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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湘人口发〔2008〕29号HNPR-2008-25007各市州人口计生委: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3年4月28日下发的《省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适用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湘计生发〔2003〕16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湘人口发〔2008〕25号HNPR-2008-25003各市州人口计生委: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6年10月8日下发的《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省人口计生委执法职权分解制度〉的通知》(湘人口发〔2006〕28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湘人口发〔2008〕28号HNPR-2008-25006各市州人口计生委: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4年7月20日下发的《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程序及配套制度和文书的通知》(湘计生发〔2004〕12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文书略)  相似文献   

4.
湘人口发〔2008〕27号HNPR-2008-25005各市州人口计生委: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3年11月13日下发的《省计生委关于印发〈省计生委关于跨地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湘计生办发〔2003〕38号)按照《条例修改决定》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湘人口发〔2008〕31号HNPR-2008-25009各市州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挂靠单位: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1年8月5日下发的《省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湘计生政发〔2001〕5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湘人口发〔2008〕32号HNPR-2008-25011各市州人口计生委:现将新修订的《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对象确认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原《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湘人口发〔2005〕7号)和《〈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补充规定》(湘人口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湘人口函〔2008〕73号HNPR-2008-25010各市州人口计生委:为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我委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清理。1995年至2004年间我委就各市州有关实施《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问题的请示所作的批复,因有效期届  相似文献   

8.
湘人口发〔2008〕30号HNPR-2008-25008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州计生委: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1年8月5日下发的《省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有关程序与制度》的通知》(湘计生政发〔2001〕4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湘办发〔2008〕19号(2008年11月16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8〕44号)要求,促进我省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0.
《湖北政报》2009,(7):9-15
<正>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十号)《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11月29日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1.
湘人口发〔2008〕24号HNPR-2008-25001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有利于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良好政策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人口计生委对本委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关于印发〈湖南省计生委关于计生  相似文献   

12.
(1996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于2008年7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7月31日  相似文献   

13.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2007年11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相似文献   

14.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于2007年11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1月30日  相似文献   

15.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于2008年7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7月31日  相似文献   

16.
各市州、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2007年9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湖南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务回避暂行办法》,修改了《收取(退还)终止妊娠保证金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和《再生育证审批、延期程序》,修订了相关法律文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予以公开。  相似文献   

17.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河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和省政府第95次…  相似文献   

18.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的决定》于2008年7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7月31日  相似文献   

19.
湘办发〔2008〕22号(2008年12月21日) 2008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  相似文献   

20.
<正>鲁卫指导发[2014]1号各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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