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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4 毫秒
1.
刘静坤  孟萍 《政法学刊》2008,25(1):106-109
警察在应对紧急情况的过程中,可以行使紧急权力。以美国法为范例,介绍了美国法院有关执法紧急权和社区照管紧急权的相关规定,考察了警察社区照管紧急权法律界定及运作原则。  相似文献   

2.
法治社会中法院的职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斯卡利亚大法官生于1936年,1957年毕业于乔治城大学,1960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随后在克利夫兰执业7年,后在佛吉尼亚大学法学院任教。70年代在尼克松和福特政府任职,曾任司法部长助理。1977年始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5年。1982年被里根总统任命为美国上诉法院哥伦比亚巡回特区法官,并于1986年被提名出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他是美国法院历史上第一个美籍意大利法官。斯卡利亚大法官以才思敏捷、口齿超群、文笔犀利并且在法官席上频频发问著称,在很多案件的判决中斯卡利亚都是扮演了孤独的、难以驳倒的异议者的形象。  相似文献   

3.
在美国的时候,时常在夜里做很长的梦,梦里回到法学院。 法学院,多么远又多么近……我想起的法学院是在昌平园面对满园荒草时候突然感觉到的悲凉,紧接着是在那个201大教室——它似乎总是属于法学院98级——暖气片和众人的呼吸所散发出的温暖。在那里,朱苏力身着西服,脚穿球鞋,顶一头鸟窝样的乱发,给我们  相似文献   

4.
法学教育——口号背后的困惑 如今,国内许多法学院都提出一个口号:“培养跨世纪法学家。”但是,有多少学生是为了当法学家而进法学院?又有多少学生在走出法学院的时候就成了法学家? 当今社会并不存在一个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家阶层,法学家首先是法律职业群体的一员——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和法学教师,而法学家的养成主要是靠个人潜心努力,而不是法学院教育。既然如此,一个声称要培养法学家的法学院,其实并不明白它究竟应该干什么和能够干什么,而争辩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匠”、还是培养法学家,其实是在为一个虚构的问题在消耗智力。  相似文献   

5.
美国的法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没有独立的法官立法,散见于美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之中,其出发点,是为了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一、法官资格美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官的任职资格,但实际掌握上是有的。由于美国法院体系包括联邦法院和州法院,而两种法院体系法官产生的程序不同,因而任职资格也不尽相同。原则上讲,担任联邦法院的法官必须是美国公民;在美国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得J.D.学位(在美国,任何大学本科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法学  相似文献   

6.
一所一流的法学院必须有自己的法学图书馆。法学先辈孙晓楼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撰写的《法律教育》一书中,详细列举了国外著名的法学院和法律图书馆的藏书,将法学图书馆列为法律学校应有设备之首。他认为,法学院图书资料是法学院学习重要资源,它是影响学生的知识面、专业水平的重要因素。没有法学图书馆,则使学生以教师课堂讲义为成长的唯一营养,在有限的学时中,一个水平再高的法学院教授也无法提供像图书馆那样富足的营养。而我们山大法学院就拥有这样法学图书馆——它就是法学院资料中心。  相似文献   

7.
一、双重法院系统的历史和现状在美国,提到联邦法院系统,政府维护初审和上诉法院体系。在50个州的每一个州(和一些区域)有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维护的独立初审和上诉审法院系统,这些非联邦法院被委托给州法院管理。大多数美国城市,既有联邦法院又有州法院,且常常相距很近,比如哥伦比亚特区,小城镇通常只有州法院。双重法院系统是联邦政府依据美国宪法而确定的。联邦政府行使其特有的重要的也是最高的权力。宪法没有授权州政府保存国家政府的权力,宪法第一章规定了议会并且它将行使国家政府的权力。宪法的第二章规定了行政部门履行政…  相似文献   

8.
权利必须有所保障, 权力必须有所制约。美国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从法律、理论和实践上都极为重视, 并创造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本文从司法监督的目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形式,司法审查范围,损害赔偿责任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了介绍和讨论,突出了私权保护与公权限制的实践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联邦究竟享有怎样的权力?1789年美国联邦宪法在联邦与州之间究竟做出了怎样的权力界分?这一深远与根本的问题几乎从来不曾脱离人们的视线。1819年在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一案中,马歇尔大法官对于宪法应为扩张解释、联邦政府权力范围以及联邦享有相对于各州的优先地位等问题的判决,便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论述之一。  相似文献   

10.
作为国际访问者,对于美国的一些机构和地区,你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访问。此次旅美之行,我特别选择了美国中部一个不算特别发达的地区——印第安纳州。因为那里有一个人在吸引我。因为那里有一所法学院在召唤我。因为那里有一些年轻的人们在期待我。那个人就是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的格鲁夫教授,那所法学院就是对中国青年学子打开大门的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那些年轻的人们就是以“周丽瑛奖学金”的身份,前往美国印第纳大学法学院留学,并在格鲁夫教授的关心与安排下,刻苦攻读LLM(法学硕士项目)的中国青年律师。显然,明眼人看得出来,这三者之间的…  相似文献   

