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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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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长视野中的儿童参与状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探索青少年家长对上海市儿童参与状况的理解,本研究对1083名35-50岁的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约一半的家长了解儿童参与权;儿童参与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家庭、学校和社区,但是,儿童参与家庭重大决策的机会很少,家长对儿童参与学校活动的期望高于现实,社区活动通常由成人决定;家长认为儿童参与的平均年龄为12-13岁;家长不同程度地支持儿童参与各种相关活动。儿童参与的进展需要宣传和培训、家长支持、成人的责任、参与文化。  相似文献   

2.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而儿童参与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重要路径。参与是儿童的权利,通过参与实现行为自律和健康成长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高境界和终极目的。儿童参与的可能性在于:儿童作为权利主体的参与意识日趋增强、参与社会生活具有广泛性特征、同龄伙伴的人际支持具有特殊作用。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应实现几个转变:预防对象由被动到主动;预防思路由反馈到前馈;预防策略由大环境到小环境。  相似文献   

3.
对上海市区闲散青少年的调查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上海市区37个街道的调查表明,目前在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各种不良社会因素对青少年的侵蚀和危害特别突出,建议必须高度重视对闲散青少年的工作,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的参与作用,落实过渡性的职业培训措施,对闲散青少年的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4.
2003年3月18日至20日,由华东政法学院与欧盟瑞慈人权合作中心联合举办的“中欧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研讨会,在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举行。 中欧双方热衷于青少年犯罪研究、少年司法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专家学者、刑事司法工作者和儿童权利保护组织的干部、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共五十多人应邀参加了会议。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教授致了开幕词。  相似文献   

5.
社区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屏障。本文介绍了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发展状况,讨论了社区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介绍了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体会。  相似文献   

6.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7.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8.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9.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起源、发展和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10.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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