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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1 毫秒
1.
为了依法严惩为牟取暴利,盗窃通讯设备,破坏通讯线路的犯罪,不使犯罪分子逃避应有的惩处,特规定如下: 一、盗窃通讯设备价值数额不大,但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的,或者盗窃通讯设备价值数额较大,并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刑。  相似文献   

2.
一、关于盗窃通讯设备案件的定罪我国《刑法》第111条所规定的破坏通讯设备罪,刑种仅限为有期徒刑,在一些犯罪分子将通讯线路视为“露天银行”,疯狂地进行窃取的严峻形势下,继续按照这一法条处理所有的破坏通讯设备案件,难以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达不到有效地遏止这类犯罪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时度势,及时地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盗窃通讯设备犯罪的规定》(下称《规定》),将盗窃通讯设备价值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与盗窃  相似文献   

3.
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 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 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在此法条中,对该罪没有 规定财产刑。笔者认为,鉴于目 前我国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日 渐增多,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 序,现行刑法的规定已不能适应  相似文献   

4.
对资助他人犯罪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的处理方法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作为法定独立罪名的典型资助型犯罪,它只包括两个具体罪名:一是刑法第107条确定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二是在刑法第120条之一中增设的“资助恐怖活动罪”。第二类是作为法定独立罪名的非典型资助型犯罪,它是指上述第一类以外的作为法定独立罪名的资助型犯罪。如刑法第112条规定,对于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认定为资敌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的,对于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构成帮  相似文献   

5.
我们最近办理一起抢劫、抢夺、盗窃案件,主犯于一九七七年因犯奸污少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后不到三个月,又进行犯罪活动,按《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累犯。但是《刑法》第九条规定:“……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  相似文献   

6.
《天津检察》2007,(5):14-14
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惩治破坏电力设备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似文献   

7.
宋秉明同志在《是盗窃罪还是破坏集体生产罪?》一文中,认为郑均玉等已构成破坏集体生产罪,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刑法分则规定,有些罪必须要有目的才能构成。例如反革命罪,就必须要有反革命之目的才能构成。同样,破坏集体生产罪在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必须具有破坏集体生产之目的。宋文坚持说:“以犯罪目的作为定性的依据的理论  相似文献   

8.
当前,扒窃犯罪活动日趋严重,已经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大公害。其特点是发案率大幅度上升;大案增多;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的惯犯居首。扒窃犯罪活动如此猖獗,但打击处理的却寥寥无几,俗话说:“抓得多、放得多,气死公安,难死法院”。这类犯罪在定性处理上确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一、扒窃数额较人的起点标准应当低于一般盗窃罪。扒窃犯罪作为盗窃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刑法》第151条或152条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  相似文献   

9.
为维护公用电信设施的安全和通讯管理秩序,依法惩治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0.
夏勇 《法治研究》2011,(3):41-46
盗窃罪是最古老最普遍的财产犯罪。然而,盗窃罪的构成该如何把握?至今并不是一件很容易判断的事情。我国近年轰动一时的许霆案,就曾在盗窃罪的认定问题上引发极大争议,折射出学界对该罪认识的局限性。对不同刑法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加以比较,有助于深化对该罪的理解。  相似文献   

11.
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特性,未 经授权,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的行为以及利 用网络特性进行的其他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不是一个 独立的罪名,而是若干罪名的统称。它可以是诈骗罪、 盗窃罪、贪污罪等传统犯罪,也可以是《刑法》规定的新 罪名,如非法侵入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故意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程序罪等。随着电 子商务的兴起及世界政局动荡不安因素的加剧,网络 犯罪将更多地表现为以诈取金钱和政治暴乱、军事摧 毁为目的的犯罪,犯罪主体将更多地由个人转为集团、 组织甚至国家,发案量将进一步增多,危害性越来越  相似文献   

12.
正我国刑法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和处置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然而其中并没有直接规定恐怖主义犯罪正犯的单独罪名,例如恐怖活动中的杀人放火、绑架爆炸等行为,主要适用刑法第114条、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但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普通罪名,如前所述,恐怖主义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具有  相似文献   

13.
孙力 《法学研究》1989,(4):38-42
盗窃罪是司法实践中在定罪量刑上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151条、第152条以简单罪状的方式对盗窃罪作了规定,没有具体叙述犯罪的特征。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海峡两岸的刑法规范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比较分析研究,会有助于两岸刑事法制的互相取长补短和共同进步,也是正确解决现阶段两岸交往中出现的刑法问题,进而促进两岸交往健康发展的现实而迫切的需要。一、相同相近之罪种 (1)关于国事罪。在国事罪中,台湾刑法分则与大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相同或相近的犯罪主要有:台湾刑法第100条规定了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的普通内乱罪,大陆刑法第92条规定了阴谋颠覆政府罪或阴谋分裂国家罪;台湾刑法第104条规定了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该国或他国的通谋丧失领域罪,大陆刑法第91条规定了勾结外国,阴谋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背叛祖国罪。此外,有关间谍、资敌等方面的犯罪在两岸刑法中也均有规定。  相似文献   

15.
雷鹰 《法学研究》1981,(4):39-43
贪污罪与盗窃罪是目前我国刑事犯罪中占比例较大、危害相当严重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和盗窃罪均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它们在犯罪构成的条件方面有较多相似之处。但是,贪污罪与盗窃罪又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各自具有特殊的犯罪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百五十二条和一百五十五条,分别对这两种犯罪构成的条件以及量刑幅度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实施刑法的过程中,贪污罪和盗窃罪的界限有时仍容易混淆。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笔者认为,这是刑法在总则之外又在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且仅见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毒品犯罪之中,因此,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实际上就是毒品犯罪累犯。  相似文献   

17.
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刑法吸纳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的主要内容,对原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及其处罚作了修改补充,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这对于有效地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新刑法对原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及其处罚修改补充的内容,主要体现市以厂几个方面:一、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原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工商企业”及其“直接…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治安形势的变化,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至第一百三十条对涉枪涉爆犯罪进行了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这类犯罪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5月10日通过了  相似文献   

19.
为维护公用电信设施的安全和通讯管理秩序,依法惩治破坏公用电 信设施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 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 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 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20.
盗窃犯罪历来是侵犯财产犯罪中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盗窃犯罪的诸多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得到了广泛深入的研讨,然而,对盗窃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问题至今未引起人们的注意。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盗窃罪有数额较大的标准作为构成要件,这说明盗窃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而根本没盗得财物就更不能认为是犯罪了,由此推出盗窃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的结论。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数额巨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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