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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2)
<正>汕府办[2015]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贯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社局反映。2015年9月30日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逐月缴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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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报》2007,(8)
韩寓群省长签署第193号省政府令,公布《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上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依照本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给予处罚;未参加生育保险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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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苏府规字[2015]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16日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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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7)
<正>东府办[2015]6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7月14日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粤府[2015]1号)和《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参照《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东府[2014]116号)的有关规定,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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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1)
<正>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筑府发〔2015〕2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6月6日贵阳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