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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 审判决 这是一起“解除租赁纠纷”。一九八三年十月,张永祥向法院起诉:“迟宪国租住我一间私房,迟的女儿迟绍桂于一九八○年以照顾其父为名,将户口迁来占房,迟宪国已于一九八一年病故,迟绍桂不是承租人,而且她在单位已分到了住房,故要求收回原租给迟宪国的一间房自住。”迟绍桂称:“张永祥要求收回的这间房子,是我父花东北币二百万元(折合人民币二百元)兑房主穆鸣岐的。当时言明,住房按月交租,腾房吋退还兑金。现张永祥是该房的产权人,那么他应该负责退还兑金再腾房”。  相似文献   

2.
百姓问法     
房主将我承租的房屋卖给他人是否合法来信我于 1 999年承租了孙某一间临街店房做生意 ,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 ,协议租赁期 3年 ,并对租赁费等作了具体规定。 2 0 0 0年孙某向我提出增加租赁费 ,如不同意则让我退房 ,我没有答应孙某的要求 ,最近孙某背着我将店房卖给了王某 ,现在王某手持新的房产证逼我腾房。请问 :他们的这种买卖行为是否合法 ?(谢 某 )复信孙某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孙某将租赁给你的房屋出卖时 ,你对该房就拥有了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最…  相似文献   

3.
广东省切尔县针祝光闪:我所住平房系远房堂兄所有,堂兄解放前去香港并定居。该房在1950年由我父开始管理使用,在港堂兄知道此事。土改时房屋土地证及1987年换发土地使用证,房主均为在港堂兄。1994年8月,一邻居经我母同意搬进暂住,其房翻建好后不搬出。我方多次要求其搬出,他说需经在港堂兄同意。请问,此事应如何处理?答:本信所谈情况,在不少地方时有发生。从所有权关系上看,该房在解放前系你堂兄所有,解放后直至1987年换发土地使用证,房主均登记为你堂兄,也无他人对此产权提出争议,故该房的所有权仍属你堂兄所有。按理说,…  相似文献   

4.
内蒙古陈川华问:我在原籍有一处房产,系祖上遗产。在50年代城市私房改造时被改造。现我向房管局要求归还该房产权与使用权,房管局回信说此房局改造房,不属落实政策处理范围。请问:何为“改造房”?我能要回产权与使用权吗?本刊法律部答:在50年代后期,在全国城镇范围内进行了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对私人所有的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根据国家确定的改造起点,对超过起点的房主出租房屋部分由国家统一经营,在一定时期内付给房主原租一定比例的固定租金,被改造的房屋产权归国家所有。文革后,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中,对于城市私房改造…  相似文献   

5.
“姓田的,你和我儿子结婚以后,不好好过日子,不到半年就开始无理取闹,又要分拆迁款,又要分房子,买这套房你出一分钱了吗?现在居然要赶走我们老两口,叫我们腾房,你良心何在!天理能容吗?”  相似文献   

6.
在湖南省临武县,“以廉为荣,以苦为乐”的县委书记蒋桃生同志,以他的高尚品质和优良作风赢得了人们的信赖。  这房我不能住  1992年,蒋桃生从汝城调来临武。县委机关由于没有腾出住房,准备安排他住招待所,一个月房租要百多块钱,一年就上千元。蒋桃生同志知道后说:“我是县委书记,更是人民公仆,不是旅客游人,我住招待所,大家会怎么想?群众会怎么想?况且仅房租费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房我不能住。”于是便住进了仅9平方米的办公室。  这饭我不能吃  蒋桃生的爱人在郴州工作,他身边只带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儿子。平时父…  相似文献   

7.
5月14日,北京毛女士与房主张先生签订租房协议。毛女士给付张先生押金500元和预付的全年租金1.9万元。5月17日,毛女士家中突然发生意外,不能租赁此房,提出退租,并要求张先  相似文献   

8.
来信我是一个中学生,父亲已故,和续母一齐生活。我家有房产一座,是奶奶生前所置,房产证是二伯的名义。一九七五年时,二伯家住在该房前栋,我父亲住该房后栋。当时还有一个姑姑出嫁在外。因为后栋房已破漏,经二伯签字盖章,同意我父自己备木料、现金,重建了后栋房并到政府领取了建筑执照和房产证,现在都在我继母手中。但当时二伯和我父亲都没有将重建的后栋房从老房产证中分割出来。现在二伯和我父均已死去,老房产证在我二伯母手中。她说这前后栋房子都是她的,要赶我和继母出门,将我们住的后栋房卖掉。我和继母坚决不同意,但不知纠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06,(8):58-59
我在某小区租了一套住宅,与房主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对物业费未作规定。不久前,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送来了催款通知,要求我交纳入住2个月以来的物业费300元。我觉得,该物业费应由房主承担,便将催款通知转给房主,然而,房主却说物业费应由我承担,双方遂起纠纷。请问:房屋出租后,谁该为物业费埋单呢?  相似文献   

