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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面向道路交通安全驾驶模拟系统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汽车驾驶模拟器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面向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模拟系统是由驾驶舱等硬件系统和视景显示软件系统组成。其主要研究内容为视景仿真系统、动态驾驶模拟系统的开发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事故分析鉴定与再现研究和道路交通环境的变化对驾驶行为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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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酒醉驾驶的问题受到两岸社会与相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极大的关注,本文以在台湾发生的一则经过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后、台湾“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不服而提出非常上诉、最终被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例作为起源,针对酒醉驾驶罪(不能安全驾驶罪)的各种争议问题,对台湾的司法实务与学说见解的观点加以说明、分析与检讨。本文认为,首先,本罪的本质虽然属于抽象危险犯,但所谓“抽象危险”乃“具体危险的危险”而非“拟制的危险”;其次,不能安全驾驶的性质是“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状况”而不是“客观的处罚条件”,并且不能安全驾驶的认定标准应该采“个别具体认定标准”而不是采“通盘认定标准”;且酒醉驾驶罪的故意内容“必须行为人对于‘不能安全驾驶状态’有所认识始可,而不是对于‘不能安全驾驶状态的评价’须有认识,亦即对于成为‘不能安全驾驶的基础事实’须有认识”;最后,酒醉驾驶罪(不能安全驾驶罪)的立法并不能真正有效抑止酒醉驾车的现象,而应该透过行政行为(包括彻底严格取缔饮酒驾车与举发、彻底的交通安全教育、驾照制度的修改等等行政措施、车辆的安全设计等等)始能达其抑止的效果,因此应将本罪除罪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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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2年1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酒后(午饭时饮用白酒经检验,刘某某血样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108mg/100ml)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且逆向行驶.沿东阿县牛角店镇老供电站到牛角店西外环公路由西向北向东南行驶到该路中间位置时。致对行由孙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及由尹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损坏,尹某某受伤。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该车系无证二轮摩托车,事故是刘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且逆行造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交警部门确定刘某桌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本案中刘某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属民法调整的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理由是:本案中,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事故,但没有造成死亡或重伤的后果,故不构成犯罪,应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立法时的普遍意见和法条文字的平常含义。只要达到醉酒标准后有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速解]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从定义和条文规定来看,就包含了两种行为。其一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飙车”行为:其二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就是通常所说的“醉驾”行为。从其行为的特征来讲它的共同点是:主观上都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而又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主体上都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这其中也包括非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客体上都是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对“危险驾驶机动车罪”这一罪名也可以定义解释为“飙车罪”和“醉驾罪”,这样两个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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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本罪客观行为范围的反思刑法将本罪的客观行为限定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和醉酒驾驶行为。两行为都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但危险驾驶行为并非仅限于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行为应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驾驶规定,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它具体应包括无证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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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活动有四个特点:拘役刑判罚较轻且不同月数刑期对应的均衡性不一致,拘役刑期对罚金刑的判处具有决定性影响,缓刑裁量活动相对更具规范性,酒精含量是量刑的核心考察要素。整体来看,对量刑活动具有现实影响力的因素较少,不同犯罪行为对应的量刑结果差异不大。原因在于结果意义上看本罪社会危害性轻微,刑法规范供给的量刑资源不充足,以及直接彰显驾驶行为危险性的证据材料匮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一是以非绝对化的酒精含量标准搭配不同违章行为建构基本的量刑框架;二是通过“但书”“不起诉”“免罚”“缓刑”和“实刑”构筑具有实质差异性的量刑体系;三是通过刑事诉讼标准全面规范行政人员的证据搜集活动以保证量刑活动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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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域广阔、人口密度低、职位流动性大、工作与居住区距离较远等原因,汽车是美国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所以美国被称为行驶在车轮上的国家。在美国成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的过程中,发达的公路交通网络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现今,美国拥有全球最发达、设施最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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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0日,美国一辆特斯拉牌Model S型电动汽车在启动自动驾驶模式时发生车祸,导致汽车驾驶员死亡.这起首例自动驾驶死亡事件被披露后,自动驾驶技术拥趸者与反对者的争吵再次甚嚣尘上.目前,众多汽车企业均将自动驾驶的时间节点锁定在2020年前后.在智能汽车时代到来之前,技术和安全该如何平衡,成为摆在自动驾驶汽车未来发展之路上的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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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之后新增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定即是我国刑法最新修订过程中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由于本罪所规定的行为.