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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受理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不需要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但随之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在"跟进诉讼"中,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法律效力如何?二是在"单独诉讼"中,如何协调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同一案件的立场?应在"跟进诉讼"中秉承"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生效的调查结论和行政决定视为"初步证据",如当事人提出适当的反证,法院可以推翻行政机关的决定;在"单独诉讼"中应允许反垄断执法机构直接参与法院的审理程序,并设置法院受理反垄断民事案件后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查询等辅助制度予以协调。  相似文献   

2.
安宁  孙晶 《前沿》2013,(16):64-65
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出台,标志着我国反垄断立法方面的重大突破,其中第55条也对知识产权反垄断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缺乏相关的指南和细则,导致面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知识产权垄断现象无法有效进行规制。本文拟在对知识产权反垄断理论基础的探讨上,结合国外发展的历史趋势,探索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价值取向,并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非法垄断行为及其法律调整邓启惠垄断是竞争的异化物,垄断排斥、限制竞争,妨碍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市场经济的正常功能难以发挥。为此,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无一例外地通过反垄断法律予以禁止。我们把这种被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称为非法垄断,而与...  相似文献   

4.
李忠民 《人民论坛》2012,(36):94-95
当前学术界对"私人侦探"业存在的争论主要有:"私人侦探"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必要性,"私人侦探"行为是否侵犯公民隐私权,是否非法行使国家侦查权等。"私人侦探"是对公权力的有益补充,填补了司法改革中国家退出后所留下的空白,其存在具有正当性,在目前条件下,应认可其合法地位,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其活动。  相似文献   

5.
大企业、大公司、跨国巨头亦即"龙头"企业一定要有,这是当今国际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而垄断企业也一定要反,这是《反垄断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垄断需要划清五条界限:治理垄断不是反大企业和特大型企业,不是反国有企业,不是反一般的自然垄断,不是反国家战略安全,要警惕外资对我国战略资源和领域的垄断。要使"垄断"企业转变为"龙头"企业,关键要在思想认识、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经营机制上完成三重转变。  相似文献   

6.
杨志军 《人民论坛》2012,(36):144-145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度"的问题一直备受国内外关注。寻找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度"已被确定为今后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的方向。在司法实践中,对最佳"度"的探寻不局限于发现事实,还可以适当的"超越";同时不断深入挖掘权衡利益,寻找平衡路径,建立统一的多层次的利益权衡标准。  相似文献   

7.
作为广泛存在的特殊主体,"小商人"一直生存在合法与非法的夹缝之中。应结合我国国情,将"小商人"定位为未被现有法律主体所涵盖的特殊商事主体,使其得到特殊立法保护。"小商人"有权利取得合法的商事地位,也有义务承担起适当的义务。在立法与执法上,应对其增添一份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8.
黄晓权  杨玉荣 《求索》2012,(4):179-181
在刑事诉讼中,遵循正当程序与否是鉴别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最为重要的标准。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区分合法证据和非法证据的道德意义在于让人对正当程序产生一种尊重和信仰。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维护法律信仰和司法尊严,使道德主体的良知得到确认和升华。因此,我国有必要从道德现实出发,进一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9.
中国加入WTO以后,为更好地保护国内生产者和消费者免受国际市场上垄断行为的影响,反垄断机构必须积极参与反国际垄断。目前中国参与反国际垄断在立法和执法两方面都存在重大障碍,并且缺乏国际合作与反垄断经验,中国必须对反国际垄断持积极的态度,加快制定和完善反垄断立法,建立和完善反垄断执法体系、程序和惩罚机制,不断加强反垄断领域的国际合作,关注国际反垄断领域的新发展,不断增强反国际垄断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选取的100份被告方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案件的裁判文书显示: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基本为司法实务所规避,被告方提出申请后排除程序启动及庭前会议的适用较少,法庭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以对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判断替代证据非法性判断,目前重复自白的排除规则缺失,侦查人员出庭对辩护律师形成重大挑战。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发现为立法及司法中更为科学的完善、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了方向与指引。  相似文献   

