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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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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探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特征。方法采用自编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登记表,对98例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特征进行研究。依据CCMD-3划分为精神病性症状组(51例,52.04%)、人格改变组(42例,42.65%)和智能障碍组(5例,5.31%),并对精神病性症状组与人格改变组犯罪学特征对照分析。结果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违法犯罪者以未婚、青年男性农民为主。其犯罪学特征主要是被鉴定人与被害人双方关系一般(44.9%),无作案前预谋(53.1%),作案目标临时确定(69.4%),使用暴力手段(88.8%),无明显作案诱因(67.3%),作案目的以报复居多(40.4%),现实作案动机(42.9%),作案结果既遂(89.8%),作案次数以1次为主(88.8%),作案类型以凶杀(46.9%)为主,作案后多无自称遗忘(65.3%),作案后多以停留现场、不潜逃等非反侦查表现(57.1%)为主。精神病性症状组和人格改变组在作案预谋(X^2=27.64)、作案目的(X^2=13.0386)、作案动机(X^2=23.5290)和作案后表现(X^2=19.3591)方面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5),作案目的以报复为主、作案动机以现实动机为主。结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特征有多以无作案前预谋,多以报复为主要目的,作案后多无反侦查表现。与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要表现者相比,以人格改变为主要表现者多在现实动机下以报复为主要目的进行作案,因此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时应予重视。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现状及鉴定人对此类案件的观点。方法自编《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责任能力评定调查表》,选择上海市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为调查对象,通过信访方式收集调查表。结果大部分鉴定人知晓《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简称《指南》)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做出了“不宜评定”的特别规定。《指南》颁布前后,所有的鉴定人均未做出过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指南》颁布后,部分鉴定人仍做出完全或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对作案与症状无关、明知吸毒可致精神错乱却放纵吸毒的案例,鉴定人分歧较小。对作案与症状相关、辨控能力丧失的案例,鉴定人分歧较明显。为消除此类案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分歧,完善立法认同率最高。结论目前在此类案件鉴定实践中,大部分鉴定人并未严格按照《指南》规定执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仍存在明显分歧。  相似文献   

3.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学特征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学特征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方法采用自行编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登记量表,对133例精神分裂症涉嫌犯罪者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然后对其犯罪学特征与责任能力的关系做相关分析。结果精神分裂症患者涉嫌犯罪案件类型中,以暴力案件为主,依次为凶杀68例(51.1%)、伤害38例(28.6%)、纵火9例(6.8%)、抢劫4例(3.0%)、性犯罪3例(2.3%)。不同责任能力与犯罪相关因素的统计分析发现:诱发事件(χ2=91.779,P=0.000)、双方关系(χ2=76.449,P=0.000)、作案动机(χ2=11.9,P=0.001)、作案前准备(χ2=110.623,P=0.000)、自称遗忘(χ2=34.274,P=0.000)、作案后反应(χ2=110.923,P=0.000)、案件类型(χ2=38.638,P=0.000)有显著性差异。结论无责任能力的分裂症患者作案具有动机不明、无预谋、不分对象、不分场合、突发性、盲目性、残忍性等特点。无责任能力组和部分责任能力组的犯罪学因素中诱发事件、双方关系、作案动机、作案前准备、自称遗忘、作案后反应、案件类型有显著性差异,可作为责任能力评定的参考因素。  相似文献   

4.
再议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国内法学界和司法精神病学界对此问题仍分歧众多。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吸毒者陷于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该如何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上。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主张目前实践中司法鉴定人员结合吸毒者的心理态度来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缺乏法律依据,也不适宜对案件的处理,因此不宜由司法鉴定人员以精神病学的角度来认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5.
林勇  胡泽卿 《证据科学》2006,13(1):69-74
癫痫与精神障碍在我国均是常见的多发病.如不及时而恰当地治疗,可发展为慢性病,迁延数年,严重者造成残疾,甚至终生不愈,从而对患者的身心健康、工作、学习、婚姻以及社会功能等等造成巨大影响。因此二者不仅是医学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据6城市调查协作组(1982)的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癫痫发病率是37/10万。患病率4.4‰.据此推算我国至少有癫痫患者500万~600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9)的统计.非传染性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比重日益增加.其中精神障碍占全球疾病总负担的10.5%(中低收入国家)和23.5%(高收入国家)。所以二者消耗的卫生经济资源是惊人的,引起了各国专家学者的重视。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两者间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癫痫人群的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3%~7%.而精神分裂症在普通人群的患病率为1%。对该联系的认识首先由Morel(1860)介绍,发现有些癫痫患者出现发作性精神症状。Lernpert等(1990)研究表明66%的癫痫病人有精神异常,其中最多的是抑郁症状。两者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内在联系并彼此相互作用的呢?长期以来一直成为各国学者的研究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6.
癫痫与精神障碍在我国均是常见的多发病,如不及时而恰当地治疗,可发展为慢性病,迁延数年,严重者造成残疾,甚至终生不愈,从而对患者的身心健康、工作、学习、婚姻以及社会功能等等造成巨大影响,因此二者不仅是医学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据6城市调查协作组(1982)的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癫痫发病率是37/10万,患病率4.4‰,据此推算我国至少有癫痫患者500万~600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9)的统计,非传染性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比重日益增加,其中精神障碍占全球疾病总负担的10.5%(中低收入国家)和23.5%(高收入国家)。所以二者消耗的卫生经济资源是…  相似文献   

