>2015年修订《广告法》时明确,受《广告法》监管的活动系“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广告监管范围,对知识介绍、经验分享、消费测评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广告发布形式纳入管理,并要求显著标明“广告”。2022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网络红人通过软文对品牌产品或服务的推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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