11.
美国法院长臂管辖权在Internet案件中的扩张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郭明磊  刘朝晖 《河北法学》2001,19(1):130-132
网络空间全球化、虚拟化、非中心化等特点动摇了传统管辖权的基础.使法院对Internet案件的司法管辖面临挑战,而美国法院已出现将长臂管辖理论适用于Internet 案件的倾向。本文通过对美国法院长臂管辖权理论及其Internet案件司法实践的考察,指出美国法院把长臂管辖权扩张至Internet案件是一种有害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2.
美国国际环境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法院在国际环境案件中常常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拒绝诉讼。美国法院的这种做法,一方面违背了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烦扰或压迫被告以及正义的目的,击破了受害者在美国寻求救济的希望;另一方面造成了美国跨国公司为了寻求巨大利润继续从事破坏国际环境的商业行为。在日益相互依赖的国际社会里,每一个国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美国跨国公司在国外破坏环境的行为,反过来也会影响到美国人民的利益。在国际环境诉讼中,美国应该废除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13.
论美国对自动执行条约与非自动执行条约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把条约区别为"自动执行条约"和"非自动执行条约"的做法是条约在美国的国内适用中的一项长期确立的和最为著名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并非所有的条约都具有能被个人在美国法院直接援用的效力。尽管"缔约方的意图"曾经是"自动执行分析"中的决定性要素,但现在越来越多地考察美国立法机构的专属立法权力、美国司法机构在对外关系中的职权限制、条约是否包含个人诉权、美国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的指示等。美国法院对自动执行标准的若干"创新",实际上是放弃司法机构在实施条约中的核心作用,支持外交事务权力越来越多地向政治机构聚集。这些做法表明,美国从"宪法上的一元论国家"变成了"事实上的二元论国家"。  相似文献   

14.
权杀     
丁虹 《法治纵横》2011,(5):22-25
被发现的尸体,已被烧成一坨,面目全非,听说还被肢解。手和脚不在一起。从权力一线“退”下的李长江,和张俊均为法学院副院长,按照官场游戏规则,两个人从以前亲密的上下级关系,变成了对手。  相似文献   

15.
2005年,在北京骄阳似火的日子,我来到了地球的另一半——澳大利亚(应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的邀请),此时却是当地最冷的季节。除了  相似文献   

16.
从19世纪40年代中期到内战期间,美国国会围绕太平洋铁路的立法问题进行了数次辩论。其中,1853年的立法辩论最为激烈。围绕美国应当如何修建太平洋铁路的问题,推动和反对太平洋铁路议案的议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这场辩论不仅仅是围绕美国是否应该修建太平洋铁路这一具体政策的辩论,它实际上涉及内战前美国国家发展的一些根本问题,即随着美国快速西部扩张和新州不断加入联邦,如何确保国家的完整与主权的统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如何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来调整各自的功能、职责和权力范围?美国究竟是一个松散的联盟还是一个强有力的民族国家?联邦政府应该在美国经济事务的发展中发挥何种作用?围绕横贯大陆铁路立法的辩论,实际上反映的是美国在逐渐成为横跨两大洋的大国的过程中,国会立法者在美国未来的发展走向、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美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辉格党和民主党的不同国家理念等问题上的分歧。  相似文献   

17.
律师职业培训的新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0年 12月的一个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容纳几百人的会议大厅里,两个一组的学生们在较真地掰起了手腕。看到这一情形,你一定会纳闷学生们在坐满了来自全世界百所著名法学院教授的会议室里在玩什么把戏。其实,这是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李本教授在介绍她的教学之前的一个演示,目的是让学生们感受到处于争端中当事人的心情。当两个人为一件事相持不下时,争执就由此产生了,继而常常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场官司。李本教授由这种身临其境的游戏进入到她为本次会议带来的课题——诊所式法律教育 (CLINICAL LEGAL EDUCATI…  相似文献   

18.
<正> 从一般意义上讲,大多数现代宪法中的修改程序的规定似乎都是为了保证实现下述四个目的中的一个或者更多一些。第一,宪法的变动应该是慎重的;第二,在宪法发生变动之前应该给人民以表达他们的意见的机会;第三,在联邦制度中,联邦政府和它的组成部分的政府的权力不应由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第四,个人或者集体的权利——例如少数民族在语言或者宗教或者文化方面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几乎所有的刚性宪法的修改程序都能用这四个目的中的一个或者更多的来作出圆满的解释。达四个目的中的第一个目的——慎重——  相似文献   

19.
《中国律师》2004,(12):92-92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印第安纳波利斯法学院 法学硕士(LL.M.)项目简介印第安纳大学-印第安纳波利斯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LL.M.)是于2001年在美国印地安那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全美律师协会批准下设立的专门针对外国律师的学位项目,其授予的法学硕士学位为美国官方正式认可,也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和承认。与其他学校法学硕士(LL.M.)项目相比,印第安纳大学———印第安纳波利斯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具有以下特色:第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是公立(州立)大学,学费较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印第安纳波利斯法学院法学硕士(LL.M.)项目在2005-2006…  相似文献   

20.
论美国的警察紧急权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通常需要承担刑事执法和行政管理两项职责,警察在履行上述两项职责的过程中都可能面对各种紧急情况.在应对紧急情况的过程中,警察可以行使紧急权力,警察的紧急权与公民的宪法权利密切相关,因此,对于警察紧急权的考察,不可避免地涉及宪法与紧急权的关系问题.美国学者对宪法与紧急状态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基于美国学者对宪法与紧急权的研究,可以认识到宪法与紧急权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美国法院对于警察紧急权问题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并将警察紧急权区分为刑事执法紧急权与行政管理紧急权.美国法院已经对警察的刑事执法紧急权形成了较为科学地认识,不过,对于警察的行政管理紧急权的性质和运作原则,仍然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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