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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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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是刑事法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回应,与多元治理、互动治理、有效治理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相契合,但该制度对传统刑事法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使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从绝对走向相对,可谓价值与风险并存。对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应严格掌握适用范围,对自愿性合法性必须进行司法审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侦查终结是适用刑事和解的基本前提,从宽处罚宜适度和规范。  相似文献   

2.
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加强了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但对刑事和解适用的参加人及程序等没有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如刑事和解的自愿性难以保障、适用规范缺乏统一性、片面强调经济赔偿忽略社会关系的修复等问题。因此,必须依法完善刑事和解适用的参加人及程序,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推进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康军 《求实》2009,(Z2)
一、刑事和解的渊源与意义 刑事和解作为近期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事物,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尤其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强调司法机关在严格遵守法律、打击犯罪、保障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注意适用宽缓制度与措施化解社会矛盾,适应社会发展新阶段的纠纷解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无疑对于司法机关现阶段的指导思想与各项实际工作将会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实践部门探索的解决刑事案件的新途径,不仅有利于有效化解矛盾,提高犯罪预防效果,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国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有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法律基础、刑事政策基础和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5.
当前无论是在法律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着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大胆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和经验。综合中国传统文化及西方国家关于刑事和解的理论,结合当前法律法规及刑事司法政策规定,可以给刑事和解做如下定义:在发生引发刑事和解的法律事件之后,在中间人的调解之下,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或不直接的联系,正视犯罪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然后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从而为最终解决刑事法律事件创造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6.
向明 《理论研究》2010,(6):41-44
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存在功能性缺陷和相关法律制度缺位的困境。因此,有必要从存在的困境出发,具体在立法选择和程序设计上探讨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如何合理构建。  相似文献   

7.
刑事和解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恢复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的不完善和立法上的缺陷,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改革和完善刑事和解程序,要确定刑事和解的标准,明确规定和解方式和赔偿额度,明确司法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身兼数职,违背了审判独立原则,造成刑事审判程序中控辩双方地位严重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司法稳定性的削弱。重构我国检察制度,应强化检察官的当事人化,淡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并建立强制性的司法审查制度,还批捕权于法院。  相似文献   

9.
王志祥 《学习论坛》2010,26(3):73-77
关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理论上存在争议,各地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对严重暴力犯罪适用刑事和解,具有法律依据,符合刑事责任承担中合作性一面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利益,且并不违背公平正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西方国家刑事和解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西方国家产生以来,已形成了平衡、叙说和恢复正义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建立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应注意分清刑事和解与“私了”的本质,明确刑事和解适用范围,设立刑事和解调解委员会并健全国家刑事损害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1.
《世纪桥》2015,(10)
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责任,在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监督不力、与法律定位不相称等诸多问题。因此,突破检察机关在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监督的法理障碍,在立法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的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两法衔接"的检察监督机制和相关的制度的完善实属必要,以此促进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12.
与司法救助相关的概念和制度有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概念的分歧直接带来制度认知、构建和实施上的模糊与偏差,不利于司法救助制度的科学合理发展和规范统一运行。立足于一种价值论而非本体论立场的制度理论根基,并基于一种现实必要性而非理论必然性的现实政策选择,应以国家司法救助作为一个统一的概念,在把刑事被害人救助吸纳进来、把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司法救助排除在外的基础上,整体设计针对刑事和民事侵权案件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救助制度机制,并着手研究制定统一的国家司法救助立法,避免因碎片化的制度制定模式带来立法资源的浪费和规范上的不确定、不统一。  相似文献   

13.
衣小慧 《理论学刊》2023,(5):99-108
“枫桥经验”作为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成功经验,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但其精神内核“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直被保留下来,并在不同时代得到传承、充实和发展。民事检察和解制度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解决纠纷双重职能,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体现。《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对民事检察和解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检察和解应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但有关检察和解的适用条件、具体情形、和解程序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应区分不同申诉案件的类型,针对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适用检察和解。检察和解应按照启动、磋商、审查、备案以及提出检察建议等程序展开。检察和解的性质类似于执行和解,和解协议效力不能取代原来的生效法律文书,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之探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李茂春  李志强 《学习论坛》2005,21(12):75-77
刑事和解制度是产生于20世纪中叶的一种新的刑事思潮,体现了个体公正与整体公正之间的平衡,并在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上起着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是实现刑罚目的、推进刑事民主化、改革重刑化的刑罚体系以及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引入刑事和解制度虽然存在一定的障碍,但追求和谐的中国文化传统以及人民调解制度的经验积累,都为刑事和解制度构建提供了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制度始于被害人犯罪学的兴起、实践于理想化监狱模式的运行、建立在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基础之上,其终极价值就是为了犯罪人更好地复归社会,弥补刑事犯罪的创伤。而我国刑法的机能就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权,在一定程度上,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与我国刑法的机能是一致的,不存在所谓的价值冲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冯桂艳 《世纪桥》2007,(7):66-66,70
中国现行的刑事法律未有刑事和解制度之规定,但这一制度确有存在之价值。且中国有建立刑事和解制度之文化基础、法律基础、刑事政策基础和实践基础。所以,探讨中国刑事和解制度之模式选择有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综观目前国内外犯罪学研究的总体态势,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恢复性司法、刑事被害人学、刑事政策学这样几个方面,以及对一些特殊类型的犯罪学与犯罪学各主要分支学科的研究。其中恢复性司法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狭义的恢复性司法就是指刑事和解制度,广义的恢复性司法还包含出狱人社会保护、辩诉交易、社区矫正等多项制度。除此以外,当前犯罪学各热点分支学科主要包括犯罪学基础理论、犯罪社会学、犯罪经济学、犯罪文化学、犯罪政治学及犯罪地理学等。  相似文献   

18.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检察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当前要抓好执法观念等五个方面的转变才能把这项新的政策贯彻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9.
我国当下的行政诉讼中尚未确立和解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较多应用,根据目前的制定法来看也并未明确排除和解制度。在行政纠纷解决的需求当中,主张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呼声日益增高,和解为行政诉讼提供了一个灵活与多元的解决方式,有其适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为推动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良好运行,需要厘清和解的主体、客体、程序等构成要件,明晰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范围及原则,阐述和解的启动、进行、终止的具体程序,明确和解协议的效力,以期实现案结事了。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确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该程序加强了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设立了较为宽泛的被害人保障制度。但由于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设置、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部分立法冲突,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被害人的保障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设置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及时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且重点应体现在及时性上,可在程序设置、法律适用、制度构建、程序救济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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