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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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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物证据有着"现代证据之王"的美誉,在以证据裁判为原则的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而鉴真对保证实物证据的真实性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近年来借鉴美国证据法,加强刑事立法工作,初步构建了以严格把握证据入口关、关注流转和保管、确立了程序性制裁措施为特点的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但目前在刑事司法中暴露出了我国实物证据的鉴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确立实物证据保管链制度,二是实物证据鉴真规则体系尚未建成。应当以国家决策为指导,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为指引,循序渐进完善立法,构建实物证据保管链制度,完善"子规则"体系,以期建成完善的实物证据鉴真规则体系,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胜利完成。  相似文献   

2.
关于庭前会议能否排除非法证据在我国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囿于刑事诉讼法将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为正式庭审的准备和辅助程序,导致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效力虚化。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为贯彻集中审理原则、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我国庭前会议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则经历了一个嬗变过程,有限排除方式成为可能,并且具备证据准入与证据评估相分离、程序性裁判优先且相对独立、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等正当性基础。因此,就证据合法性审查而言,我国应探索建立一种相对独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庭前司法审查机制,赋予法庭在庭前会议阶段有限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力,尽量在庭审前解决控辩双方关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争议。  相似文献   

3.
证据开示制度是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关注的热点之一。庭前证据开示制度的建立是诉讼效益和公正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我国庭前证据开示的原则、主体、内容范围、程序及违法制裁等。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指的是法院对于任何已经生效裁判加以处理的案件不得再行审判;对于所有已被生效裁判确定为有罪式无罪的被告人,法院不得再予审判或科刑.是刑事诉讼法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刑事诉讼程序人性化的体现,其本着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5.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非经正式审判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的一般原则。然而,在美国刑事诉讼中却有一种特殊的现象:绝大多数被告人的定罪科刑实际上并未经过审判这一程序,而是通过另一种途径,这种途径就是所谓的辩诉交易。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证据“客观说”长期影响着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不仅造成了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体系和证据制度的不健全,而且给司法实践带来严重后果。自1996年以来,随着证据“客观说”自身谬误的凸显、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英美证据理论在我国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及证据法学学科建设取得的显著进步,我国证据法学出现了从执迷于证据“客观说”到接受证据相关性规则的转型趋势。为实现彻底转型,应通过立法和指导性案例明确相关性的定义及内涵,指引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以相关性为逻辑主线,构建体系化的证据规则和证据理论。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刑诉法无罪推定原则王旭霞*“无罪推定”作为一种司法观念,已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认,但作为一项司法原则,被明文于刑事诉讼立法的作法,并非为所有西方国家所采用,也并非为任何社会主义国家所摒弃。我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具有无罪推定实...  相似文献   

8.
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理论界发现仅依靠《刑事诉讼法》制定的证据规则已不能适应我国刑事诉讼法治的需要,亟待加以完善,故而开始探讨证据立法问题。公安机关肩负着侦查犯罪的重要职责,侦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收集证据以破获案件,所以证据立法必将对公安工作产生重大影响。面对刑事证据立法的挑战,公安机关应该尽早研究证据立法问题,以适应证据立法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作为普通法系国家认定事实的标准,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有较大差异。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引入中国刑事诉讼,司法实务工作者不仅需要审慎把握普通法系国家与我国司法环境的不同,更需要针对案件不同重点把握合理怀疑,并要防范证明标准运用失衡、与社会公众观念脱节等问题,还要注重完善裁判文书的证据评议。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性地位。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意义重大,有利于从根源上防止非法证据的出现,也有利于克服我国一元制庭审模式的弊端,从而规避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对法官的影响,确保法官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正义。这就迫切需要对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程序进行规范,才能以之指导检察实践。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第54条、《监察法》第33条对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随着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一些基础性、制度性问题凸显。为了顺利解决监察证据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首先需要准确界定监察证据的概念和类型,其次需要正确解读《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立法目的、立法内容。必须指出的是,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解决的只是证据准入问题并不是证据证明力的问题,因此,可以通过提高审查证据的办法来保障监察证据的规范调取、正确使用。  相似文献   