7.
王彬  胡峻梅  李宝花  胡泽卿  林勇 《证据科学》2007,14(1):I0024-I0028
目的 探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精神障碍患者涉嫌暴力犯罪的犯罪学和人口学特征.方法 采用自编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登记表,对符合标准的206例被鉴定者进行犯罪学特征和人口学资料的收集.根据鉴定诊断分为精神障碍组(167例,81%)、无精神病组(39例,19%),对两组的犯罪学特征和一般人口学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精神障碍暴力犯罪者男性为154例(92.2%),女性13例(7.8%),40岁以下者133例(79.6%),小学文化水平以下者93例(57.7%),农民和无业者133例(79.6%),未婚者和婚姻家庭不健全者104例(62.3%),并且与无精神病组相比在人口学资料上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精神障碍组与无精神病组比较分析发现作案预谋(χ^2=40.22,p<0.01)、目标确定(χ^2=32.843,p<0.01)、作案后表现(χ^2=36.979,p<0.01)、作案动机(χ^2=82.333,p<0.01)、与被害人的关系(χ^2=23.138,p<0.01)、自称遗忘(χ^2=36.229,p<0.01)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精神障碍患者的暴力犯罪多为突发性,常无预谋,目标多为临时确定,多无动机或动机不明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作案后多无反侦查表现.无论有无精神障碍,暴力犯罪者多为40岁以下未婚青壮年男性,且文化水平大多较低,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  相似文献   

8.
涉嫌暴力犯罪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精神障碍患者涉嫌暴力犯罪的犯罪学和人口学特征。方法采用自编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登记表,对符合标准的206例被鉴定者进行犯罪学特征和人口学资料的收集。根据鉴定诊断分为精神障碍组(167例,81%)、无精神病组(39例,19%),对两组的犯罪学特征和一般人口学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结果精神障碍暴力犯罪者男性为154例(92.2%),女性13例(7.8%),40岁以下者133例(79.6%),小学文化水平以下者93例(57.7%),农民和无业者133例(79.6%),未婚者和婚姻家庭不健全者104例(62.3%),并且与无精神病组相比在人口学资料上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精神障碍组与无精神病组比较分析发现作案预谋(2χ=40.22,p<0.01)、目标确定(2χ=32.843,p<0.01)、作案后表现(2χ=36.979,p<0.01)、作案动机(2χ=82.333,p<0.01)、与被害人的关系(2χ=23.138,p<0.01)、自称遗忘(2χ=36.229,p<0.01)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精神障碍患者的暴力犯罪多为突发性,常无预谋,目标多为临时确定,多无动机或动机不明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作案后多无反侦查表现。无论有无精神障碍,暴力犯罪者多为40岁以下未婚青壮年男性,且文化水平大多较低,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  相似文献   

9.
目的 了解目前我国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以及鉴定意见采信状况。方法 使用自编调查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全国范围内发生于2012年~2020年的涉及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案件被告人为研究对象,对搜集到的1 098例案件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 098例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以男性、青年、低文化程度、无业为主。暴力犯罪占71.04%,其中的69.48%是对人的暴力。人际间暴力案件中双方关系多为陌生关系,占50.18%。在所有案件中,作案有现实动机的比例为53.64%,作案后有61.29%的被告人选择逃跑或离开现场。所有案件中均给出了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其中不宜评定的有143(13.02%)例,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有845(76.96%)例,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有110(10.02%)例。在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案件中,有800(94.67%)例被告人未从轻处罚;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案件中,有13(11.82%)例未从轻处罚;不宜评定的案件中,有139(97.20%)例未从轻处罚。93.93%的鉴定意见被法官采信。结论 2012年~2020年我国裁判文书网中涉及毒品所致...  相似文献   

10.
目的引起人们对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重视,客观评定其伤残等级。方法本研究为回顾性研究设计,对我院2002年至2003年834例活体损伤鉴定案例进行分析。结果脑外伤发病率:交通肇事25.54%;故意伤害10.65%;意外伤害5.75%;其他0%(χ2=53.816P<0.001)。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发病率:交通肇事71.42%,故意伤害38.70%,意外伤害30.76%(χ2=13.864P<0.001)。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分类:神经症样综合征25.75%,智能损害22.72%,人格改变18.18%,脑震荡后综合征16.66%,持续植物状态9.0%,精神病性症状4.5%,癫痫3.0%。鉴定前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诊断率的分布:精神病性症状、重度智力损害、癫痫、持续植物状态100%,中度智力损害57.14%,轻度智力损害40%,脑震荡后综合征54.54%,人格改变25%,神经症样综合征0%。结论交通肇事是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主要原因;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类型与国内有关报道不尽相同;鉴定前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率与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呈正相关关系;现行的伤残评定标准关于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应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为准。  相似文献   

