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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7,(4)
被告人李建安,男,29岁,原系天津市第五市政工程公司第五施工队工人。1978年12月因流氓行为被强制劳动二年。 被告人张永冬,男,30岁,无职业。1984年5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会利,男,40岁,原系天津市武清县陈嘴乡小王庄七队印刷厂厂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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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1)
被告人樊明,男,十八岁,河北省景县人。原系北京铁路分局丰台工务段养路工,住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铁路职工宿舍。一九八四年六月三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希龙,男,十七岁(一九六六年十月十七日生),天津市武清县人。原系北京长途电信设备厂临时工,住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铁路职工宿舍。一九八四年六月三日被逮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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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锡光,男,24岁,贵州省遵义市人,系遵义市长征乡农民。 被告人冷忠建,男,27岁,贵州省遵义市人,系遵义市长征乡农民。 1987年7月6日晚,被告人王锡光伙同被告人冷忠建,翻墙潜人贵州省遵义市人民印刷厂,盗窃该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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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曾建国,男,现年二十六岁,捕前系湖北省公安县一公社供销店生产物资门市部营业员。曾在一九八一年五月至九月销售化肥、柴油等物资时,采取开两套发票或勾结从事倒卖活动的人抬高销售价格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二千二百九十三元九角二分。案发后,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对被告人的行为究竟是定贪污罪还是投机倒把罪,曾有过不同的意见。后经审理,以投机倒把罪定罪科刑,我们本着学习的态度,谈谈对曾定罪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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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朱维祥,男,三十二岁,原籍山东省无棣县,被捕前系天津市宁河县南涧沽公社兰台子大队社员。 被告人朱维祥自一九七七年四月至一九八二年七月间,先后在天津市汉沽区桥沽、孟(瞿阝),西孟、新立、下坞、秦家台、河西街、六方块,营城和宁河县芦台镇、张庄、南涧沽,李台子,薄台子等地的生产队、工厂宿舍、供销社仓库、食堂、中学和社员家中盗窃作案二十起。窃得骡子七匹、胶轮大车三辆、自行车九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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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力,男,37岁,捕前系农业银行某分行信贷科长。1996年5月初因非法放贷数额较大,给该行造成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而被某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以非法放贷罪于1996年5月中旬被起诉至人民法院。1995年7月初,赵文力凭借信贷科长的职务便利,在未对其胞弟赵文伟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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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4,(4)
被告人:邓玉财,男,37岁,原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虹化工颜料厂停薪留职人员。1994年5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于敏,男,30岁,原系劳改刑满释放人员,无职业。1978年11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2年;1980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982年8月因犯脱逃、盗窃、盗窃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1983年3月因犯脱逃、盗窃、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1993年11月29日被减刑释放。1994年5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隋国华,男,38岁,原系劳改刑满释放人员,无职业。1980年10月因犯盗窃、窝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85年9月因犯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3年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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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3)
被告人:祖贵均,男,24岁,云南省人,农民。1995年6月9日被逮捕,捕前系河北省武安市贺庄煤矿临时工。 被告人:向书成,男,22岁,云南省人,农民。1995年6月15日被逮捕。捕前系河北省武安市贺庄煤矿临时工。 被告人祖贵均、向书成盗窃枪支、抢夺枪支和盗窃、抢劫案,由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5年2月15日凌晨,被告人祖贵均、向书成潜入云南省江川县伏家营财政所,盗窃现金20余元,后又翻墙进入伏家营派出所,撬门入室,盗窃“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6发,现金200余元和匕首、身份证等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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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8,(1)
被告人:陈永林,男,24岁,广东省宝安县人,1987年9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祖培,男,27岁,广东省宝安县人,1987年9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永林、陈祖培,因走私大熊猫皮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987年11月3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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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去年第10期登载的《太行山,不容罪恶》郝陆堂、常小全,殷春明、郭龙太强奸案,已经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被告人郝陆堂,男,现年32岁,1991年5月因流氓罪被劳动教养三年;被告人常小全,男,现年35岁;被告人殷春明,男,现年39岁;被告人郭龙太,男,现年37岁。上列四被告人均系河北省涉县索堡镇索堡村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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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1)
被告人李金城,男,五十七岁,原系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副局长,分管上海华谊综合贸易中心工作。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日被逮捕。 被告人潘嘉麟,男,五十三岁,原系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治安科科长,上海华谊综合贸易中心总经理。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坤兴,男,四十四岁,原系上海海关查私处副处长兼缉私队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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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4,(4)
被告人:崔文瑞,男,51岁,原系河北省文安县苏桥镇供销社退休工人,1994年5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崔文瑞投机倒把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3年4月,被告人崔文瑞与沈惠兰、曹培增(均已判刑)共谋对外代开、虚开发票非法牟利。之后,经曹培增介绍,崔文瑞、沈惠兰与天津市轶通实业公司经理姚玉桥(已判刑)商定,以成立轶通实业公司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天津市轶通实业公司五金水暖购销部”为名,向崔文瑞等人提供发票。以后,崔文瑞等人又通过天津市安达实业公司经理李国安(另案处理)、天津市北辰区五金土产经营部经理房国权(另案处理)、天津市和平区清和街办事处民政科干部赵金如(已判刑)获取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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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1)
被告人苏锋,化名张志生,男,二十九岁,安徽省宿县人。原系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建筑公司职工。捕前住山西省垣曲县皋落乡西河村。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二日被逮捕。 被告人苏锋自一九七七年与本公司女工王××恋爱,后因王××提出中断恋爱关系而对王××怀恨在心。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午夜,苏锋打碎王××的住室门上的玻璃,拨开门闩,闯入室内。正在睡觉的王××及其妹王洪霞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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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9,(3)
被告人邓安薇,女,37岁,原系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支行白云区沙文营业所主办会计。1989年3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宋顺文,男,55岁,云南省镇雄县人,原系个体工商户,1961年因犯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89年3月7日被逮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