在社会生活当中具有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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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想,本文试图将刑法理论与刑法规定与刑法解释进行分心,更深一步探讨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最加以对比。牵涉出在刑法实践中是应该以罪定刑还是以刑定罪的问题。同时提出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修改法定罪犯构成的可能性,并提出是否可以在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不明确地方作出规定,补缺法律的漏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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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拖拉机驾驶资格的认定牵涉到我国对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制度的变迁以及制度实施上的衔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拖拉机驾驶资格的授予及驾驶证的发放等制度在具体实施中存在衔接过渡阶段,在此期间拖拉机驾驶资格的认定应当结合各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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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安全与驾驶路权之博弈——以杭州富家子飙车肇事案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日发生在杭州的富家子飙车肇事案引起了境内外人们的关注。在对此案的关注之余,笔者冷静地思索了公共安全与机动车驾驶路权的冲突问题,认为驾驶路权是占有公共道路资源的一种特权,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以不妨害公共利益为前提,否则就必须加以限制.于是建议参照关国的相关立法,呼吁中国尽早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刑法》,增设限制“飙车”的条款,依法封飙车行为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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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的评价研究在欧美一些国家已开展多年。其研究成果为欧美发达国家各国政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指导道路交通实际安全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本文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评价概念的阐述,介绍了国外常用的几种评价方法,并对我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研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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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安全:哈尔滨市作为中西部地区城市,这次积极申报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您作为公安局分管局长是怎么考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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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对“醉驾入刑”前后酒后驾驶案件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阐述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酒后驾驶案件的发展趋势和特征。方法 对2009年1月到2013年4月扬州地区实际酒驾案件所占的比例、酒驾的月分布、车辆类型以及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所占的比重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2011年5月份之后,实际达到酒后驾驶的案件在涉嫌酒后驾驶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比例有所减少,酒后驾驶在每月的分布渐趋一致,所涉及的车辆类型有所变化,醉酒后驾驶的案件数是饮酒后驾驶案件数的3倍左右。结论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扬州地区酒后驾驶案件的特征有了一定的变化,在实际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应根据这些现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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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影响驾驶能力的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研究药物对驾驶能力的影响。方法:对药物影响驾驶能力的流行病学调查、药物对驾驶能力影响的实验研究。对策及相关毒物分析等方面的报道进行综述。结果:服用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药物、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抗抑郁药物、抗组胺药物等后,其驾驶能力会有显著的降低。结论:药物对驾驶能力的影响是交通安全研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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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文章在全面分析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特点的基础上,围绕道路展开思考,从高速公路道路质量、道路用户、道路管理和道路监控四方面深入探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而详细研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前的预防对策、事故现场的救援对策和事故后的安全修复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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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并不贴合犯罪故意中"必然会"或"可能会"的紧密程度,醉驾人对危害结果也并不持有"追求或放任"的意志因素,因此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同时,现行规定不要求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构成需要危害结果已经发生,因此也不属于传统理论上的过失犯罪。实际上,我国《刑法》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作如此规定,是为了凸显刑法对醉驾行为最为严厉的惩罚性,是一种突破我国传统刑法罪过理论的立法模式,与英美刑法的严格责任有相通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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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调研上海市危险驾驶罪司法裁判情况为基础,以截至十月全市法院审结危险驾驶罪219件案件为素材,分析司法现状,总结、归纳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具体特点,重点剖析目前执法、司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降低危险驾驶罪施行中的不足,促使危险驾驶罪正常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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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其中危险驾驶罪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最为紧密,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一直受到较高关注。而且,危险驾驶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复杂多变,短时期内难以形成统一规范的执法标准。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形成规范统一、科学合理的危险驾驶罪认定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