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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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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将其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分类标准,可以构建不同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要适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形成以宪法为统率、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
以法治精神统领管党治党,就是以宪法党章为至上原则,以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基本准绳,以制度规范为主体方式,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有机结合起来管党治党。为此,执政党要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完善宪法法律,促进国家执法司法部门同党的纪检部门紧密衔接。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循党章,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制度。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强化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相似文献   

3.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以及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有待进一步厘定。法律和宪法的民意基础不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范围不同、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应当将法律纳入宪法监督的范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据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的宪法依据不甚清楚,应当将它们纳入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共同的宪制基础,特别行政区立法不仅应当符合基本法,也应当符合宪法,它们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但应当由中共中央行使宪法监督权。  相似文献   

4.
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什么?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我们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就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既要领导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又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相似文献   

5.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基本原则作为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关键环节,是指导和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执行以及规范所有党务活动的基础性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必须深刻贯彻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人民利益、有机整体、民主集中制及纪严于法等六大基本原则,积极打牢党内法规体系的制度根基。当前,党内法规基本原则的理论和制度建设都相当薄弱,不仅需要深化党内法规基本原则的理论研究,树立党内法规基本原则的意识,更要将之贯彻到党内法规体系的具体构建之中,让党内法规基本原则成为提升党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系统把握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对于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7.
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而党内法规作为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它与法的制定和实施有着紧密联系,同时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都是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这决定了在党的十八大号召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时代背景下,从法学视角去审视党内法规建设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一、当前党内法规在法学视角下的不足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语境之下,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实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前提和基础就是正确认识并厘清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五个命题,即:党内法规异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融通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国家法律高于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先于国家法律。新时代新征程上,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释放党内法规在治国理政中的强大治理效能,切实发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各自的功能优势,协同保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一体建设、统筹推进,以利于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9.
加强党内法规文本建设是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党内法规规范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内法规文本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行文语言、体例格式、文本结构、书籍形态等多重规范要素。精确性与政治性相统一的行文语言,以条款为主要篇章布局的体例格式,标题、内容和印发三要素相统一的规范结构,集选编汇编、单行本、党的文件文献为一体的书籍形态,共同构成了党内法规文本建设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体的一体化规范样态。研究党内法规文本载体的多重样态与规范性建设问题,对厘清党内法规文本具体规范、明确党内法规文本建设标准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规范性建设提供重要参照。  相似文献   

10.
当前党内法规的研究方兴未艾,但必须承认党内法规的理论还处于较基础的阶段.通过改革的视角,来审视党章与宪法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之所以选取改革的视角,是因为改革在中国当代发挥着无比重要的作用,改革在中国已经经历了40余年,40年来中国从政治经济到文化、社会乃至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这是人类现代化历史上最为壮丽的画卷.铁一样的事实,展示了改革的持续魅力和巨大推动力量.而党章作为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领导全国人民走向富强民主的总章程,作为总章程必然会将改革的相关事项写入党章之中.而宪法的内容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也势必会将改革的事项写入宪法当中.改革的历史进程与党章、宪法、改革的良性互动,清晰完整地反映了党章与宪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高继文 《工会论坛》2004,10(5):98-99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相统一的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 ,党的理论、政策和主张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灵魂 ,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 ,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民主政治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基础 ,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依法执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 ,依法治国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通过法律途径行使领导权 ,改变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相似文献   

12.
党内法规“软法论”可能导致规范坐标游移的“泛法律主义”,党内法规“高级法论”不符合以“高级法”规范现实权力的立宪主义精神,两者都是试图摆脱却更深陷入“法律中心主义”的表现。党内法规既非权利本位,也非义务本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的关系实际呈现为“双重义务结构”。党内法规“溢出效力”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范畴误置”,混淆了党内法规的规范效力和实际效应。认为党内法规的调整对象包括党外主体,既不符合规范调整的一般原理,也不符合党内法规的实践事实。党规与法律两套规范体系的合治结构,维系了党和国家两套组织体系的交叉融合。党的领导不是通过直接与党外主体建立支配服从关系实现的,而是在合治结构当中通过灵活运用“示范性引领”策略和“组织化嵌入”策略而实现。党规的特别作用机制兼顾了党的领导的实质有效性和程序合法性。  相似文献   

13.
将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党内法规成为一个重要的法治概念,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理、法理与实践逻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最具原创性的理论之一,是中国共产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在建党一百年的重大历史节点,应该旗帜鲜明地将党内法规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的新范畴,理直气壮地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之"法"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的研究对象。这是法学领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时代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后备力量的必然要求。中国法学界应深刻把握党内法规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新范畴的变革性意义,积极将党内法规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积极推动党内法规学理研究和人才培养事业大发展。  相似文献   

14.
党的领导和审判独立都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两者关系是统一的。实践中要克服党委包办案件的倾向纠正党内个别人非法干扰审判活动的违法行为。加强和完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法院的独立审判。  相似文献   

15.
自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以来,一系列新的监察法规也开始制定和实施。虽然监察法规在我国监察活动与法律实践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已对其法律地位和效力、制定主体和程序等问题有所涉及,但其可操作性不强,理论依据欠缺,同时其也没有进入学者们研究的视野。故为了回应实践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加强监察法规的基础理论研究。揆诸法理,国家监察委员会是监察法规的制定主体。监察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其与行政法规平行,但高于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其与党内法规既有联系也存在区别。为了确保监察法规的权威性和质量,应当严明监察法规的制定程序。  相似文献   

16.
中央决定赋予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党委在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领域的党内法规制定权,着眼于受赋权主体在党的建设工作中的特殊地位,有利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受赋权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弥补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不足,对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这一赋权也可能会造成立规主体下探导致立规质量下滑、制定程序不够严密、与上位党内法规相抵触、与法律衔接不畅等问题。因此要不断提升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质量、推动制定程序完善、增强与上位党内法规的协调性、促进与法律的衔接、健全党内法规备案审查机制和实施后评估制度,以趋利避害。  相似文献   

17.
执政党强调党内法规,源自特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之前,党内政治生态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政商关系、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干部乱作为和不作为等方面,故党内法规体系的主要任务在于重构良好的政治生态,具体一是推进反腐败斗争,二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能动性.党内法规应当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框架下予以定位,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担纲者”.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应立足中国的宪制结构,增强党在中国宪制结构中的领导能力,为宪制运行提供政治价值,发挥党组织的能动性;同时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路径导向上,注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地位作用,以保障党中央权威,通过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来推进标本兼治,在继承传统与探索创新中健全制度体系,以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来引导改革目标。新时代进一步优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路径,关键在于一体推进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制度运行"闭环"。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党内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也是党的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党内和谐包括党的思想和谐、党的制度和谐以及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关系的和谐等方面的内容。要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就要大力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以反腐败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党内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也是党的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党内和谐包括党的思想和谐、党的制度和谐以及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关系的和谐等方面的内容。要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就要大力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以反腐败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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