10.
肖严华 《检察风云》2014,(19):36-37
“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相似文献   

11.
民无信不立     
侯会 《公民与法治》2011,(22):49-49
想起影星赵丹的一首电影插曲:“没有钱也要吃碗饭、也要住间房……啷里格啷,啷里格啷!”不错,人人都要吃碗饭、住间房,还要赡养爹娘、教育儿女……每人每天为此使出浑身解数、发挥出全部能量——而十三亿人的努力聚拢起来,将是何等巨大的一股能量?说它能排山倒海、移星揽月,也不为过!  相似文献   

12.
庄严 《法庭内外》2010,(6):32-34
房主同意转租出租人可获收益 2009年年底,老吴退休了。为了照顾孙子,老吴搬到儿子家和他们一起住,以前自己居住的房子便空了出来。老吴没让这套房闲着,把它租给了两个年轻人,每人每月交900元的房租。  相似文献   

13.
2005年11月2日,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日子,我们要签合同,拿钥匙,从此就拥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第一栋房子。看房话说,看到这所房子是几个月以前的事情了,老公偶然在报纸上看到售房小广告。房子位于临近意大利的小村子丽德,老公的妈妈来自这个地区,小的时候他经常去舅舅姨妈家帮忙,他们有一个小面包房。两年前,我们去意大利的路上还去看过正在被翻修的面包房,当然房主已经不知道是谁了。负责代理销售的密施卢夫人,是房主家的一个儿媳妇。房子则是五个老头老太太兄弟姐妹的共同财产。密施卢夫人带领我们参观房子,一边介绍房子的历史故事,一边…  相似文献   

14.
案情:甲原为某国家机关一位局级干部,承租单位一套五居室楼房,由甲与其妻乙共同居住,甲于 1995年 2月去世,该房由其妻乙居住,承租人变更为乙,此时,乙的女儿丙为照顾母亲亦搬入此房居住。 1996年 11月,单位依照国家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乙申请购房,单位同意并预收了乙购房款及维修基金共 2万余元,在产权证未办完时,乙即于 1997年 1月去世。 1998年 6月单位以无共居人为由终止了此房购房决定,并要求丙腾房,丙却要求继承此房,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众所周知,公民购买商品房,付款后,办完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产权证,…  相似文献   

15.
这起房屋买卖应否有效?编辑同志:王某原系某单位职工,并住该单位宿舍。后王某调至某科研所,工作调动时未涉及住房问题,王继续住在原宿舍。二年后原单位进行房改,将王现居住的宿舍卖给单位另一职工张某。张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证后,要求王腾房时遭到拒绝,遂诉至法...  相似文献   

16.
万咏华  曾维亮 《人民司法》2023,(11):108-111
<正>【裁判要旨】房屋买卖协议被认定无效后,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判决请求强制腾退房屋,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强制腾空措施时应考虑被执行人是否就合同无效后申请执行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另行主张权利,双方当事人能否就腾退房屋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是否愿意为强制腾房提供适当的担保,强制腾房是否会造成明显的利益失衡以及是否会对另案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不继续执行强制腾房是否会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执行法官应结合个案,综合上述要素作出是否强制腾房的决定。  相似文献   

17.
原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在接受广州媒体的集体采访时说,“有些领导,住的房子都已经200多平方米了,还在说买不起房,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3月12日《新快报》)此前,广州媒体曾报道了“天河区副区长买不起房”、“广州市政协前主席陈开枝也说,凭我的工资也买不起房”等新闻。  相似文献   

18.
《法庭内外》2010,(9):60-60
法官: 2008年春天,我买了套新房,新房在二楼,整个一层都是车库,不住人,既安静又整洁。可万万没想到,我4楼的邻居竟把他买的车库当住房出租了。房客也不知道是做什么营生的,家里的客人总是一拔一拨地来,一个星期里至少得有4天不闹到半夜不罢休。出租房的房主又不在这里住,忍无可忍时我只好自己出面去干涉,可人家根本不理睬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我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笔者在去年办了一件这样的案件:王某系某房管局干部,在其管理民用公房期间,在未进行公告、也未告知承租人李某的情况下.将承租人李某承租的房屋以80万元卖给某公司.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后来,该公司用该房屋抵押贷款300万元.贷款到期后.该公司以该房产抵债446万元交给银行。银行在收到房屋后才发现,该房不能使用并要求承租人腾房未果,最后成讼。  相似文献   

20.
十二万元买假房,赢了官司没得钱 1999年12月7日,郑州市消费者陈振夫妇和一位自称叫“陈德林”的房主,持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询问私房交易事项。该局市场管理处交易科的同志对房产证、身份证进行查验后说:“该房可以交易。”遂给了双方各一份交易程序。 12月10日,陈振夫妇和“陈德林”一块儿到郑州市房管局私房交易科进行交易。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12万元。由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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