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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的管理,适应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协会及其他保险组织。本办法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获准设立并从事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的代表处、总代表处。本办法所称首席代表,是指代表处的主要负责人;本办法所称总代表,是指总代表处的主要负责人。第三条 代表机构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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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2006〕第5号令[公布日期]2006·7·12[类别]民商法·保险[施行日期]2006·9·1[同时废止法规]2004年《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的管理,适应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协会及其他保险组织。本办法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获准设立并从事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的代表处、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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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国金融机构常驻中国的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金融机构,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保险公估行、基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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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处)的设立及其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港澳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从事法律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代表处及其代表依照本办法规定从事法律服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 代表处及其代表从事法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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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处)的设立及其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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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6.7.31[施行日期]2006.9.1[文(令)号]〔2006〕第7号令[类别]民商法.保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的活动,防范风险,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保险类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的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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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法律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从事法律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代表机构及其代表从事法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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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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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 ,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 ,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 ,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 ,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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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12,(Z2):90-96
1.2012年4月8日商务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2.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市场秩序,加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对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以下称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的资格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以下称国际招标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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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为加强对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抒规定》和水路运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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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3年9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 8号公布自2 0 0 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维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进出口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机构的许可和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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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外国航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有关航运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航运公司在华设立独资公司,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外国航运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外国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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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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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待、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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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6 5号令[公布日期]2 0 0 4 6 2 3[类  别]经济法·技术监督[施行日期]2 0 0 4 8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管理,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是指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从事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检查机构和检测实验室。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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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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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期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聘用期货业从业人员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包括: (一)期货交易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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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银行业务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合资银行、外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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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6.7.26[施行日期]2006.10.1[文(令)号]第27号令[类别]社会法.劳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范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教育机构同外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设立、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实施职业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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