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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阿碧 《检察风云》2008,(14):26-28
暑假已经来到,令家长们头疼的是孩子在假期难以管理.父母要上班,身心都处于极大变化阶段的小孩子缺乏约束,四处游荡,家长担心他们会学坏,也担心他们会受到坏人的伤害.最近,英国一些专家建议,存在于教育制度中多年的暑假应被废除,原因是暑假缺少参与有纪律的活动,这导致一些少年无所事事,少年犯罪率由此升高.在我国台湾,少年在假期使用网络的次数增多,结果遭受坏人侵害的人数也增多.台湾2007年性侵害犯罪事件通报数据显示,台湾因网络交友而遭网友性侵害的案件为578件,平均一天就有1.5件,其中高达63%的受害者是12岁到18岁的少年,而且他们受害的时间大多在假期.……  相似文献   

2.
本期截稿时,正值暑假.孩子们的假期是如何安排的?又有哪些收获呢? 家长的视角 以下是几位家长对于孩子假期的态度. 态度一:假期就要让孩子休息、放松 孩子平时上学很辛苦,假期让孩子放松放松,每天睡到自然醒、把觉睡够,写假期作业,看书、看电视、玩游戏.放假嘛,应该让孩子轻松轻松. 我儿子是个篮球迷,他的好朋友都爱打篮球.他们每天也不嫌晒,长在篮球场上了.  相似文献   

3.
张建春 《江淮法治》2007,(8X):19-19
暑假。是学生们最为快乐的休息时光.终于让平时紧绷的弦可以放松了。不用担心背着沉重的书包会上学迟到。也不用担心没完成作业会挨批评。一段真正属于学生的轻松和自由假期生活开始了。  相似文献   

4.
不止一位有女儿的家长表示过他们的担心 如今治安状况不是很好,新闻媒体上也经常报道女孩子遇上歹人的事情,如何才能让未成年的宝贝女儿远离性侵害呢? 带着这个问题,笔者拜访了一位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根据工作实践,他开出了如下“处方”:  相似文献   

5.
人都想要生个孩子,生个男孩有福,生个女孩我说更有福,可是女孩其实长大了也有操心的事,就是防止性侵害。那么,现在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女孩子怎么防止性侵害,就是“一个观念、四个要素”,这是每个家长都关心的事。美国女孩要求阉割强奸犯的理由是,他们的染色体是XYY大部分强奸案件都是随着情景而发生的,但是也有个别的人,他就是老是想去犯罪。现在美国就有一些女孩上街游行,要求州立法。立什么法呢?她们要求州议会制定专门的法律,阉割强奸犯。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她们说强奸犯实施了强奸行为,被抓去坐牢,可是刑满释放以后,他们还会再实施…  相似文献   

6.
我去过一些少年管教所采访,在那里听到了一个个关于从父母离异的家庭里走来的少年犯的故事。这些少男少女少有甚至没有享受过父母双重的关爱。他们是有罪错的少年,但在少年管教所里,他们却有一个容易接受的称呼:学员。 与这些学员交谈,你会感受到心灵的沉重,但同时你多少也会为他们有今天这样的矫治环境而感到庆幸。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对犯罪人“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少年实行收容教养的法律依据.收容教养犯罪少年,对打击少年犯罪活动,教育改造犯罪少年,有效地遏制犯罪日益低龄的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石泽丰 《江淮法治》2011,(20):59-59
直到今天,在学生们迎来的每一个暑假假期的前夕.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那个年月的自己。那种帮父母一起双抢劳动的感受.让我在进城后每一次对收割的观察。都变得潦草而不认真,仿佛是在观看一件复制品。  相似文献   

9.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到了。在假期里,许多大学生都选择了留在学校所在城市打工,以补贴下学年的生活和学习费用。一些地方地税部门提醒大学生:“大学生暑期打工也要缴个人所得税。”立刻引起了社会各方尤其是大学生的极大争议。  相似文献   

10.
刘春  任瑞红 《法制与社会》2013,(35):245-247
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不断见诸于媒体,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尚不成熟,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性侵害行为不仅仅给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刻不容缓。作为惩罚犯罪最有力的法律武器——刑法,本应该在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中发挥积极作用,但我国目前的刑法在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规定中存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过窄以及犯罪行为方式规定过少的问题,完善刑法的罪名规定对于打击此类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一) 据吉林省辽源市一九八五年一至六月份查获的刑事犯罪作案成员,其中未满十八岁的成员占总数的24%,其中学生犯罪明显增多(多系尚没被学校除籍的流失生)。如辽源市西安区两名十六岁的少年轮奸一孕妇,造成严重后果。龙山区一名十三岁少年伙同两人半夜拦路强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当前少年犯罪动机和内容,是带有浓厚游戏型特征的违法行为。龙山区某小学八名小学生,最大十五岁,最小八岁,四男四女。他们利用半日制的时间,在一个小学生家玩“性”生活游戏。因此,少年犯与少年违法行为还具有手段成人化的特点。少年犯罪的原因,首先是家庭原因。马克思曾经  相似文献   

