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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5月29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13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同时废止。署长牟新生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07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2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署长于广州2012年3月30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海关总  相似文献   

5.
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6号公布,以下简称《规定》)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6.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05年12月27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06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2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署长于广洲2012年3月30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  相似文献   

8.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05年12月27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2003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7号公布,根据2005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42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相似文献   

10.
2003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6号公布,根据2005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41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两岸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协议》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之间《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1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05年12月27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只起施行。署长牟新生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剃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5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2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货物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24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9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署长于广洲2014年9月30日为配合《中智自贸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转版实施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1号公布,第198号修改,以下  相似文献   

15.
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亚太贸易协定》其他成员国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亚太贸易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智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促进我国与智利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智自贸协定》有关原产地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智利进口的《中智自贸协定》项下货物。第三条从智利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地为智利,适用《中华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为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巴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促进双方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巴自贸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5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2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货物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同时废止。署长牟新生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0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1年10月1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24日起施行。署长于广洲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修改<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实施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8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5月30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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