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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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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师文学 《工会论坛》2008,14(6):115-116
网络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比较复杂,它涉及专利制度建立的目的,即鼓励发明与保护社会公众合理利用两者之间的衡量。论文阐述了网络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必要性及发展趋势,并对我国专利法未来的选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保险的专利化问题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对保险的专利问题鲜有关注,甚至认为保险没有实现专利化的可能。事实上,借助商业方法专利的考量,在满足一定要件后,保险是能够获得专利的。尤其在目前,我国的保险业面临严峻的考验,适时将专利战略纳入国内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中,立足于中国特色的保险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商业方法专利的扩展——交易性分析与技术科学的融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对大公司和小公司都有重大的影响,特别是中型公司。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诉讼预算的大公司有胆量去威吓小公司,这使得它们不敢使用商业方法进行竞争,并且这将增强大公司提出商业方法专利使用费的机会。处于高科技外缘的小公司没有为商业方法资产管理和侵权风险管理的费用和意外做好准备。州街道案已放松了一些条件,其告诉人们大多数商业公司将"生活在一个有利的时代"。  相似文献   

4.
历史上各国都将商业方法视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予专利保护。随着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在State Street Bank案中彻底废除了"商业方法除外"原则,只要发明具有实用性即可授予专利。与美国不同,欧盟在承认商业方法专利性的同时,仍强调发明的技术性,只有具备"技术特征"、作出"技术贡献"的发明方授予专利。根据我国的专利传统和产业发展水平,一方面应借鉴欧盟坚持"技术特征"的资格要件,另一方面以发明整体"非显而易见性"作为创造性标准,同时还应完善商业方法专利授予程序,以堆护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5.
美国对State Street案的判决开启了以专利法保护商业方法的大门,日、欧等国家和地区也随之修改专利法,确认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我国专利法对商业方法专利的态度仍然谨慎和保守,我们应该借鉴、学习国外的经验,提高国人的专利意识、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用积极的、开放的态度去迎接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制定出可行的商业方法专利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确定专利犯罪时,不仅要考虑刑法必要性原则,还要兼顾专利权本身的特殊性.刑法必要性原则要求专利犯罪应以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为基本规制对象,专利权在取得和行使上的特殊性不但进一步佐证了规定假冒专利罪、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违规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必要性,而且要求对欺诈取得专利权行为也应规定为犯罪行为.专利权效力与保护范围上的不确定性以及专利制度内在构造的特殊性均表明不应将专利侵权行为犯罪化.虽然我国专利犯罪已基本确定,但《专利法》与《刑法》在专利犯罪的规定方面存在惯性脱节.鉴于《专利法》的修订较之《刑法》会更为频繁,因而应以《刑法》为基础对专利犯罪加以整合,以维护立法统一,便利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7.
在计算机技术和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专利保护商业方法发明已成为必然趋势。我国既有引进商业方法软件专利的迫切需要,也有引进该制度的法律资源和实践基础。因此,我国更应关注的是如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其一专利授予程序完善,即创设申请人搜索义务和第三方参与激励,扩大现有技术范围,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其二专利审查步骤完善,即注重现有技术的确定和综合,保证对商业方法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以免矫枉过正。  相似文献   

8.
试论我国银行金融产品的专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鉴美国、日本及欧盟诸国等发达国家对金融产品进行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立法进程和立法特色,能够深化对我国银行金融产品的专利保护现状及其不足之处的认识,从而强化对我国银行金融产品的专利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9.
自1998年以来,世界各主要国家对于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逐渐达成共识,但是在实施何种创造性判断标准方面却各行其是。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标准进行阐述,认为应当从发明方案的整体角度考察,并且厘清了创造性与技术性的关系。继之,文章对美国、欧盟和日本在实践中并未坚持贯彻该理论标准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得出具体标准还应考虑各国专利法律制度整体及科技与产业发展水平。最后,结合具体国情,本文认为,我国应当明确以“非显而易见性”即“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为标准,从发明方案的整体去判断,而不必苛求其中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具有过高的创新性。  相似文献   