11.
随着毒品在我国的蔓延,吸毒的人数渐渐增多,精神障碍的吸毒者犯罪也开始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对这一特殊犯罪人群能否比照精神病人来处理意见不统一。笔者介绍了其他诸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国国情和相类似的法律规定,阐明了对精神障碍的吸毒者犯罪一般作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最优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精神病患者限定责任能力评定分级依据的研究   总被引:8,自引:3,他引:8  
Cai WX  Shao Y  Guan W 《法医学杂志》2004,20(3):145-149
目的研究对限定责任能力进行分级的依据。方法根据责任能力的程度将92例限定责任能力案例分为三组,进行卡方检验、方差分析、因子分析和判别分析。结果三组在作案类型和责任能力量表评分上存在显著差异;反映作案预谋和准备的因子1在所有因子中最重要;作案现实动机、作案时间选择性、作案当时情绪、对作案行为的罪错性认识、生活自理能力损害和现实检验能力损害可以作为限定责任能力分级的判别因子。结论限定责任能力可以被划分为三级。  相似文献   

13.
目的探讨在进行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智力状况及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方法采用韦氏成人智力量表中国版(WAIS-RC)对13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测试,并与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Pearson相关分析。结果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全量表智商为±s=74.59±14.716;言语智商为±s=80.89±14.077;操作智商为±s=70.27±15.427。经统计分析发现:言语智商和操作智商(F=26.786,P=0.000)有显著性差异;各项智力结果与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性均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平均智力水平在正常范围之下,边缘状态与轻度损害之间,但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其刑事责任能力与智力状况不存在相关性。  相似文献   

14.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相关因素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目的探讨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相关因素。方法以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理大队提供的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的255名存活者为研究对象,在颅脑损伤治疗终结后进行智商测验、记忆商测验、SCID -I评估、PDQC和SCICP评估、脑电地形图检查,并完成人口学资料的收集。依据CCMD-3诊断标准中有关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分类进行精神障碍的诊断。结果 255例颅脑损伤患者中,罹患各类精神障碍者共185例,发生率为 72.5%。与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相关的因素有:患者的文化程度低、脑挫裂伤、脑损伤程度重、左额叶和左颞叶损伤、多脑叶联合损伤及BEAM异常程度重。结论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发生率较高;患者的文化程度、颅脑损伤的性质、程度、部位及多脑叶联合损伤等因素对精神障碍的发生具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5.
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影响因素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Tan CW  Wang ZZ  Xu JY  Sun ZL  Wang L  Chai B 《法医学杂志》2008,24(5):339-341
目的 对脑外伤所致各种精神障碍的发生率、表现形式及影响因素进行相关性研究.方法 以淮南市精神病医院近5年来进行医学鉴定的脑外伤所致各种精神障碍患者共388例为研究对象,在距脑外伤后6个月至1年内由至少3名精神科医师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CCMD-2-R)对他们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结果 (1)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中智力障碍的发生率为74.2%,以轻度以下的智力障碍为主.(2)颅内血肿、脑干损伤、脑损伤范围、格拉斯哥分度量表评分(GCS)、合并精神障碍及文化程度对智力损伤程度的影响较大.(3)脑干损伤、颅内血肿、GCS、脑损伤范围、昏迷时间与有无智力障碍关系密切;脑损伤范围、脑挫裂伤、额叶损伤、颅内血肿与精神病性症状关系密切;额叶损伤、开颅治疗、颅内血肿与人格改变关系密切.结论 在颅脑创伤所致精神障碍的鉴定中,应结合颅脑创伤的性质,全面评估其精神状态.  相似文献   

16.
本文回顾了近年来一些国外学者对此问题的探索,总结在押犯人中各种精神障碍的流行病学研究及特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精神障碍治疗机构和对其进行医疗服务。  相似文献   

17.
Qiu CJ  Luo YP  Zhang B  Huo KJ  Zhang W 《法医学杂志》2008,24(2):131-133
目的探讨"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诊断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形成原因、判定原则及处理措施。方法分析比较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中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鉴定资料。结果形成此诊断的主要原因是鉴定资料不充分,描述的被鉴定人精神异常表现不具体、不典型(83.3%),或鉴定资料描述的精神异常与鉴定检查时发现的情况不一致。但是即使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仍可以从作案动机、有无逃逸等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被鉴定人9例(75%)判定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例(25%)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结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是一种暂时性诊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使用,但应慎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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