12.
前两期我曾告诉过大家,“冬季侵财到峰颠”,冬天特别是一到春节前后,侵财案件就会达到一年的顶峰,不仅仅是街头的小偷小摸增多,入室盗窃也时有发生。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一个人在家如何防贼。小鬼当家现在正是学生们放寒假的时候,可是家长要照常上班,这样很多孩子都被反锁在家里一个人做作业。大家知道吗,假期正是犯罪分子入室抢劫、盗窃的高发时间段。特别是如今小区的住户来自四面八方,谁也不认识谁,有的住了七八年了,不知道对门邻居家是谁?由于缺少了邻里的守望,便给犯罪分子一个盗窃的机会。他们踩好点后,乘大人不在家的时候敲门,孩子一…  相似文献   

13.
日前,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篇报道,说一名15岁的中学生,从小就立下了当警察的志向,并决定利用暑假抓10个小偷。乍一看,这个勇敢的少年令人赞叹,可是细一琢磨又不禁令人震惊。15岁的少年年龄毕竟太小,而抓小偷的过程又必然充满了风险。见义勇为确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见义勇为也得有一个智慧和能力的问题,还是应当“量力而行”。  相似文献   

14.
2017年10月,一条帖子在网络上火了,一位家长吐槽道:“陪儿子写作业到五年级,然后心梗住院了,做了两个支架,想来想去命重要,作业什么的就随其自然吧.”虽然这个帖子看起来很像是个段子,没想到却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家长的共鸣. “不写作业,母慈子孝,连搂带抱;一写作业,鸡飞狗跳,呜嗷喊叫,让老人血压升高,让邻居不能睡觉.”陪孩子写作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其实不仅考验家长的耐心,而且还考验着家长的知识传授能力.可现实中,并不是所有家长都具备这种能力.尤其是一些家长对孩子的期望比较高,在陪孩子做作业的过程中难以淡定,遇到孩子不懂、不会,便很容易着急上火.  相似文献   

15.
总部位于伦敦的欧洲开放权利组织最近公布的一份报告称,他们调查了英国10多万家网站,发现有近2万个网站因为涉及色情、暴力、极端思想等内容被网络服务提供商(ISP)过滤器屏蔽,占到国内网站的1/5。调查显示,在英国10岁以上的青少年中,在网络上浏览过色情内容的占了1/3。60%的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接触互联网上的暴力和色情内容。  相似文献   

16.
①安全的权利。教育儿童人人有若干权利,如呼吸权。这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告诉儿童,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儿童的安全权。②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儿童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所覆盖。③在对抗暴徒时获得帮助的权利。告诉儿童在遇到暴徒时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暴徒的要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所以许多儿童齐心协力,一齐高喊:“滚蛋!”这通常能把坏人吓跑。万一遇到真正的身体威胁,儿童身小力薄,一般只能向坏人屈服。有时,孩子们会担心被坏人抢去财产回家挨打受骂。例如有的小孩会想:如果坏人抢了我…  相似文献   

17.
关于对少年罪犯(指已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罪犯)应如何定罪量刑,在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少年刑事法律、法规予以规定.但在我国刑法中,已对此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在第44条还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些规定,是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多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实践,特别是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制定的.  相似文献   

18.
石泽丰 《江淮法治》2014,(20):60-61
正遥远的一垄稻田和半湾湖水像一部黑白电影,上演了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幕。直到今天,在学生们迎来的每一个暑假假期的前夕,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那个年月的自己,那种帮父母一起双抢劳动的感受,让我在进城后每一次对收割的观察,都变得潦草而不认真,仿佛是在观看一件复制品。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们这群农村小孩,一到暑假就得跟着父母下地干活。那时,早稻一割上来的时候,父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个家有“熊孩子”的家长,我对网课迷恋过、神往过、纠结过,上还是不上、上哪个舍弃哪个,真的是杀死很多脑细胞。这个寒假的假期如约而至,孩子们放假了,对他们来说是极度兴奋的事,对我们家长来说也是放松的事,带孩子走亲戚、回老家、旅游、参观、逛吃,吃逛,还有语文英语数学寒假课外班……  相似文献   

20.
沈重 《中外法学》1980,(1):80-83
<正> 第一条少年院是收容家庭裁判所解送的受监护处分者的设施;是对他们进行改造教育的设施。第二条少年院分为初等少年院、中等少年院、特别少年院以及医疗少年院。初等少年院以收容身心无显著毛病的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少年为宗旨。中等少年院以收容身心无显著毛病的十六岁以上未满二十岁少年为宗旨。特别少年院以收容身心无显著毛病,但有进行犯罪倾向的十六岁以上未满二十三岁少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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