12.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审判是诉讼过程的中心环节,庭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直接言辞原则被充分贯彻,控辩双方实力得到了均衡,证据裁判原则、法律定纷止争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这都将与之前"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结构的特征有所区别。在"以审判为中心"制度下,影响侦查行为的主体扩大,公安机关侦查权行使时受到了法院、检察院、辩护律师越来越多的影响;公安机关侦查理念落后,警检活动相互脱节、公诉效率低,证据证明力不足、放纵犯罪等问题就显现了出来。公安机关必须从转变侦查理念、密切警检关系、提高侦破案件能力来入手,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基于证据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审判阶段适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区别于其他诉讼阶段国家专门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刑事司法行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以审判阶段为中心设定的证据法规则,检察机关审查证据的司法行为也将受到其制约.从证据法学的角度理解何谓“给审判案件的法官制定的游戏规则”,是检察机关正确认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取证行为威慑作用的前提;同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也为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排除非法证据”奠定了认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诉讼法将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入主义转移、增强庭审对抗性的情况下,宜采用配套的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实行证据开示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节省司法资源、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发挥律师辩护职能等。目前我国证据开示的立法、司法现状不尽如人意,为此应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设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以彰显程序法的宽容和仁慈,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率和判处监禁刑比例居高不下的状况,与立法精神相悖,这一窘境迫切要求健全检察环节办案机制,实现法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6.
财产性强制措施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占有人对该财产的占有并禁止其流转的各种方法或手段的总称。规定财产性强制措施有利于保护合法民事权益,满足刑事诉讼对证据的需求,亦有预防犯罪之功能。对财产性强制措施立法不仅有程序法上的依据,亦有实体法的支持。司法实践中,应根据涉案财物的属性不同使用不同的财产性强制措施,涉案财物为不动产的,用查封;涉案财物为动产的,用扣押;如果涉案财物为存款、汇款、证券、股权、基金份额等特殊动产的,用冻结。由法院对财产强制性措施进行事前审查不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应采用事后审查方式。我国基本构建了以《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为主体,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补充的侦查监督程序和国家赔偿程序并存的财产性强制措施司法救济体系。在立法上,未来应构建与人身性强制措施并行的财产性强制措施,二者共同组成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隐私权保护除在审判阶段有明确规定外,对刑事诉讼的其他阶段被害人隐私权保护只是通过司法解释和工作制度方式予以规定,并且均停留在规定原则而没有规定保护的内容和救济程序,因此被害人"第二次被害人化"问题依然没有合理解决.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保护隐私权的总则性条款,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设立分则条款,通过立法规范司法与媒体的关系,并保障被害人隐私权遭受侵害时能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8.
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因引起审判活动中断、诉讼程序倒流等法律后果,背离控审分离、控辩平等,特别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义而备受疑义。立足于2021年《刑诉法解释》第274条的规范语义,审判阶段补充侦查的分析、研判不应继续囿于以往刑事立法的框定内容,不能以此前规范可能形成的不利后果作为制度诟病的必然论据,而是应当通过更为多元、适恰的论理方法,将此一议题的分析、阐释置于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现实语境之中,用以有针对性地回应审判阶段补充侦查制度项下的诸多疑义,并以此为基础演绎归纳出此一议题之下以完善制度本体与优化配套机制为导向,以明晰同意补充侦查申请的条件标准、依据刑事诉讼客体同一性理论限缩补充侦查之缺失证据范 围、恢复庭前实质性审查,以及强化对于根据在案证据进行裁判的释法说理为具体内容的渐 进式改革径路。  相似文献   

19.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对推进刑事审判方式变革具有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从审判实践角度界定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指出该制度的建立是诉讼效益和公正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必然要求。文章还对庭前证据交换的主体及责任、范围、内容、方式及程序等提出了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20.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由于尚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 ,导致司法实践对非法证据的处置各地做法不一 ,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宪法和法律关于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作者认为 :应在立法上弥补这一缺陷 ,当务之急则应正视《刑事诉讼法》修改程序条件尚不允许的现实 ,摈弃“价值权衡”理论 ,在“惩罚”与“保障”相互冲突的价值选择上不偏不倚 ,建立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以弥补法律条文之空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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