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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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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八日第二十三次会议讨论了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前新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否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问题,决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应该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出;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和委员一般地也应  相似文献   

2.
一、专员公署本来是省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但在过去几年中,由于工作的需要,它实际上在省和县之间起着一级地方政府的作用。过去几年中,专员公署在领导和督察所属各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进行各种社会改革,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改造和其它各方面的工作中,都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已经日趋健全和正规,在这种新的情况下,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二条的规  相似文献   

3.
关于各市、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民委员会会议请示报告事项,请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各市、县人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的规定(即每年举行两次会议),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候,关于会议日期和议程等问题,可以自行决定,不必报省人员委员会或专员公署批准。但是,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上述规定举行会议的时候,应当向省人民委员会请示报告(县同时抄送专员公署)。二、各市、县人民委员会,在每次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之后,应当把会议举行情况,连同会议  相似文献   

4.
日历     
《中国人大》2014,(2):4-5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于1953年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还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和选举  相似文献   

5.
山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昌会组织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别作了审查。鉴于从省到县,各级判组织法的学习都才在开始,因而对若干条文精神的理解认识还可能有下一致处,所以,对会议移交给政府的提案的处理工作,需要作一些具体的规定。一、兹将议案审查委员会邓初民主任委惯向大会作「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时所作的说明印发,作为各部门处理提案的内部参考。二、凡作为议案,列入「山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意见」中五十一案者,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审查意见办理,并将办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相似文献   

7.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宪法、选举法的基本原则和几年来选举工作的实践经验,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第六条增加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 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二、第七条第二款中“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修改为:“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三、第九条修改为三条,作为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1、“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亿的省,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相似文献   

8.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建议。兹决定:一、撤销热河省,将热河省所属行政区域,按国务院建议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二、撤销西康省,将西康省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川省。三、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省、直辖市二十五人至五十五八,人口特多的省,必须超过五十五人的时候,须经  相似文献   

9.
全国基层选举工作即将胜利完成,接着就要召开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了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作好准备,特就召开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作出如下的决定。一、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分别援引「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6次会议的决议以及国务院关于1958年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当前具体情况,对今年全省选举工作作如下指示:(一)1958年的选举是从基层到中央的全国性的选举。其任务是:选举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  相似文献   

1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二次。依照这一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于1956年5月召开第一届全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会日期另行通知)。2.会议的主要议案:听取和审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江西省1956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西省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  相似文献   

12.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麦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的规定,修改为:"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特多的市辖区至多不超过二十七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的规定,修改为:"乡、民族乡、镇五人至十五人,人口特多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8年3月19日第九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现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定:由于行政区域的扩大或者建制的合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可以超过选举法规定的名额。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需要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时候,由国务院批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需要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时候,由省级人民委员会批准。乡级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14.
《公民导刊》2004,(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等各项组织法,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选出了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员,完成了它所担负的各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已经圆满闭幕了。  相似文献   

15.
《吉林政报》2012,(3):2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于2012年2月1日—5日和1月31日—2月3日在长春召开。省长王儒林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代表吉林省人民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良好开  相似文献   

16.
根据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39次会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协商会議第22次会議的决定,全國八月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协商会議全國委員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委員会委員,要在1956年5月12日至6月10日期間共同進行視察。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和政协山西省委员会经过研究以后,对此次視察工作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联合通知:  相似文献   

17.
依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省各市、县均于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普遍选出了市县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正式成立了市、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原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山西省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后,于三月底以前,一律进行结束。准备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市、县,在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理结束工作的同时,应即进行筹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  相似文献   

18.
从全省县、市人民检察院对1956年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的检查材料来看,我省县、市人民委员会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是重视的,认真贯彻执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省89个  相似文献   

1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地方国家机关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们选举的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是它们的执行机关,也就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也属于地方国家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也必须符合于地方国家机关的组织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20.
胡进 《辽宁人大》2007,(8):29-29
2003年年初,李秀国被葫芦岛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从那时起,他就下定决心要全心全意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几年来,他先后在县、市、省人代会上递交建议、议案27份,有90%以上的建议和议案被各级政府采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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