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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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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房地下车库权属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11月,有地下车库第一案之称的“南京星汉城市花园地下停车库纠纷案”最终以全体业主享有该地下停车库的权益而暂时告一段落。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城市中,业主和开发商间围绕地下车库权属所产生的纠纷却日益激化。不同法院根据不同的理由对其归属也做出了不同的认定。围绕地下车库所引发的争议,  相似文献   

2.
黄吉惠 《刑警与科技》2007,(10B):158-161
XX花园是由普泰克公司开发的高档花园式小区社区,位于延安北路延伸段,静安区秀峰路413号,征地面积152亩,实用地面积120亩,由9幢18层住宅组成,共500户,容积率1.05%,绿地覆盖率42.56%。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健康居住理念。XX花园小区内有车库136个,地下车位355个,为业主提供了便捷的停车环境。[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小区车位车库按照其不同的形态,或者是专有部分,或者是共有部分。所谓小区车位车库的约定归属,隐含的前提是:在开发商售出房屋单元之前,小区车位车库归开发商所有。作为专有部分的车位车库才能够通过约定来确定归属,作为共有部分的车位车库则是随着小区房屋单元的售出而归全体业主所共有。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专有使用权,也可以通过共同使用权的方式来使用小区车位车库。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各类物业纠纷层出不穷,小区停车问题也随着私车数量的快速增多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确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后,地下车库既可为建设单位"专有",也可由全体业主"共有",相关问题进一步复杂化,有关地下车库的物业纠纷不断发生,或关于权属或关于收益。2010年年底,北京市朝阳区某花园小区物业纠纷尘埃落定,法院经两审终审,依法判令前期物业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地下车库移交业委会进行管理,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法律解答。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关于小区车位(车库)归属问题的规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在小区停车位上存在的矛盾,然而在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中业主的优先权如何体现,约定不明时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开发商在小区公共场地建造的机械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三个方面仍然存在缺漏,本文试从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的争论出发结合物权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上述缺漏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小区车库权属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林青 《行政与法》2009,(5):97-100
对于小区车库权属问题,我国物权法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为我国现实生活中对不同形式车库归属的判断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本文通过对我国小区车库存在形式的现状分析以及对各国立法例中小区车库权属的界定模式的比较研究后认为,产权清晰是交易的前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小区车库权属归业主共有或开发商所有并不是绝对的,小区车库就性质而言应属于建筑物的配套设施,除独立车库可归属于开发商所有之外,地面停车位和架空层车库均应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开发商、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主要纠纷之一。我国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时小区车位、车库归属作了规定。笔者对该条规定的何理解和适用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8.
小区地下车库权属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小区地下车库的权属认定颇有争议,相关纠纷也屡见报端。本文从建筑标准判断之难并对业主而言极为不公平、法律理论表明地下车库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社会防空避难的需要决定地下车库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等三个方面阐述地下车库的权属应认定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9.
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拟将从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流转情况探讨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认为一般情况下地下车库应该由开发商所有,若商品房的转让价格包含了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则地下车库应当由业主共有,且这种共有的性质是按份共有。文章的最后还论证了为明确地下车库的归属,应当完善地下车库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地下停车场物权归属问题是目前小区区分所有权问题上比较敏感而热点的问题,因此引发的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时常见诸报端。200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11.
当前,中国房地产业正如火如荼地发展,但开发商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文拟对房地产开发商在经营中将属于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进行违规“销售”的现象进行分析,从而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作出探讨。一、案例情况由于当今私人购买车辆的不断增加,在购买商品房的同时购买车位或车库,成为业主们购房同时的重要选择。如: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与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方)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楼盘内的某个车位“销售”给业主,业主交纳一定数额的款项后,该业主拥有此车位的“永久使用权”,但…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的实施导致地下车库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变化,也改变了其权利归属认定的逻辑前提。《物权法》实施前,地下车库必须依附于物业小区的宗地使用权,没有独立存在的基础,只能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附属物。交易中未约定时,其权属随商品房的移转而一并移转;《物权法》实施后,借助于土地的分层利用制度,地下车库成为可独立交易物,由此为开发商保留地下车库所有权提供了可能,就其所有权取得无特别约定时,地下车库仍为其初始权利人———开发商所有。因此《物权法》颁布前后,有关地下车库权属判断的衔接问题尤为凸显。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出台后,机动车车库的归属问题成为人们争论的热点,有观点认为机动车车库应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有观点则认为应属于开发商所有。车库的归属问题进而又影响到人们对车库产权登记要件的认识,是否应当将机动车车库作为全体业主所有之物而限制转让交易?请 看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的实施导致地下车库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变化,也改变了其权利归属认定的逻辑前提.《物权法》实施前,地下车库必须依附于物业小区的宗地使用权,没有独立存在的基础,只能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附属物.交易中未约定时,其权属随商品房的移转而一并移转;《物权法》实施后,借助于土地的分层利用制度,地下车库成为可独立交易物,由此为开发商保留地下车库所有权提供了可能,就其所有权取得无特别约定时,地下车库仍为其初始权利人——开发商所有.因此《物权法》颁布前后,有关地下车库权属判断的衔接问题尤为凸显.  相似文献   

15.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利归属问题是开发商、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主要纠纷之一。2007年我国正式颁布的《物权法》第74条对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首次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但是这一规定对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形以及业主优先权适用的原则和范围欠缺考虑。因此有必要就小区车位车库法律归属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首次就住宅小区车库(位)的归属问题进行了原则性界定,但这种原则性的界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理解和适用上的难题。小区的停车位,物权法草案称之为车库,关系到业主、开发商的权益,业主生活和工作是否便利,小区的安全状况,引人注目,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7.
开发商为了将房子卖出去、卖个好价钱,不惜在楼书和广告宣传资料中将楼盘吹得天花乱坠,可一旦交付房子后,便不再履行承诺,空中花园成了空中楼阁。当业主向其讨说法时,开发商又以广告宣传不是合同的一部分和“解释权归开发商”为理由来为自己开脱。当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兑现广告中的承诺或者要求其赔偿时,法院又以楼书广告中承诺的设施是为全体业主服务,个别或部分买主无权就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交付问题主张权利为理由,驳回了业主的诉求。  相似文献   

18.
盛薇 《法制与社会》2012,(16):88-90
商业住宅小区停车难的根本原因是我国汽车行业发展速度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城市配套设施建设速度不匹配。《物权法》第74条在商业小区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属问题上,采"约定所有说",这在实践中相当于引入了全盘市场化的交易机制。而在以《物权法》第136条为基础的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基本处于空白的阶段,实现商业小区地下车库面向整个社会公开自由交易,并不能有效激励开发商进行地下车库建设,反而赋予房产商在地下车库市场上的垄断厂商地位,加剧供需矛盾,导致商业住宅小区地上停车难与地下车库空置现象并存。因此,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对地下车库归属确权规则的明晰与完善只是一时之计;在法律层面,唯有尽快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相关制度才是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9.
在物业纠纷案件中,许多业主因不满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都能成立吗?找不到停车位王先生自2004年购买了位于A小区的住宅后便一直在该小区内居住。2011年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小轿车,王先生将新车开回家,小区物业的保安人员却不允许王先生的车辆进入小区。王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告诉王先生,小区的停车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地下停车,是业主在购买房屋时一并购买,王先生并没有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是该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很重要的一条,其关于规划区内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既关系民生,也关系开发商的利益,业主和开发商会从各自的角度去解读,并且容易产生歧见,因此切实把握这一法条的法理内涵尤为重要。这一法条是寻找小区车库车位位置的法律路标,业主和开发商都必须认真辨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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