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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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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给付行政中行政私法行为的法律约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法和私法的融合、福利国家的兴起,给付行政已成为当代行政的重要内容。给付行政的崛起,需要行政主体大量使用新型的行政私法行为。对于行政私法行为这类兼具行政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行为,单凭公法或者私法一方的力量难以进行良好的制约,而应当综合运用公法、私法予以法律约束,努力打造行政私法行为的公私合作约束模式,即它们在实体上受公私合作理念影响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制约,在程序上遵循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相谐调的行政私法程序,在权利救济上实行由性质主导的私法、公法二元化救济。  相似文献   

2.
论服务行政条件下的行政私法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私法行为是行政机关于服务行政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行为方式,它属于国库行政的一种特殊形式。就行政私法行为的性质而言,它既不绝对地是一种公法行为,也不绝对地是一种私法行为,而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兼具公法、私法双重属性的行为。对行政私法行为的法律调整,应该坚持公法优先、兼顾私法的准则。  相似文献   

3.
胡建淼 《法学论坛》2003,18(5):75-87,44
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执行制度及理论对探讨中国内地制定行政强制执行法具有借鉴意义。笔者介绍了台湾行政执行的概念、特征、种类 ,探讨了其法理基础及原则 ,分析了其修订后的“行政执行法”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变化 ,并就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公法上行为、不行为义务的执行 ,行政上的即时强制 ,行政执行行为的性质及法律救济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对台湾行政执行制度及理论的特色与不足也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4.
杨东升 《海峡法学》2012,14(4):101-106
"社会权"系与"个人自由权"相对应的新兴人权,是当代"福利国家"人权的重要内容。"社会权"的国家保障在行政领域主要体现为给付行政。给付行政行为作为一项授益性行政行为,体现为"国家生存照顾"之积极义务,其范畴涉及提供基础设施之行政、社会行政、促进(助长)行政、资讯行政等领域。给付行政行为适用"重大事项保留"原则,主要通过公法和私法协力的方式实施。  相似文献   

5.
面对行政实践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广泛采用新型合同的情况,原有的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理论出现了解释上的困境,有必要借鉴行政私法(行为)的理论创造行政私法合同这一概念。这类合同有其独特的内涵和法律特征。行政私法合同综合了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因素,是具有行政法、私法双重性质的合同。行政私法合同与行政合同、私法合同之间均存在着界限,亟需探讨此类合同的特殊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的实施不仅具有保护权利人物权的私法意义,而且还对行政法治的观念及制度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行政法治的观念上,应明确依法行政所依之法不仅指公法也应包括私法,在物权的保护方面不应是公益优先而应是公私益平等,政府在保护公民财产的义务方面应区别不同情形而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在行政法治的制度上,应明确新的行政主体并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确权体制、完善征收征用及补偿制度、建立公务管理及使用制度、健全程序公正及参与机制以及运用综合救济机制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此外,为保证公私法制的协调,还需建立合宪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而非私法行为,准确地说是行政行为。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在行政行为的类型上属于准法律行为的行政登记行为。作为准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并不能直接产生私法效果,需要在已经形成的私法关系基础之上结合登记行为才能产生私法效果,但能直接产生公法效果。对于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织的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就民事纠纷提起诉讼,根据民事确权的内容申请登记机关重新登记,无需进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8.
当前,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管理改革的"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主张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方式的多样化、管理程序的民主化。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对我国行政给付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行政给付已经不能简单定位于行政救助或者行政物质帮助,而是正经历着从传统到现代的结构性转变。我国目前的行政给付制度在主体、方式、程序等方面均需要有所突破,给付主体要实现从行政主体到多元社会主体的转变、给付方式要实现从行政行为方式到公私结合方式的转变,给付程序要实现从行政主导到公众参与的转变。  相似文献   

9.
陈军 《政法学刊》2010,27(3):97-102
现代行政国家行政任务不断增加,行政机关为完成行政任务,不得不同私人部门合作,公私合作兴起。公私合作行为是弥补公私合作背景下传统行政行为形式的不足而孕育产生一种新型的行政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契约和私法上的契约。通过“治安承包”这种典型的公私合作行为形式的行政法实证分析,以期达到考察公私合作行为的法律形式。  相似文献   

10.
因行政机关同时具备公法主体和私法主体的身份,一些行政机关为追求自利而利用形式上的行政行为掩盖私法行为或逃避私法责任,这种与行政法基本精神相背离的异化行政行为因主体身份的双重性,在当前很难判断行为的性质。然而异化行政行为属性的不确定状态,不仅会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潜在威胁,也会严重阻碍了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的建立,所以明确异化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法明确将行政协议纳入受案范围。行政协议效力以及无效行政协议的认定涉及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法律适用。公私法规则在关于合同效力的价值取向上存在对极冲突,因此,无论是同时还是单独适用行政诉讼法或者民事法律,均无法搭建逻辑周延的行政协议的效力框架。与此同时,公法和私法在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等方面仍然存在相互融通并具备提取效力认定的公因式提供可能性。以违法作为无效的起点,无效行政协议的标准介于单方行政行为无效标准和民事合同无效标准之间。以列举形式在行政主体资格、私方合同当事人资格、协议内容、协议程序方面建构无效行政协议的标准,是解决理论和实践难题的出路。  相似文献   

