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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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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法》第14条虽然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明确了仲裁机构不是行政机关,但却没有直接明确地指出仲裁机构的性质,更没有明确定位其到底属于何种法人机构。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均未从法人制度的学理上严格按照法人的“公”、“私”属性来明确界定仲裁机构的性质,而是仅仅对其进行模糊化定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仲裁机构的准确定性在理论层面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障碍。我国仲裁机构的改革涉及重重障碍,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商事仲裁机构的定位,必须坚持国外仲裁机构所具有的共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独立性、非政府性或民间性。  相似文献   

2.
仲裁是一种根据合意解决纠纷的方式,与市民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其实质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合同制度。我国的仲裁制度改革应当进一步明确仲裁机构的民间定位,应修改仲裁协议的内容要件,重新确定其效力认定机构,完善仲裁保全制度,统一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审查标准,明确法院的程序监督权。  相似文献   

3.
仲裁机构应定位为民间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红松 《理论前沿》2008,(20):36-37
关于仲裁机构的法人定位,将其定位为行政化是方向性错误,应将其定位为独立于政府系统的民间性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仲裁事业(仅指国内仲裁),可以说是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之下起步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诟病,严重影响了它的发展前景。因此对于我国仲裁机构,应该进行全面改革:重新定位仲裁机构的性质,改变目前的管理模式,力求恢复仲裁应有的面貌;明确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权责划分,使仲裁权和仲裁事务管理权各归其主;建立中国仲裁协会,作为仲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仲裁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好“后勤”工作。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国际、国内关于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有效性确认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 ,并针对我国的立法、司法状况找出长处 ,发现不足 ,如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存在问题 ,仲裁中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存在问题等等 ,建议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 ,并通过法律规定出明确的程序来保护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为此 ,笔者建议修改我国《仲裁法》第2 0条 ,并提出建议性条款。  相似文献   

6.
人类交往范围的日益广泛,社会关系的趋于复杂化,使维系原本单纯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越来越困难,权利义务三角关系的客观存在是设立第三人制度的根本动力.近年来我国仲裁法学界和实践中对仲裁第三人制度存在的价值与途径争议颇多,应当通过透视各学派争议及仲裁实践的探索,在肯定目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其不足,竭力纠正理论界与实践界对仲裁第三人的主体定位偏差,揭示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本质含义,并定位仲裁协议第三人进人仲裁后的主体角色.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不断发展,专家证人制度的缺失已经逐渐成为阻碍我国商事仲裁发展的桎梏之一。相比专家证人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运用,我国由于历史和法律传统方面的原因,至今未能对商事仲裁中专家证人制度进行立法,亦未有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此作出详尽规定。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在我国商事仲裁中运用专家证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障碍.为排除这种障碍,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时,基于我国仅承认机构仲裁合法性的前提,应当尝试在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对该制度予以完善,从而适应我国商事仲裁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问题。近年来,出现了国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开庭审理案件的情形,从而引起对此类仲裁裁决性质的争论。由于我国立法的不完善,对此类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明确国外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的法律性质。分别不同情况,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有效行使撤销权;对于非内国裁决避免将程序审查变相为实体审查;赋予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审理案件时所作临时措施的承认与执行效力。  相似文献   

9.
涉外仲裁裁决不等同于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国内仲裁机构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新规则将受案范围扩大到一般国内争议不存在法律障碍.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是涉外仲裁裁决,而是外国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0.
俄罗斯为了适应全球化和制裁的新形势,提升解决纠纷的效率和能力,自2015年以来进行仲裁改革,特别是2017年-2021年对仲裁机构和相关法律进行了四次重大修改,极大程度地促成了仲裁国际化和标准化.近年来俄罗斯仲裁机构的演变路径和改革方向、案例和司法部报告等内容能够展示出改革效果并为中国仲裁改革提供经验,相关经验有利于中国ADR机制在维持仲裁独立性和促进仲裁国际化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对各种仲裁协议不明确情形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国际惯例,具体探讨了相应情形下仲裁管辖的确定,以求能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出一点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2.
我国《仲裁法》第三章规定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符合国际仲裁协议制度的发展趋势。但是对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未作具体规定,易在实践中产生争议,建议修改我国《仲裁法》第三章有关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并由法律规定出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概念。  相似文献   

13.
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非官方渠道,其生命力在于当事人自愿.自愿使得仲裁有可能开始并持续进行,最终有效地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起点和履行裁决必要而充分的条件,因此是仲裁立法的重心.从规范和实务方面充分地贯彻自愿原则,需要对仲裁协议的本质、形式.内容,效力有效全面的认识.对仲裁协议的分析有助于为修订立法提供可能的借鉴,以完善我国的仲裁体制,对总结和积累仲裁实践经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任何一个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必须要有将这个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思表示,即仲裁协议(条款)。仲裁庭对一个合同争议作出裁决时,必须而且只能在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条款)所明确指称的合同法律关系的范围内进行。因此仲裁协议(条款)所明确指称的“合同”二字——是指反映这个合同法律关系的书面我体(合同文本)?还是这个书面载体(合同文本)所反映的合同法律关系?笔者认为应当是后者。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与仲裁制度的结合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其本身就属于国家选择的层面。我国可以根据我国的经济社会制度环境等问题对其范围进行限制,但不应限制过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与仲裁机构的专门化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我们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仲裁机构的专门化建设。  相似文献   

16.
临时仲裁有着悠久的历史 ,其在解决各种经济贸易纠纷中起着重要作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都既有机构仲裁又有临时仲裁制度 ,中国却只有机构仲裁 ,对临时仲裁较陌生。本文在对两者进行剖析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之必要性和可行性 ,以期引起共鸣。  相似文献   

17.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期待快速解决争议、降低诉讼成本的意思表示。但我国《仲裁法》自1995年颁布之时,就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有些方面已成为制约仲裁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障碍。《仲裁法》的修改应本着尊重当事人自治的原则,取消对仲裁协议内容僵化的要求,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尊重仲裁管辖。  相似文献   

18.
我国证券强制仲裁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仲裁可分为任意仲裁和强制仲裁.证券强制仲裁是指证券纠纷发生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虽有仲裁协议,但缺乏当事人之间真正的合意而进行的仲裁.本文阐述了我国证券强制仲裁产生的原因,并指出我国证券强制仲裁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符合我国当时的客观情况,对解决证券纠纷、稳定证券市场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强制仲裁的缺点暴露无遗.因此对其完善已是势在必行.最后本文提出了对其完善的思路.  相似文献   

19.
临时仲裁作为仲裁制度初始阶段的唯一形式,在解决争议纠纷方面相比机构仲裁有其独特的优势。临时仲裁制度在现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得以确立,在国际层面也得到认同。我国在仲裁制度建立之初,没有确立临时仲裁,但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无论从经济层面还是法治层面考量,都需要确立我国的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20.
奥运仲裁的成功发展让国家司法主权无形地做了让步,在法律环境上基本实现了地球村的理想,我国可以依承认与执行奥运仲裁裁决国的身份,对奥运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同时监督审查也是一种学习,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可以借鉴奥运仲裁模式,在大型运动会上设立临时仲裁机构,并制定体育仲裁特别程序来处理此运动会上的一切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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