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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5年2月8日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  相似文献   

2.
《科技与法律》2005,(2):i027-i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2005年2月8日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  相似文献   

3.
《科技与法律》2005,(1):i012-i013
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内容的上网用户。第三条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  相似文献   

4.
《司法业务文选》2012,(21):18-21
1.201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公布2.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5.
《科技与法律》2005,(1):i033-i03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2004年7月8日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互联网药品…  相似文献   

6.
(2006年2月20日信息产业部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 30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以及为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接入服务和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是指设置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器,为互联网用户发送、接收互联网电子邮件提供条件的行为。第三条公民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健康发展,保护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经营、使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联网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性场所(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以及为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接入服务和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文 (令 )号 ]第 9号令[公布日期 ]2 0 0 4 7 8 [类  别 ]行政法·卫生、医药[施行日期 ]2 0 0 4 7 8 [同时废止法规 ]2 0 0 1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 (含医疗器械 )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 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 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经营审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12.
(2005年8月23日商务部令第17号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中,违反《外贸法》规定,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违法违规对外  相似文献   

13.
《科技与法律》2005,(2):i019-i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二○○五年二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  相似文献   

14.
(2005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公布自2006年2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相似文献   

15.
(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令第142号公布 自2005年12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 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 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国家林业局令第17号《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9月12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了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国境,规范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相似文献   

18.
1.2011年2月17日文化部令第51号公布2.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  相似文献   

19.
(2006年1月10日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专利、商标、版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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