11.
崔艳 《浙江人大》2011,(8):35-37
近年来,浙江省高院力推"阳光司法",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半径,力求案件流程的每个环节都"晒"于阳光下,并以此来提升司法公信力。2011年4月14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11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由此拉开了浙江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的序幕。值得关注的是,美国驻沪总领  相似文献   

12.
万星宇 《传承》2014,(3):132-133
"毒树之果"制度来源于美国刑事诉讼法,指的是非经合法程序取得的证据必须非法排除,不得采用,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本质属性。分析英美法系的"毒树之果"制度的来源和特点,引入我国关于非法证据在"毒树之果"问题上的现状及问题,学界对此的讨论,阐述对中国建立"毒树之果"制度的见解和看法,对我国提高法制建设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垄断是当今社会经济领域中存在的重要形式,文章从垄断的本质和成因、垄断与竞争的较量角逐、国际金融的不稳定性、跨国界经济行为的制约因素及中小企业的分散化发展等五个方面论证了垄断的不稳固性。紧接着从反垄断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是市场的要求、时势推动着反垄断等三个方面证明了反垄断在当今世界当前社会是完全可行的,并由此得出以《反垄断法》来规范企业经济行为的可行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4.
2008年4月22-24日,"全球化时代的知识产权犯罪及其防治"学术研讨会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参会论文50余篇,百余名代表参会.会议分"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学研究","知识产权犯罪的实体法研究","知识产权犯罪的程序法研究及外国刑事法对中国的借鉴","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实务研究","全球化时代与中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立法与司法完善"五个单元展开学术研讨,与会者不仅坚守对刑法基础理论的分析,亦对刑法适用层面予以关注,学术研讨带有很强的目的性、现实性和前沿性.  相似文献   

15.
对监听所获材料的证据能力的判断是防止侦查机关监听权力滥用的最后一道司法防线。非法监听的界定是对监听所获材料的证据能力判断的前提。司法实践中非法监听表现出多重样态,各国理论与司法实践对非法监听也颇存争议。在我国立法层面,基本没有涉及对监听所获材料证据能力的判断问题。应在立法中确立对非法监听的判断标准,区分附带监听中的非法与合法的界限。  相似文献   

16.
尽管我国刑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罪名对非法集资类犯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社会公众""犯罪数额"等要件的认定仍存在着许多争议和困惑.考察非法集资案件的现状,剖析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的认定依据、确定"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统一"社会公众"的认定范围、明晰民间融资的行为边界、强化司法认定的证据支撑等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相似文献   

17.
"毒树之果"规则最先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的形式予以确认,后逐渐为越来越多的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并采纳。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毒树之果"规则,但是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获得证据的情形,如果不加以排除,则会导致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被架空。通过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国具有设置"毒树之果"规则的立法基础;通过实证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复供述"是"毒树之果"规则的实际运用。对此,我国应当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毒树之果"的运用方式,采用相对排除,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在程序上,我国应将庭前会议的审查范围扩大至对证据可采性的实质性审查。并最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予以确认并引领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8.
吴波 《楚天主人》2013,(7):51-51
正经由国家立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说来是合法的——合乎立法程序;但是,并非凡合乎法定程序的立法都是合法的,它可能并不合乎法的精神,合乎一定时代中的公平正义原则,合乎人权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实定法非法"现象。非法之法的最突出表现是纳粹德国时代的法律。其中像"告密权"这一法定权利,导致大批犹太人和正直人士死于纳粹屠刀之下。二战后联邦德国司法部门在处理这类告密罪行时,  相似文献   

19.
曹伟 《小康》2012,(6):92-94
铁路司法系统积弊已久,且改革过程阻力重重,多次停滞。在不断迭起的司法改革呼声中,"铁老大"终于不得不放弃独立的司法大权,但这只是破除行业法院垄断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20.
郭隆 《北京观察》2016,(5):38-39
正2014年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职。一年多来,作为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286件,并深入推进以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改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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