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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7 毫秒
1.
我国区域立法应定位为介于中央与地方立法之间的又主要依托于地方立法的、涵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特殊立法形式。区域立法主要由主体、权限、程序和协调机制四个基本要素构成。以区域立法为视角观察,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存在许多问题,如中央立法过于集权却未形成足够的权威、地方立法权配置失衡以及中央与地方立法权运作缺乏完善的协调机制。区域立法对于调谐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立法权限划分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体系的统一、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关系的处理以及法治建设的成败。目前我国立法冲突、立法矛盾的不断升级暴露出我国立法权限划分存在的缺陷,因此,我们必须在坚持立法权限划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划分方式,并且在实际中不断加以完善立法权限划分。  相似文献   

3.
《立法法》采取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现实意义。但它的规定存在局限性,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央和地方立法工作中出现的混乱和无序等现象。对于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应当以其制约因素为切入点,进而分析目前立法规定和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厘清我国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思路和方法,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4.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限的法律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宪法意义上,我国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限的处理,采取的是立法化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模式,在实在法体系中,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也都有关于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原则和具体范围的规定。但是,这些数量规模庞大的法律规范并没有真正建构起一个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的分权制度,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的缺位,以及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在一些领域享有实质性界定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力界限的法定权力,则加剧了立法化分权模式在实践中异化为行政化分权模式的危机,严重制约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的行使。为此,应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和分权制度,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法律解释体制,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分权规则的明确性与模糊性之关系,化解立法化分权模式异化的危机。  相似文献   

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于2010年如期形成,就地方性立法而言,应以经济纠纷事实为导向,细化实施性立法;以经济秩序重构为指向,加快回应性立法.以地方区域法治为方向,发挥自主性立法;通过习惯风俗入判、司法判决固化习俗、区域司法合作等三项原则,严格立法权限代理制度、建立法律冲突裁决制度、完善规范清理制度体系,建构司法型立法体制机制,从而实现立法"后体系时代"地方法治建设进程中公共契约精神的解放.充分适用中央立法授权,建立司法型立法模式,授权判决型规则产出,从立法供给侧改革,全面落实"科学立法"的内在要求,推动法治秩序的善化  相似文献   

6.
军事立法体制与军事立法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军事立法体制是关于军事立法权限划分的系统或体系。它所要解决的是一个国家的军事立法权由谁行使及怎样行使的问题。我国的军事立法权限可以划分为三个基本层面。具体到权力的行使 :中央军委具有制定军事法规的权力 ;中央军委与国务院的军事立法权限划分问题较为复杂 ,只能根据宪法和国防法的有关规定及其精神来具体划分各自的权限 ;在地方立法机关的军事立法权限问题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军事立法的最高权限 ,国务院有权制定有关军事行政法规 ,地方不具有军事立法权 ,地方性立法 ,原则上不宜直接对驻军作出规范性要求。在军事立法实践中 ,今后应明确军事立法的权限 ,规范军事立法程序 ,加强军事立法的计划性 ,健全其法规体系 ,提高军事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7.
2015年《立法法》修改,大量的设区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维护法制统一的困难进一步被放大。为了避免出现"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法制化"的"立法割据"现象,并维护社会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必须不断完善设区市地方立法的规范体系。具体而言,设区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就是设区市立法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要求是立法权限、立法选择、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立法体例、立法语言、立法衔接等各个立法环节科学规范,符合统一的立法标准,目的是保证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如同现代化的生产线一样,在生产流程和生产标准的衔接配合之下保证立法产品的规范化。因此,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设区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的规划和设计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一体系的规划和设计则是以科学评估为基础的。  相似文献   

8.
各国立法体制的不同使得呈现出来的法律样态千姿各异,地方立法的权限状况也因立法体制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地方权力机关与政府的权限划分、制定规则各有特色。其发展趋势自上世纪末开始呈统一态势,即地方立法权限不断扩大,规制更为规范。  相似文献   

