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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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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概念与职务犯罪预防的概念较为相似,大体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广义上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注重“打击”和“预防”.而狭义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注重预防,在职务犯罪发生前予以遏制.现阶段我国在职务犯罪预防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1.现有立法存在缺陷,且缺乏职务犯罪预防的专门性立法.2.检察机关的预防中心地位不明确.3.职务犯罪刑罚对罪行的规定过于单一,确定性低.4.职务犯罪的监督不力,监督机关的权利缺乏法律制度保障,配套措施不完善.构建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具有长期性、艰巨性.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社会预防团体不断的努力.构建和完善“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立法.2.明确职务犯罪预防中心机构.3.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刑罚机制.4.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
首先,从广义上讲,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广义的“立法”和“执法”是两个对立面,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法律监督机关,“一府两院”是法律执行机关.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法律情况不宜进行执法检查.  相似文献   

3.
我们通常所讲的行政监督,概括地说是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施法律和是否遵纪守法的监督.行政监督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理解,泛指国国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的监督,以及党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前者可以概括为国家监督,后者可以概括为社会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又可称之为行政法制监督.狭义的理解,是专指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又可称之为内部行政监督.本文所要论述的,是行政监察在内部行政监督体系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论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所谓民事抗诉制度,是指立法所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以提出抗诉的方式实施法律监督的程序制度。民事抗诉制度可以在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加以理解:广义的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既可以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进行抗诉,也可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制度;狭义的民事抗诉仅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  相似文献   

5.
一、系统立法的范畴与模式 1.范畴 企业集团法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进行理解。从广义上看,凡是涉及企业集团的法律规范,都可称为企业集团法,既包括特别针对企业集团的专门立法,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那些对企业集团进行间接调整的、零星的法律规范;从狭义上看,企业集团法是指专门针对企业集团的集中立  相似文献   

6.
只要对新《刑法》第270条的规定稍加考察,我们便不难发现,其中存在若干的立法缺陷。下面,笔者择其二个主要缺陷进行分析并就其完善作些必要的学理探讨。一、“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的表述不能科学、准确地界定法条所涉非法占有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侵害对象,容易造成歧解,造成适用法律的困难甚至形成立法局限。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对新《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可作狭义和广义的理解。狭义上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仅指保管人依保管合同而占有的他人财物,即保管物(含金钱)。而广义上的“代为保管…  相似文献   

7.
浅述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法律监督一直是法制建设中相对薄弱的环节,故而难免现实中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的情况。因此,加强法律监督,对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法律监督的概念。所谓监督,是指检查、监察、督促和指导的活动。对法律监督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专指专门国家机关——人民检察机关对法的实施、法的实现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完整的法律监…  相似文献   

8.
法律政策学的研究路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对法律政策的研究 所谓法律政策(德文为Rechtsplitik,英文为legal policy),在学术界大体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法律政策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在法律上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在此意义上,法律政策不仅包括立法政策和司法政策,而且包括社会政策的一切领域(如住房政策、农业政策、药品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劳动政策、人口政策、环境政策,等等)。狭义的法律政策仅指立法政策(Gesetzgebungspolitik),即在立法上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达到一定社会目的而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以审判为中心”广义上强调审判独立、罪从判定,狭义上强调针对一审程序的“以庭审中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要适当弱化检察机关的一审审判监督职能,同时强化二审监督职能.针对当前我国检察机关二审监督范围立法缺位、独立性缺乏、程序不健全、抗诉理念偏差等问题,应从提升诉讼质量、推行抗诉说理、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拓宽监督范围以及健全配套措施等方面努力提升审判监督的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0.
依法行政原则自传到我国并发展至今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依法行政原则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而且官方文件普遍采用广义理解;二是对"法"的理解,在实践中对行政法规或规章的过于强调,对行政立法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监督的忽视和缺乏。通过对这两个特点以及二者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分析后,本文认为,我国目前的关键任务是摆脱寄希望于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的惯性思维。  相似文献   

