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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 《基层政治工作研究》2007,(7):40-40
《士官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士官不得将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子女户口迁到部队驻地或者在部队驻地为其购置户口。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士官家属“自由式随军”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士官家属纷纷将户口迁到部队驻地,给部队教育、训练以及退役移交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应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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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总队第五支队在做好随军家属教育管理工作中,巧用家庭亲和力,注重把随军家属教育管理作为实现“两个确保”的重要环节,激发了各级干部扎根边疆建功立业的内在动力,促进了干部家庭和部队的稳定,支队连续4年被总队表彰为“先进支队”和“先进党委”,6名随军家属及家庭被各级表彰为“好军嫂”、“五好文明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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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9,(5)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公安部、商业部、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边防、海岛、沙漠和边远三类地区的部队,担负着建设和保卫边防、海防的艰巨任务,由于受驻地条件的限制,部分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家属不能随军,给军官及其家属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对这些部队中符合随军条件而家居农村不能随军的军官家属,允许其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并安排适当工作,有利于军官思想的稳定和边疆部队的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巩固边防、海防和国家安全的大局出发,对家居农村的军官家属的转户,办理城镇居民粮、油供应手续,安排工作和子女入学等,积极予以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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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2)
近年来 ,各地在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经过军队和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大多数随军家属得到了妥善安置 ,对稳定军队干部队伍 ,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就业制度的改革 ,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 0 0 0〕 19号 )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军队干部随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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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12):40-41
国发[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实际举措。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落实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不得擅自变更驻军部队家属随军条件。军队各级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官兵立足本职,奋发进取,为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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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基本生活补贴新出台的《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可享受到基本生活补贴。《办法》规定,根据军人驻地艰苦程度,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每月享受相应的基本生活补贴。同时,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实行领取基本生活补贴递减制度。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的期限最长为60个月;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的期限最长为36个月。未就业随军配偶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期满后,按本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8% 的比例逐年递减。递减后的最低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总后勤部参照省会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不实行递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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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14,(16)
<正>宁政发[2014]6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8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结合宁夏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第三条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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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报》1958,(1)
中国人民解放军最近已经开始分期、分批地动员随军军官家属,还都生产,劳动就业,安家落户,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措施,不仅有利于加强军队建设和密切军民关系,而且大批军官家属由城市返回农村,由消费走向生产,对增加农业生产,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也有重大作用。但是,由于军官家属离开农村,脱离生产时间较久,估计她们还乡安家或者生产就业,暂时都会遇到一些困难,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督导有关的县(市)、乡人民委员会积极设法予以协助,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军官家属还乡以后,当地政府应该积极地安排她们参加农业生产;对过去曾经在乡、社、人民团体担任过工作的军官家属,如现在仍有参加工作条件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吸收她们参加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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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3)
<正>苏府规字[2010]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和人武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和人武部;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苏州市保障随军家属就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苏州市保障随军家属就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障随军家属就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53号令)、《省政府办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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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3,(34):2
桂政办发[2013]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人民武装部: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88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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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16)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发[2010]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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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30):26-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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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7)
<正>筑府办函[2015]13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阳警备区政治部关于成立贵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贵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