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鉴于两岸互涉案件中当事人、证人等出席对岸法庭的实际困难,有必要推动两岸间远程审判合作。两岸间远程审判合作的可行性存在于三个层面:在理论与观念层面,远程审判并不违背直接言词原则,对被告对质诘问权的行使不会产生实质的消极影响,对法庭功能的消解也非常有限,远程审判侵害对方司法权的问题也可合理解决;在法律与实践层面,两岸有关远程审判的立法和实践,使两岸间远程审判合作具有合法律性,也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积累;在设备与技术层面,两岸的法院信息化建设、数字法庭配备和网络应用情况,能为两岸远程审判合作的开展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两岸远程审判合作的最大障碍存在于观念层面。 相似文献
2.
王刚案的审辩冲突相当激烈
审辩关系,是指在案俐:审理过程中,法庭审判人员与辩护律师之间的关系。根据刑事诉讼原理.控辩双方是平等对抗关系,而法庭居中裁判,审辩之间本不应该发生冲突。而近年来,在广州北海裴金德等故意伤害致死案、汀苏常熟六民下寻衅滋事案、贵州贵阳黎庆洪涉黑案等案件中,审辩冲突都比较激烈。 相似文献
3.
4.
林科诨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1,(5):85-89
我国审判仪式化问题不仅采源于案卷移送制度造成的法官预断或后断,而且源于法庭对案卷笔录的不规范采纳上。因此,若要还原审判的实质功能,让当庭审判成为形成裁判结论的真正途径,一方面要建立有庭前准备程序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制度,形式上克服法官对案件的预断,另一方面要在刑事证据问题上采行严格证明法则,克服法官对案卷笔录证据能力的天然... 相似文献
5.
李雪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3):109-111
网络法庭是指司法审判与高科技电脑系统相结合的一种运用方式,其特征是虚拟性、没有时空限制、无纸化审判。网络法庭具有审判信息管理功能,媒体信息支持功能,全程录像、自动归档、智能检索功能,及开庭实况网上直播、点播功能。 相似文献
6.
7.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5,(5)
设立最高院巡回法庭和地方层面的新中级法院是我国司法系统"去地方化"改革的两项最新举措。最高院巡回法庭的设立确实能够在"案件分流""便利当事人"以及"最高院本部的重新定位"等方面发挥作用,但就"去地方化"这一首要目标而言,其效果却微乎其微。对于地方层面的新中级人民法院,虽在省级框架内确实能起到去地方化的效果,但首批选择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作为试点并不具有示范效应。我国司法系统去地方化的关键在于省一级,因此,我国应当在地方层面推广新中级人民法院、在省级新设大区制高级人民法院、在国家级完善最高院巡回法庭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 相似文献
8.
9.
10.
乐陵市人民法院枣城法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山东省人民满意好法庭”、“德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设立五年来。该庭共审理民事纠纷案件2956件。调解结案率达95%以上.辖区内未出现过一起民转刑案件.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发还。 相似文献
11.
一项被称为“知名法官精品案”活动,从2002年开始至今,在全体法官共同努力下,一批被社会公认的精品案件脱颖而出,由此带动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一批中青年法官新秀崭露头角,一部记载着精品案件的《判案论法丛书》也已源源出版。 相似文献
12.
13.
侯宜武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2):31-32
在刑事诉讼中 ,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认定案件事实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为了确保刑事证人出庭作证 ,使案件得到公正审判 ,必须在制度上对出庭刑事证人的法律地位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看清法庭和对方的声音和画面?”5月28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区法院23号法庭现场,面对视频里的原告和被告,法官在敲响法槌后发问. 相似文献
15.
16.
7月4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公开审理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一案。法庭查明,从2000年到2005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办理干部任啊、提拔、调动时.张改萍共收受28人贿赂人民币106.9万元,其中27人都是为“买官”行贿: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一些官员为买官不惜借款甚至贷款向张改萍“进贡”(《民主与法制时报》7月16日): 相似文献
17.
18.
鄱阳县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了环保法庭,成为江西第一个也是至今为止唯一一个设有环保专业法庭的基层法院,实现了生态环保案件审理专业化。在此,特编发该院介绍其有关探索、实践的文章,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我国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这给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的当事人选择通过长期外出、躲藏等手段逃避诉讼提供了便利,直接导致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故意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民商事案件呈现上升趋势。2008年无棣县法院缺席判决案件数为68件,2009年缺席判决案件数则达到了82件。 相似文献
20.
本人作为重庆市律师团成员曾赴港学习、参观、考察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感受颇多。现就香港特区司法制度的特点及可资借鉴之处,谈谈自己的看法。一、香港的司法机关是根据案件性质和审判任务设立,而非按行政区域及其级别设立香港特区的最高司法机关是终审法院,下设高等法院(内设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区域法院(内设家庭法院)各一所,审理各种刑民案件。再按案件性质设立裁判法院9所(其中5所设有少年法庭),审理刑事案件和轻微违法案件(含小贩乱摆摊点和违反交通规则),另有土地审裁处(审理土地、楼宇、租务等纠纷)、劳资审裁处(审理劳资纠纷)、小额钱债审裁处(审理5万元以下的钱债纠纷)、淫亵物品审裁处(审理、评定是否属于淫亵、不雅物品)、死因法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