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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规范、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马东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原有三条五款规定,修改了两条,增加了两条,在内容上作了较大的改动,使审判监督程序趋于规范、完善。一、修改了关于享有申诉权的主体范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相似文献   

2.
谈刑诉法修改后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下)罗书平制作第二审刑事裁判文书内容和写法的重大修改一、对被害人请求抗诉事项的衣述按照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法定事由一是上诉,二是抗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总的方面来讲对引起二审程序发生的法定事由没...  相似文献   

3.
出席上诉、抗诉第二审程序案件的庭审,是检察机关起诉部门主要业务工作之一,刑事诉讼法对如何开庭审理二审程序案件,特别是如何进行庭审调查阶段的质证,规定较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在司法实践中,执法部门如何参照第一审程序,难免认识不一,出现执行中的差异,本文试就二审庭审质证问题,作一探讨。一、二审程序庭审调查质证的现行做法举证、质证是庭审调查的主要组成部分。举证就是提出证据;质证是审核证据,审查证据是…  相似文献   

4.
也论刑事案件第二审审理方式黄辉刑事诉讼中第二审审理方式,是指刑事案件经过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因上诉或抗诉而进入第二审程序,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所采取的形式。对于这个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只在第14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  相似文献   

5.
四鉴定在原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的规定中,由于对鉴定机构、鉴定对象及鉴定人的责任未作规定,对被害人不服鉴定结论时,能否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问题也未作规定,致使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从以下四个万面对有关条文作了补充或者修改:一、增加了对人身伤害的重新鉴定和对精神病进行医学鉴定的现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系这次立法修改时新增的条款。此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官的不起诉裁量权,为了制约这种权利,刑事诉讼法145条规定了被害人的有关救济途径,但是我国现有的被害人自我救济程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对其进行修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体制。  相似文献   

7.
二审程序中疑罪难以从无的原因第一,立法上的缺陷。首先,刑诉法没有规定二审程序可作出疑罪从无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一审法院可以作出以下三种裁判:有罪判决、无罪判决和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相似文献   

8.
刑事救济程序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在刑事诉讼中,第一审程序之后所进行的审判程序,一般被称为刑事救济程序。刑事救济程序的意义在于对法院判决和裁定可能出现的错误进行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救济程序包括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这三种程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对象,但都具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控辩双方的权利予以救济的作用。 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救济程序中的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使得这两种程序有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下面就其中的主要变化略作介绍与评析。  相似文献   

9.
扩大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张军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作了重要修改,使其范围明显地扩大了。刑事诉讼法原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法分则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他不需要侦...  相似文献   

10.
EXTENSIONANDSTRENGTHERINGOFPROSECUTIONANDSUPERVISION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的内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拓展,使检察监督的内容向原有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前后环节进行了延伸。向前延伸中,增补了立案监督权。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  相似文献   

11.
浅议审查起诉中的告知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告知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的案件后,依照法律规定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程序。根据告知程序实施的情况,笔者试从告知程序的意义、规则、适用及其完善问题作些探讨。   一、设立告知程序的意义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分别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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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质证程序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197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质证程序未作明文规定(但是,刑事质证活动还是存在的)。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据此,我国法学界不少人士认为现行《刑事诉讼法》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新增了一道刑事质证程序。刑事质证程序的增设对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所必须坚持的公开、辩论、直接言词的原则无疑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由于现行《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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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程序的设立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显著特色。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专设两款对告知作了原则性规定(分别见于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这两款规定,检察机关是当然的告知义务人。检察机关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承担并履行对两类诉讼参与人(或诉讼参与人的相关人)的告知义务,一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类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近亲属不在诉讼参与人之列,但属被害人的相关人,其取得诉讼代理人身份后,即成为诉讼参与人)。按照这两款的文字表述,检察机关在告知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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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法律援助新规定是《刑事诉讼法》修正的亮点之一,体现在第34条、第267条、第286条中。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法律援助规定的变化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扩大了法定援助对象范围。法定援助对象增加了犯罪嫌疑人。法定援助的特殊群体增加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而且增加了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二是扩大了依申请援助对象范围。  相似文献   

15.
刑事立案监督初探周世勋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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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已实行十六年的刑事诉讼法作了一系列重大修改,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令世人瞩目和关注,国内国外都有好的评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由原来的164条增加到225条,共修改143处。主要内容有:一、四项司法机关间的法律关系,使其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具体和科学。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贪污贿赂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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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问题是现行刑事诉讼法、刑法对1979年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进行修正、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修订后的刑法为了严格减刑、假释的程序,维护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严肃性,在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刑法第八十二条对假释的程序作了与减刑内容相同的规定。此外,还将1979年刑法第七十三条关于“如果有特殊情节,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予以假释的规定,在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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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保证人的罚款及立法完善吴东伟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所提及的刑事诉讼法均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刑事立案监督探索付志安,高景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  相似文献   

20.
不起诉的立法缺陷与诉讼理念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制度作了重大的修改 ,对不起诉的条件与程序作了进一步具体界定。历经三年多的司法运作 ,该制度日益呈现出诸多缺陷与不足 ,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与民主性。在此 ,笔者拟对不起诉制度的具体缺陷及其产生的根源作一粗浅的分析、论证 ,以就教于理论及司法界同仁。  一、不起诉制度的立法缺陷依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142条之规定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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