10.
"商业方法"是指人们通过计算机辅助来实施经营、管理或者适用于财经信息处理流程的技术方法。关于究竟应当依据何种标准来判定此等商业方法是否可以获得专利权,这是一个争议性问题。围绕该等争议的主要方面,从早期到后来以及最近对若干典型案例的审理,美国法院先后提出了"商业方法专利除外"原则、"实用、具体、有形结果"标准以及"机器或转换"标准等一系列判决法理,其中,后来的判决法理是对先前法理的否定与发展。随着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关于商业方法可专利性问题,未来不管采用何种标准,均应在立法上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严掌握,以免造成压抑科技创新或者专利权人的垄断。  相似文献   

11.
对专利联盟的反垄断法审查应当适用“个案审查与效果评估”的基本原则,专利联盟合法性要件包括有效专利、互补性专利、必要性专利、独立专家判断以及确定的限制范围。专利联盟的反垄断审查主要包括卡特尔管制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禁止。  相似文献   

12.
发达国家多次承诺要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低碳技术援助,但却一直没有兑现,低碳技术转移依然是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争议关键焦点之一。低碳专利技术的国际强制许可具有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国际社会应当借鉴建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经验,将低碳专利技术纳入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范畴,从而可以通过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威慑功能,促进低碳专利技术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相似文献   

13.
在知识经济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主要方式的今天,河南省实施专利战略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河南省专利战略的实施可以从三个层面推进:政府自身层面,建立我省的专利数字化平台;中介机构层面,扶植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企业层面,助力企业完善专利应急和预警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专利领域由刑法规制的犯罪目前只有假冒他人专利罪,更为常见的侵犯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行为一直被置于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的保护下,专利侵权行为犯罪化的问题值得探讨。以犯罪圈的划定、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和刑事政策的指导为视角来进行专利侵权犯罪化的边缘性审视,应限制性地设置侵犯专利罪,将情节严重的专利侵权行为纳入刑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5.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中专利行政执法权进一步扩大之势彰显。本文从法理基础和现实需求等方面分析了专利行政执法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对专利行政执法权扩张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判,对增加专利管理机关的侵权赔偿额的判定职能提出质疑,并对其他行政权扩张问题予以评述。  相似文献   

16.
商业贿赂犯罪是在经济行为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犯罪,其法律特征具有特殊性,它不但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助长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损害了国家利益,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通过论证商业贿赂犯罪法律特征,深刻割析了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必要性;并通过分析此类案件的侦办难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专利法第 11条规定 ,专利权被授予后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其许可 ,为了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而直接获得的产品。这条规定被认为是我国对专利权人的进口权的规定。一 进口权的含义1 进口权的客体 根据上述规定 ,进口权的客体有两种 ,即专利产品和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 ,所以进口权控制的是产品的进口 ,而不是专利的进口。1对方法专利权人来讲 ,进口权针对的是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制造的产品。专利方法有两类 :一类是单纯的方法 ,不能生产出产品 ;另一类是制…  相似文献   

18.
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不同,恶性专利侵权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主观恶性极大。不论是从刑法的归罪原则和谦抑性,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宗旨和体系构建来看,还是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刑罚化的国际趋势和本国专利侵权的行政执法、司法现状,将该行为入罪都具有合理合法性。针对恶性专利侵权行为规定侵犯专利罪,应当明确犯罪构成、刑罚设置以及追诉方式等,以完善目前专利侵权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9.
为弥补专利法强制许可保护竞争的不足,德国学界与法院认可了反垄断法上专利强制许可的存在,进而在司法实践中发展出专利强制许可抗辩。专利强制许可抗辩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平衡路径,不仅可协调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紧张关系,有效保证专利权人与需求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且有利于诉讼成本的节省。从权利保护的及时性及竞争秩序维护的必要性角度出发,我国应采纳专利强制许可抗辩,并完成要件的厘清。  相似文献   

20.
《刑法》分则中对“假冒他人专利罪”的规定十分笼统,使该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均存有诸多争议。假冒他人专利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其实质则在于将一项不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或方法冒充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因此,假冒他人专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谋利为目的,在自己制造和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专利权人专用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或将自己使用的方法冒充他人的专利方法的行为,据此,该罪区别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在专利权保护期间擅自实施其专利的专利侵权行为;区别于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为专利产品、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为专利方法的冒充专利的行为;以及区别于引发专利权归属之争的骗取专利权的行为。现行《刑法》对“假冒他人专利罪”的规定在文字和功能两方面存在缺陷,因此,应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冒充专利的行为、亲告罪的设置等方面作修改,以期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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