11.
“坦白从宽”的法律定位及司法操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坦白从党”的实践困惑“坦白从宽”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是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方针。但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落实,出现了“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不正常现象。这种不正常现象比较严重地影响了对犯罪的打击和对罪犯的改造,影响了国家法律的执行效果,所谓“坦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本文所指的坦白从宽是狭义上的坦白,即指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发觉、怀疑及掌握,而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传讯…  相似文献   

12.
论仲裁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论仲裁员徐前权所谓仲裁员,笔者认为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理解是指仲裁委员会按一定规则聘任的,以备仲裁当事人选定来仲裁其纠纷的人。狭义理解是指纠纷当事人按一定规则直接或间接选定的仲裁其纠纷的人。本文所指仲裁员一般是指狭义上的仲裁员。仲裁员在案件...  相似文献   

13.
监督过失有狭义监督过失与广义监督过失两种概念,笔者赞同采行狭义监督过失说;在此基础上对监督过失中被监督者的行为形态、监督者的复合罪过情形以及监督过失犯罪形态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4.
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太高 《河北法学》2002,20(2):69-74
无效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无效行政行为的基本含义为 :不具有公定力 ;不具有约束力 ;申请、宣告或确认其无效不受时效限制。在国外立法上 ,狭义的无效行政行为分为两种 :一是绝对无效行政行为 ,即由立法明确加以列举 ,司法实践中只需对号入座 ;二是相对无效行政行为 ,即由立法确定一个一般标准 ,符合该标准的即为无效行政行为。我国虽没有建立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但在相关立法中已经开始涉及。从现代行政法监督行政权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看 ,必须尽快建立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15.
<正> 行政立法过程是指国家行政立法机关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起草法律、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进行法规清理、法规编纂及监督法规执行等一系列活动过程的总称。这是从全面的、宏观的、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意义上来理解和把握行政立法过程的具体含义的。这样的行政立法过程便可以区别于“行政立法程序”,并可以视之为“行政立法程序”的动态延伸与扩展,而较之“行政立法程序”具有更广泛、更丰富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正> 监狱法学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监狱法学以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活动为研究对象;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研究上述内容外,还研究监狱史、狱政管理、狱囚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统计、监狱建筑等内容。从此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监狱法学等同于监狱学。本文所研究的是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特别指明的外,本文以“监狱法学”代表含“监狱学”与狭义“监狱法学”在内的所有有关专著、教材、课程及相关研究,而论述的重点则在狭义的监狱法学。  相似文献   

17.
我国行政执法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行政执法的现状行政执法,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就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行为:狭义上讲,是相对行政立法而言的,是指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或者对特定相对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新中国的行政执法走过了一条曲折发展的道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与之相应,行政执法随着行政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是,直到现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甚多。我国行政执法中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关于立法解释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及其概念、术语所作的解答和说明。立法解释和所解释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德效力,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在我国,立法解释有广狭之别。广义的立法解释。是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本身所作的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或规章的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自己颁布的行政法规或规章的解释等。狭义的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所作的解释。本文仅从狭义的角度对立法解释作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地方性法规与驻军关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性法规与驻军的关系问题,不仅涉及我国现阶段的立法体制,而且涉及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制度。可以说,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一关系,对我国地方法制建设和部队建设,以及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军队”的理解,狭义是专指人民解放军中的正规部队(不包括军人家属)和武警部队;广义的是指不仅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而且包括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地方武装部门。我们认为,在讨论地方性法规和驻军的关系问题上,对“军队”应取狭义的理解。  相似文献   

20.
20世纪以来在法律和政治理论上处于优越地位的西方国家议会,都已呈现出一种共同趋势,即作为立法机关的地位实际下降了。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直至支配着立法。为应对此种变化,当代西方国家议会趋于在统一掌握立法最终审议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广泛采用各种更灵活的立法形式。且越来越重视其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以期一方面强化政府立法的民主保障,加强对政府立法的监督和控制,以协调其立法民主与行政效率的动态统一;另一方面改革和完善议会制度。以实质性地强化其立法审议和立法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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