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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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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公司CEO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CEO在本土大公司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关注其法律地位。CEO既不是董事长,也不是经理。CEO应该是公司的职业“代理人”,其地位类似于我国公司经理,但其享有比经理更多的原属于董事会与董事长的一些权利。本土公司设置CEO与《公司法》有冲突,因此今后修改《公司法》时,可以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董事会、经理”部分增加CEO的有关规定,这样其治理结构模式是“股东会———董事会(CEO)———监事会”。  相似文献   

2.
前言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董事会与经理之间关系的处理成为现代公司董事会制度运转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深入,从理论层面上研究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实践角度看,在目前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管理中,存在着经理职权过大,董事会形同虚设,公司内部监督缺乏,公司经营效益低下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因此董事会与经理之间关系的处理问题不仅事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建设,而且也是公司制改革中国有独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由传统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向董事会制平稳过渡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理论…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内部权力制衡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之间分权制衡、相互依存的制度体系,是公司治理的运作核心。我国新、旧《公司法》的公司治理结构都基本体现了这一原则。但从现实条件下的运作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的具体制度设计仍存在严重的缺陷。其主要表现为:㈠股东大会走向形式化;㈡董事会的组成与营运不适应其地位的要求,职权弱化;㈢经理职权膨胀,"内部人控制"走向失控:㈣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督职能不到位。新《公司法》针对上述问题已经做了相关的立法修订,但某些制度设计仍需进一步予以具体化、明确化,从而在立法上达到真正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重要现实意义,而明确并落实董事会职权是其核心问题.目前,我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存在欠缺,同时,实务中董事会运作还存在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的现象.对此,应从落实董事会法定职权、明确股东授权制度、理顺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上的关系这三个方面完善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  相似文献   

5.
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建立的关键。针对我国公司治理在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及监事会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完善股东会的法定职权、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等重要措施进行了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治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建立的关键。针对我国公司治理在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及监事会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完善股东会的法定职权、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等重要措施进行了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治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谈萧 《法人》2005,(10):34-35
消除我国公司设置CEO的法律障碍的关键是要明确现行公司法中董事会的职权哪些应转给CEOCEO制度是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产物。196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公司全球业务的拓展,公司内部的信息交流日渐繁忙,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存在的信息传递阻滞和沟通障碍,影响了经理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快速反应和执行能力,美  相似文献   

8.
鄢梦萱 《河北法学》2006,24(6):98-102
大型公众公司中,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机关的地位受到经营者革命的冲击,为应对实践中的变化,公司法理论做出了应对,如将董事会的职能定位为"监控职能"而非"经营决策职能".在公司法理论和公司实践均和传统公司法设定的运行环境有巨大变革的情况下,中国2006公司法从制度上对董事会和经理关系做出了修订,如不再规定公司法人代表单一制,法定的经理职权作为公司章程的补充等.  相似文献   

9.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与运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海军  陈光星 《现代法学》2004,26(1):158-165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之常设机构和代表职位 ,在国有独资公司内部居于领导者的地位。但由于目前我国公司法设计上的固有缺陷 ,且在董事长的权力源结构中 ,非规范性法外权力实际大大超过了公司法上赋予的规范性权力 ,致使董事长集董事会职权于一身成为可能 ,权力变型运作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基于此 ,跳出现有制度框架 ,在现行《公司法》之外寻求对国有独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创新 ,从规范董事会、董事长之权力源入手 ,改善监事会的结构 ,充实监事会的力量 ,提升监事会的地位 ,建立全新的由监事会→董事会→经理机构的二层制治理结构模式 ,应是解决目前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进退维局面艰较为可行的制度方案。为此 ,把国有独资公司从现行公司法中析出 ,适时制定单行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已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0.
一、前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把公司法人财产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代表公司运作公司法人财产并聘任经理等高级职员具体执行;同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经理行使职权。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是公司产权结构上的资本所有权(以下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我国建立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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