9.
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立法工作者存在着对"地方特色"界限认识模糊的问题,以至于制定地方性规范时往往出现假借"地方特色"膨胀地方立法权、"地方特色"界定标准不明确、"立法抄袭"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弊端,地方立法工作者应当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厘清"地方特色"之界限:基于整体性,考虑其与维护法制统一的协调关系,以回应地方立法权膨胀问题;基于主体性,考量其与地方立法权限的辩证关系,以破除特色要素冗杂;基于本体性,考查其与科学立法理念的互动关系,使地方特色真正得以彰显。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被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以湖北省为例,考察了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现状,发现地方立法体制机制主要存在立法权限混乱、立法机构设置不合理、立法参与机制不健全、立法程序形式化、立法激励机制匮乏、立法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进而提出从明确地方人大立法权限、健全各主体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地方立法的程序机制等方面强化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11.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立法发展(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球化既是对中国立法发展的严峻挑战,又是实现中国立法现代化的历史机遇.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立法发展需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中国国情与全球化的协调、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合理划分、立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和谐、立法行为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宪法监督体制的建立等问题.中国立法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5个态势立法民主化;立法公开化;立法多元化,立法专业化和立法国际化.总之,全球化对中国立法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立法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障是一种运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制度,我国多年来的社会保障立法呈现残缺不全、混乱无序的低层次状态。要建立与新型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立法系统,应从总体上加以设计。在社会保障立法权限方面,应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发展;在社会保障立法建设的体系方面,应由分散立法向相对集约立法发展;在社会保障立法的层次方面,应由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发展。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地方立法自主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和中央与地方的特殊关系都需要扩大和规范地方立法,强化自主性和创造性,体现地方特色,回应社会需求、事实上,过去的20多年各地也制定了大量有地方特色的自主性立法,应积极引导,从调整范围、地方性事务和地方专属立法权等方面入手,解决好地方立法的自主性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策变迁之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稳步推进。政策主导型的特许运营模式虽然具有灵活应变的优势,但也存在预期缺乏的局限。为了实现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向法制主导型模式的转变,必须在总结中央地方政策引导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特许经营立法权限的科学配置。  相似文献   

15.
地方立法三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法》以基本法的形式对我国立法体制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一般地方立法因之形成了新的体制,但在立法权限划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地方立法的合法性、空间性和冲突性是完善地方立法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立法的缺陷及其对行政执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行政立法存在滞后性、立法主体权限不清、立法具有利益倾向性等缺陷,这就直接造成了行政执法主体混乱、执法趋利、执法随意等问题。因此,我们应对现行行政法律法规进行清理与修改,调整行政执法权的配置,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职责范围,重新定位行政执法功能。  相似文献   

17.
关于设区的市之立法权限问题,从《立法法》修改到颁布实施至今,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学者们在争鸣中未对"立法权限"和"立法范围"两概念加以区分,然而这两概念是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我国的立法体制归纳为"一元二级四个层次"比较合适,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与省级地方性法规同级。立法边界判定主要有遵守宪法、不抵触、一致性、公平性和不宜触碰五项原则。学术界的不少观点及争议在地方实践中存在着现实的不可能性与不必要性,设区的市立法范围在实然上与地方政府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基本一致。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公共突发事件的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地域差异时,该法在应对程序和应对机制上显得较为抽象与僵化.因此,合理解决公共突发事件必须以完善地方立法的协调功能作为出发点,发挥地方立法的保障性与补充性特点,并在国家权力认可的范围内,针对具体对象设定一套理性的运行规则和机制,以彻底解决权限运行缺乏规范指引之弊端.  相似文献   

19.
立法规划就是有立法权的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所编制的准备用以实施的关于立法工作的设想和部署。在我国立法规划的实际运作中,要注意中央立法规划编制与地方立法规划编制的关系、立法规划与立法提案的关系、立法规划制定的一般程序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立法机关的立法规划制度的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20.
依据"职权法定"原则和"职权宪定"原则的法治精神以及现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制度,目前在我国依法享有立法职权的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立法权都不具有法律上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立法法》享有的国家立法权的某种形式或某种意义上的"授权"。由于现行宪法和《立法法》没有明确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立法权的基本法律特性是一种"授权",故在立法权限的划分上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制度设计,并且也没有能够有效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立法权限相互冲突的问题。因此,可以通过修订《立法法》的方式来进一步理顺立法授权关系,或者是通过修订《立法法》创制与国家立法权相对应的具有独立意义的地方立法权概念,从而围绕着"职权法定"原则来处理不同国家机关在立法上的基本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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