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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历时两年的索赔案件。
李明东,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郭巷村人,打工时左手被机器绞断。
在索赔遇挫的情况下,李明东走上依法维权之路。此案先后经过劳动仲裁和枣阳、襄樊两级法院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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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社保争议是否该受理,仲裁与法院掐架【阅读提示】:同一案件,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属于劳动争议,而法院则相反,于是出现了仲裁机构与法院掐架的情况。以湖北为例,早些年,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的争议,劳动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都倾向于属于劳动争议,予以受理。而近两年来,法院的态度发生变化,认为这类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予处理。目前,湖北的主要做法是,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涉及比如工资争议及补办社会保险的争议,仲裁机构则要求当事人作为两个案子分别立案。对于补办社会保险的案子,仲裁机构则作出终局裁决,避免了一方不服起诉至法院,而法院却不予处理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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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北枣阳市的农村青年李明东,在打工中因机械故障左手被绞断。公司老板却一推再推,拒绝承担工伤赔偿之责。无奈之下,李明东走上了维权之路。此案先后经劳动仲裁和枣阳、襄攀两级法院审理,历时2年后,李明东于今年3月27日最终获赔10成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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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记者接到来自玉溪的职工陈星霖的电话,他告诉记者,自己与某保险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一场旷日持久的劳动争议,不久前以法院下达的一纸判决书暂时落下帷幕,在先前的劳动仲裁和后来法院的判决中,他提出的请求都被驳回,“官司”以完败告终!对于这一结果,小陈现在想不通,难以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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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南阳棉纺厂车工吴天保因妻子动手术向车间领导请假,因未获批准而不得已自行离岗18天,回厂后车间领导就不让他上岗了,棉纺厂也未对吴天保做出任何书面处理决定。没有档案,不认可劳动关系,退休手续难办,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吴天保从42岁一直奔波到72岁,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终于维权成功。2010年10月8日,法院受理了吴天保的执行申请,执行到位后他就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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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花都法院对任某等30名原告要求被告广州市花都新X水泥公司支付近百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各原告在劳动争议发生60日后才申请劳动仲裁已超出申请仲裁期限,驳回30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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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某是一名退役军人,1992年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公致残,残疾等级为七级。2004年来到苏州打工,工作期间旧伤复发向公司申请工伤。由于在与公司人事人员协商时发生冲突,惊动了110,公司遂将冷某解聘。冷某对此不服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部门撤销了公司作出的解聘通知书。公司对仲裁不服并将冷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仲裁决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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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县农民吴少兵到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打工,不幸遇车祸工亡。妻子袁修风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要她找法院;县法院要她找信访办;县信访办要她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她找安监局;县安监局要她找公安局……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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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培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3,27(1):47-51
德国的劳动法律十分完善,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德国于1952年根据《劳动法院法》成立了专门的劳动法院以处理劳动争议诉讼,至今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实践证明,这在缓和劳资矛盾、稳定社会关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德国劳动法院无论是相关立法、法院的组织设置还是法官的组成都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国建立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的时机已经成熟,也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需求.建立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可以更好地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省社会经济成本及诉讼成本.我们期待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早日建立,相关配套法律早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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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洁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7,22(3):44-47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劳动争议采取"一调一裁两审"的单轨制解决途径,在内部调解机构调解之后和国家公权力介入进行强制裁决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因其独有的模式、独特的成员构成、高效的运作方式以及相对经济的仲裁成本在解决众多劳动争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因为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本身存有的问题引起了各方越来越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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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园晟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3,(5):23-26
现今在处理和解决劳动关系纠纷上的方法主要集中在劳动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两个大方面。在实践过程中发现,无论是劳动仲裁和法院审判,虽使得表面问题得到解决,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会随仲裁和审判的结束而结束。这对于劳资双方的利益都是一种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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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一个初中尚未毕业的农村青年,在城里打工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原本处于弱势的他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胜利。从此,他迷上了法律,一边打工,一边钻研法律,并发誓:要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去帮助更多的和自已有同样遭遇的打工兄弟。结果,近4年来,他不仅为3000多个“打工仔”打赢了官司,而且还通过自学拿到法学本科文凭,并获得了律师从业资格,成为湖北省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最多的人。从一个没有文化的“扁担”,到令人羡慕的大律师,他是如何一路走来的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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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多打工者不同,黄伟木去打工不是为了生存与赚钱,而是为收集充足的证据后去投诉或者状告单位。黄伟木说,他是代表农民工群体的,他要揭露企业违法用工的事实。于是,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了不到3个月之际,黄伟木选择这个时机展开了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