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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主人》1998,(10)
法律规定,选民、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选举或表决时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一法律还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进行选举及表决时,均以获得过半数票予以通过或当选。即得赞成票超过参选人数或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总数的一半即可当选或通过。可见,选举或表决仅以赞成票的得票数为准,而弃权和反对票之和只要小于50%即可:即使赞成票之外的全部是反对票也不影响该项选举或决定的通过。虽然法律规定,除投赞成票外可以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但对于选举或表决结果,反对票和弃权票没有区别的意义。笔者认为,此规定似有商榷之处。尤其是在进行选举和人事任免表决时,反对票和弃权票表示了两种明显不同的态度,因此,应区别对待,重视反对票的作用。投弃权票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对选举和表决的候选人情况不清楚,所以不明确反对或赞成。另一种是情况清楚,不赞成,但保留意见,不置可否。投反对票者是其对选举和表决的候选人情况清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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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先投反对票才能另选他人”的探讨□邵道生在选举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选举办法上一般都有这么一段话:“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如另选他人,必须在某候选人的方格内画上‘×’,否则为废票。”笔者对另选他人必须对某候选人先行反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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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弃权”是指代表或者委员主动放弃行使表决权的行为,是不具有实质内容的表意行为。从法律层面看,表决权是代表或者委员表达自己意志的实体权利,其方式有“赞成”“、反对”和“弃权”。显而易见,“弃权”并非“赞成”和“反对”之间的折中方式或中间概念,它作为对实体表决权的特殊补充形式,是代表或者委员在履行投票职责中主动放弃行使实体表决权时享有的一项程序性权利。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弃权票虽然被单独作为一类加以宣读,但常被人们划归反对票一类,或者在实际上起到反对票的法律效果。事实上,这些习惯做法忽视了弃权行为的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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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表决《宪法修正案》时,共有2866名代表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其中,赞成票2811票,反对票21票,弃权票24票;在表决《合同法》时,赞成票2663票,反对票79票,弃权票124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表决《修改公路法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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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来信中提到的是表决法院的工作报告,其实表决涉及人代会的大部分议程。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大会表决的议案、决议、决定、选举任免案、罢免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案等,有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愿和选择的权利。也就是代表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由此可断言,表决权是每位代表必然运用到的权力。一个代表可能从来没提过议案建议,甚至在审议时也从未发过言,但他一定运用过表决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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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会议投票表决某项法律草案,审议通过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时,总有部分人大代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全票通过固然令人满意,但反对票并不是唱对台戏。只要我们以正确的、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它,去了解反对票后面存在的真实动机和原因,对促进我们的工作是相当有益的。1997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兴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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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彭镇秋接到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情况通报。据悉,给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寄发常委会会议通报将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规定动作”。这不禁使人想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选举投票方式的改革——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而过去等额选举投赞成票无须动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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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正确认识"反对票"的积极作用,不必一味追求"高票"的数量优势,更加注重协商、沟通的过程,更加注重解决问题的实际,这才是民主制度所要达到的目的。一、引出问题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表决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第一次出现了3位代表投弃权票的现象。当时新华社的记者有思想负担,认为过去党和国家召开重要会议,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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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彭镇秋接到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情况的通报。据悉.给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寄发常委会会议通报将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规定动作”。这不禁使人想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选举投票方式的改革——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而过去等额选举时.若投赞成票则无须动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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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关于选票内容的具体法律条文,只是在选举法第三十九条对选举人在选举中如何填写选票作了如下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这就是说,选举人在填写选票时,可以有四种选择:一是投赞成票,但赞成的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代表名额,否则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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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许多值得人们称道的改革。这些改革充分体现了民主、求真、务实的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与会代表和我们这些多年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耳目一新,如饮甘露,如沐春风。其中特别使我感到振奋的是完善选举和表决方式这样一个被称为“细节”的改革,即,按照会议表决通过的选举办法,无论是投同意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不划票就是废票;会场后区设有秘密写票处。而过去在有些地方举行等额选举时规定“:同意”不需要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划“O”。也就是说,只要你一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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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坛》编辑部:我是一名县人大代表。我所在的乡镇某村有一个养猪场,严重污染了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村民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但养猪场污染问题多年来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村民们很有意见。今年初县人代会前,激动的村民们又一次找到我,要求我在人代会上提出对环保等单位的差评建议,甚至要求我在政府工作报告表决时投反对票。我认为尽管政府有些工作做得不够好,但也不能轻易提差评建议、投反对票。请问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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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也是政府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和依据,只有真正实施公开公正的选举,充分保障了公民选举权平等自由地实现,所产生的政权才能得到民众认同。"另选他人"是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特有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选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通过这种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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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论免责权的事项我国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 ,不受法律追究。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四十六条作了补充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 ,不受法律追究。本条规定的发言和表决应作广义的解释。发言包括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发言 ,甚至是事后证实的完全错误的发言 ;表决包括通过法律案 ,批准各种报告、计划、决议案、选举、罢免、撤职、质询案、特定问题调查案等各种需要表决的议案 ,代表在表决时 ,无论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 ,甚至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