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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民事诉讼标的是指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判的对象。我国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吸收大陆法系诉讼标的理论基础,形成民事纠纷说、新二分支说、分别识别说与为实践部门普遍接纳的旧实体法说等诸学说。其争议焦点主要围绕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进行。从利于诉讼实践的角度出发,仍应坚持实体法学说,但诉讼标的的识别要以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请求权为准,未向或未能向法院提出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请求权不能作为识别依据。  相似文献   

2.
传统旧实体法学说在给付之诉诉讼标的的识别问题上存在理论缺陷,之后出现的各种识别学说也无法自圆其说。因此,有必要对各种流派学说进行述评与反思,找到较佳的解决路径。决不能因为旧实体法学说存在一点理论缺陷就抛弃其整个理论,而应通过修正民事实体法来解决来源于民事实体法上的请求权竞合而导致的旧实体法学说的缺陷。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和解要件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诉讼和解能否合法成立生效.必须同时兼备实体法及诉讼法双方面的要件。实体法上的要件要求当事人须存在争议并以解决争议、终结诉讼为目的,并且须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诉讼法上的要件分为当事人、法院、诉讼标的和合意四方面。  相似文献   

4.
诉讼标的理论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实践证明,我国在诉讼标的理论方面的长期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民事诉讼法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相反,德国的诉讼标的理论,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从旧实体法说到诉讼法说,再到新实体法说,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系统的体系。本文主要对德国有关诉讼标的的学说及其产生的背景作一简要阐述和评价,以期对我国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诉讼标的既然是法律上的专有术语,就应有其特定的内含,并应正确的用之于司法实践。然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诉讼标的并未得到足够重视,缺乏深入、专门的研究。本文拟就诉讼标的的内涵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确定问题进行初浅的探讨。 一、诉讼标的内涵的界定 什么是诉讼标的,理论界有着不同的看法,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诉讼标的亦称“诉的标的”,是民事诉讼所指向的具体目标和要求,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予以确认或保护的对象,如原告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或裁定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的收养关系或请求,是法院保护其受侵犯的民事权益。 第二种观点:诉讼标的也称“诉讼实体”,即原告请求人民法院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权益或事物,如追索债权诉讼中的具体债权等。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56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5条的规定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司法实践中 ,存在着原告或被告申请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或原告直接在起诉状中列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现象 ,均是无法律依据的。笔者认为 ,即使法律许可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两种方式 :申请参加和通知参加 ,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在法院通知参加方式上 ,法院可依职权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并可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  相似文献   

7.
诉讼标的作为民事诉讼的对象或客体 ,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但同时 ,诉讼标的又是一项具有着极其深奥的法律底蕴的理论 ,许多学者难以真正认清它的内涵。更何况 ,中国大陆民事诉讼法学界目前对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和讨论还远远没有展开 ,远远没有深入。这一切不仅使得诉讼标的在司法实践中遭到忽视 ,而且在学理上也产生了一系列理论误区。这些误区涉及诉讼标的理论之根本 ,如不尽快纠正将会导致诉讼标的理论进入“死胡同”。  相似文献   

8.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不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的人。本文拟对理论界和司法界存在争议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参诉程序及保障机制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研究与探讨。 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无  相似文献   

9.
判决书的表达本质上应当是体系化和规范性的,这是由实体法的概念框架和程序法的结构框架所决定的。然而,事实上判决书的表达存在着诉讼请求欠缺明确性和具体化、事实形成与认定逻辑的模糊化处理、法律问题认定与解释说理弱化等问题。随着一事不再理、禁止重复诉讼等制度的实定法化,规范化不足的判决书不仅无法适应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诉讼质效。要件事实理论具有浓厚的理论基础,能够在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作用的法的空间促进二者衔接和统一,能够重新审视并分解民事审判,为民事判决书的规范化改革提供新的视角与理论根基。因此,有必要结合要件事实理论规范民事判决书的表达。  相似文献   

10.
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典型的古典证明责任的立足点在于实体法法律规范性质的分析,该理论自提出以来历经德、日民事法学人的沉淀洗练,曾成为学界的通说。但是,法律要件分类说不但在规范分类、间接反证、主观举证责任分类标准等问题上难以理清各种理论纷争,而且其对于动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转换以及与证明标准的关系缺乏必要的关注,也难以与现代民事诉讼的辩论主义、争点整理程序相协调。我国民事证明责任改革应当从"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迷思中走出,以"阶段的举证责任论"来重新构建我国的民事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1.
诉讼诈骗定性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界和实务中对诉讼诈骗行为能否构成诈骗罪存在认识分歧,从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困难,诉讼诈骗符合诈骗罪的客体要件,诈骗罪中被骗者、被害者、交付人不要求同一,被骗者应当具有处分权,被害者自愿交付不是诈骗罪成立的要件。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目的探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行政诉讼目的是国家基于对行政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行政诉讼结果的理 想模式。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权利救济和行政法治维持目的的同等对待,造成制度设计上的偏差,影响了 行政诉讼作用的发挥,应予调整。  相似文献   

13.
德国地方公民投票诉讼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比较成熟。公民创制提案申请拒绝之诉是该制度的重心,以其为主轴探讨公民投票诉讼制度的运作,可展示后者机关诉讼的特色以及诉讼类别与诉讼主体等主要内容。这种德国经验的总结可以拓展直接民主充分、有效运行之思路,并启迪我国的民主进程和诉讼法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刑事法视野中的诉讼欺诈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欺诈以伪造证据、提起虚假民事或行政诉讼为手段,严重破坏审判秩序、侵害被害人利益,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已超出民事和行政手段可以调整的范畴。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很大。事实上,诉讼欺诈与诈骗罪存在巨大差异,并且,它并不是敲诈勒索罪的特殊形式,而且将其纳入妨害作证罪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当今刑法无现成的罪名与之相匹配。因此,我国刑法应增设诉讼欺诈罪,合理配置其法定刑。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正式施行,这个《办法》通过多方面内容的调整,细化了收费标准,降低了很多方面的诉讼费用,以期方便民众诉讼。然而,《办法》的制定及其自身内容中的缺陷使其作用的发挥大打折扣,良好初衷很难达成。应完善诉讼费用制度,以实践司法为民。  相似文献   

16.
诉之利益理论是诉讼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在行政法学界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诉之利益是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纠纷时,需要运用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对诉之利益的把握,关键是对利益的界定。不同的行政诉讼种类,诉的利益的认定不同。诉之利益是一个与诉、诉权、原告资格和受案范围密切相关的概念。在行政诉讼中,它发挥着判决形成权利的机能。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念与证明标准是两种不同层次的法律概念。证明标准理念是关于证明标准的法律观念,证明标准则是证明标准理念的具体体现。证明标准理念分为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理念与事实真实的证明标准理念。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念的探讨,不仅有助于丰富刑事诉讼证明的内容,而且有利于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标的理论 ,是民事诉讼法理论的核心 ,民事诉讼的诉权理论、既判力理论、当事人理论以及诉的理论都是围绕诉讼标的理论展开的。因此 ,民事诉讼标的概念是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必经之桥”。在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发展中 ,先后出现了旧实体法学说、诉讼法学说以及新实体法学说三种理论。在对这三种学说简要阐述的基础上 ,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适合我国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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