12.
"特类民事行为"即指与国家公权力有关联的民事行为。它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国家以私法主体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具体可以分解为3种形式。该类行为必须受到基本权利的限制,但这仅仅指向于其中的行政私法行为。而且,基本权利对该种行为的适用与对传统高权行政行为的适用不同,前者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其二,私人在传统公共行政领域所为的私法行为。该行为属于"公共行政民营化"中的第3种形式,即"实质民营化",主要集中在给付行政领域。该类行为要受到基本权利的约束。而且,应该受到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但是,法律保留原则在该领域的适用和在秩序行政领域的适用具有本质的不同。  相似文献   

13.
王丽娜 《河北法学》2011,29(3):55-60
在给付行政模式下,我国自然灾害中的行政给付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当前灾害给付的立法不完善、实施不顺畅、救济不健全,导致了行政给付机制运行的困境。为建立完备的灾害给付法律制度,应完善灾害给付的法律规范,理顺灾害给付的实施体系,健全灾害给付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4.
熊勇先 《法学杂志》2012,33(6):105-110
随着给付行政的兴起,公法实践中出现了因欠缺法律原因而发生的财产变动。在适用民法不当得利制度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基于依法行政以及财产权保护的需要,应确立公法不当得利制度。在公法不当得利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均可享有公法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此种请求权则可以通过做出行政行为以及提起行政给付诉讼的形式加以救济。  相似文献   

15.
浅谈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根本上说,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公法还是私法抑或公私法造一问题取决于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认定,而学界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民事合同说、行政合同说、行政私法合同说等诸多学说.造成这类合同法律适用的不一,亟需厘清.在我国,根据行政私法合同说,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总体适用《合同法》等私法,但又受《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公法规则的拘束。  相似文献   

16.
从法律救济程序制度的架构来看,我国虽然没有像西方大陆法系国家那样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审理行政争议案件,但却在统一的法院系统内部基本形成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就绝大多数仅为单一的民事争议或行政争议而言,目前的程序设计足以应对。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法与私法互相渗透,行政法与民法互相交织,行政行为不仅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行政法律权利义务,而且也间接影响到相对人与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  相似文献   

17.
行政廉洁应当确立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且在法律制定和行政过程中取得优先适用的效力。适用行政廉洁原则的基础制度,是管理公私利益冲突、控制自由裁量权和维护公务伦理。行政廉洁原则在立法中的适用,应当注重于法律制定中的法律起点确定,原则性规则设立、标准和流程标准的设定、公法与私法分离的法律体系构建。行政廉洁原则在行政过程的适用,应当从现实出发有效解决施政方式、行政决策、职权分解和例外管理等方面的预防腐败问题。  相似文献   

18.
现代行政视野中的事实行为——行政环境、蕴含与诉讼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法治国形态伴随社会嬗变而出现的更迭 ,改变了行政法治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机制 ,行政事实行为要素籍此凸显。事实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果但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法行为 ,处于法无明文但又不失概括规范之际 ,是一种特殊的自由裁量行为。它与行政法律行为相对 ,两者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及救济途径方面有本质区别 ,另一方面又是构成制度化的行政行为的两个基本元素 ,起主导作用的行为要素也就决定了该行政行为的整体性质  相似文献   

19.
在行政法理论和司法审查中,辨别行政协议(行政合同)的通用标准是一个具有综合性质的要件标准,其在针对具体问题时并非得心应手。只能以"一案一议"的方式,建立具体合同关系法律属性的判断。在行政私法契约中,并未发生公权力的作用;在行政主体隐身的合同关系中,公权力恰恰可能发挥了作用。删繁就简,可将"公权力的作用"作为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区别的核心标准,它是二者之间最小的公倍数。契约合意则是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之间最大的公约数。英美法上的政府合同并不区分公法与私法,并未影响其法治发达现状。中国正在兴起的公私合作行政中,逐渐使用了政府合同概念。与政府合同理念相契合,从难而易,在立法和司法政策上,可以考虑将含有公共权力、公共任务目的、公共财物等因素之一的合同形态,纳入行政诉讼解纷渠道。  相似文献   

20.
行政法视角下的民营化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营化-般分为组织民营化与任务民营化,具体形式更是多样.民营化前,大部分公共行政部门承担行政给付与行政监管的双重职责;民营化后,则把行政给付任务交给民间,自己仅保留监管责任.民营化后,公私合作或混合行政大量出现,单纯的公法或私法已经无能为力,既要防止公共行政部门与民争利,又要防止通过民营化使行政遁入私法,推卸公共责任,侵害公民权利.除了私法的进入,公法也应该转型,与私法一道回应民营化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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