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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7)
你省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设立涿州、高碑店、定州、辛集、南宫、任丘六个市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一、撤销定县,设立定州市(县级)。以原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定州市的行政区域。二、撤销束鹿县,设立辛集市(县级)。以原束鹿县的行政区域为辛集市的行政区域。三、撤销南宫县,设立南宫市(县级)。以原南宫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宫市的行政区域。四、撤销任丘县,设立任丘市(县级)。以原任丘县的行政区域为任丘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8)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关于普宁县撤县设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普宁县,设立普宁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普宁县的行政区域为普宁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8)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我省高平县撤县设市(县级)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高平县,设立高平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高平县的行政区域为高平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8)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潮阳县撤县设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潮阳县,设立潮阳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潮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潮阳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8)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罗定县撤县设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罗定县,设立罗定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罗定县的行政区域为罗定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2,(4)
山西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关于将介休县改设为介休市(县级)的请示》和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的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介休县,设立介休市(县级),以原介休县的行政区域为介休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1,(26)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日《关于撤销安国县设立祁州市的请示》及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和三月二十一日的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安国县,设立安国市(县级),以原安国县的行政区域为安国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24)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关于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以原冀县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5)
你省一九八六年十三月八日《关于撤销同江县设置同江市的请示》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撤销阿城县设置阿城市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一、撤销同江县,设立同江市(县级),以原同江县的行政区域为同江市的行政区域。二、撤销阿城县,设立阿城市(县级),以原阿城县的行政区域为阿城市的行政区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6)
你省1988年5月9日《关于撤销峨眉县设立县级峨眉山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峨眉县,设立峨眉山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峨眉县的行政区域为峨眉山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2,(8)
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关于撤销永川县设立永川市(县级)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永川县,设立永川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永川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13)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高州县改为县级市建制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高州县,设立高州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高州县的行政区域为高州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13.
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30)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日《关于撤销河间县设立河间市的请示》及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河间县,设立河间市(县级),以原河间县的行政区域为河间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3)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82)国函字278号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三日请示悉。同意你省撤销怀化县,将怀化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怀化市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怀化县给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1,(25)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日《关于撤销高邮县设立高邮市的请示》和省民政厅的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高邮县,设立高邮市(县级),以原高邮县的行政区域为高邮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由省直辖。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1,(25)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日《关于撤销如皋县设立如皋市的请示》和省民政厅的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如皋县,设立如皋市(县级),以原如皋县的行政区域为如皋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由省直辖。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3)
你省1987年10月15日《关于撤销江油县设立县级江油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江油县,设立江油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江油县的行政区域为江油市的行政区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7)
你省1988年8月7日《关于设立广水市撤销应山县的请示》和9月14日补充说明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应山县,设立广水市(县级),以原应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广水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7)
你省1988年8月12日《关于撤销沅江县建立沅江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沅江县,设立沅江市(县级),以原沅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沅江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人员编制。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3)
你省1987年5月16日《关于撤销广汉县设立县级广汉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广汉县,设立广汉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广汉县的行政区域为广汉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