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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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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著作权领域的重要原则,其含义即是版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所体现的思想,它不仅激励了作者的创作,划定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并且平衡了整个社会和著作权人的利益,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2.
根据版权法的一般原理.版权之客体或谓版权法的保护对象是作品.而作品的实质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这就是著名的思想表达两分原则.然而,是否任何作品或任何表达形式都受版权法保护,或都具有可版权性,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作品要具备可版权性,还必须具备一定之要件,此要件之核心便是原创性.  相似文献   

3.
作为版权法保护对象的作品须具有独创性。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独创性的认定更是关乎版权案件性质和审判结果的关键。只有对作品的独创性进行认定后,才能确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涉案作品能否受到版权法保护,进而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和义务分配及侵权赔偿等问题。因此,确立作品独创性认定的一般原则至关重要。笔者认为,作品独创性认定的一般原则可分为区分思想与表达原则、鼓励创作原则、投入回报原则、个案分析认定原则、利益平衡原则等。  相似文献   

4.
张志伟 《法律科学》2014,(4):110-118
已经形成作品内在表达的创意才能得到版权的保护,纯精神的构思和尚未形成作品内在表达的创意不能给予版权的保护;创意形成作品内在表达的标准是创新性和具体性。创意应当具有创新性,创意的创新性以坚持绝对性标准为主,以相对性标准为辅;具体性要求创意须是明确而深层的逻辑设计,明确即可识别性,深层指可以被实质模仿。运用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方法认定创意侵权的成立,要区别是对创意的宏观借鉴还是具体模仿,要注意是整体实质相似还是部分实质相似。可适用版权法中的改编权条款对创意进行保护,但创意的版权保护应受实用-非实用二分原则的制约。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理论视角和具体运用视角阐述思想表达二分法的运用。理论上,思想表达二分法来源于"阿尔泰"案,确定了用"三步检验法"将"思想"与"表达"区分。本文认为运用该方法对计算机程序进行版权意义上的保护会产生两个问题,第一是经过合并原则,场景原则和公有领域要素之后,该表达是不受版权保护(版权性是否还存在?)还是复制者的复制行为不认为是侵权?第二是计算机程序的版权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在具体运用上,本文选取了我国的一个案件,对其进行分析。最后,认为虽然"思想"与"表达"的界限模糊,但是对其二分以及"三步法"要作为一种不可抛弃的理念牢记于心。  相似文献   

6.
科技的发展带来了作品表现形式和传播媒介的革命性变化,传统的思想一表达二分以及实用/非实用性的区分原则难以适用于非传统意义上的作品,著作权法需要重构建立在模拟技术之上的作品体系.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现代著作权客体制度面临的困境和危机进行理论分析,提出以利益平衡为制度设计的核心考量因素,必须坚持现有理论体系下的创新.充分考虑作品种类差异与著作权法统一保护的冲突,赋予传统意义上的作品强保护,对新兴的"准作品"以弱保护.  相似文献   

7.
思想与表达的二分法是著作权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构成了著作权法的核心,它意味着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并不保护作者的思想。思想与表达的二分,缓解了信息自由与著作权法之间的一种内在张力,从而为著作权法的体系构建奠定了基础。该制度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制度,本文主要从学习的角度来探讨思想与表达的二分。  相似文献   

8.
论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对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美欧一样都以版权法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为基本原则,然而“思想/表达”二分法与软件界面知识产权均衡的不一致造成其不确定性以及难以适用等缺陷。我国相关法律中有关软件界面的保护规定过于笼统,造成“有法难依”和国外厂商滥用知识产权阻碍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局面。从软件界面的网络经济学特性出发,应以是否存在网络经济效应为界面元素受保护的界线,从而与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均衡保持一致。将网络经济效应原则引入我国相关法规中,能够弥补我国当前软件界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9.
软件反向工程:合理利用与结果管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传统版权法基于“思想表达二分法”的理念,版权体系本身并不保护作者在作品中蕴含的思想,而只注重保护作品的形式。软件作品在版权法意义上具有若干种存在形式,从编写到运行中间经历了若干次的变形。通过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所了解到软件的设计思路或算法安排等“思想”,并不处于传统版权法的护佑之下,软件的设计者无法对反向工程的结果主张权利,于是便转而寻求对反向工程这一技术手段加以禁止。欧美的相关立法说明,反向工程应当被界定为一种中立的使用作品的方式,应当管制对反向工程结果的不正当使用,而不是限制反向工程行为本身。  相似文献   

10.
关于版权法保护的对象,理论界大多数人认为,版权并不保护任何一种思想或理论,版权法所保护的仅仅是作品的独创的“表达形式”,而不延及作品反映的实质内容。作品的内容按其他法律(如专利法)来给予保护。对于这种“只保护形式而不保护内容”的观点,笔者有些不同看法。“保护形式说”认为,版权法并不保护任何一种思  相似文献   

11.
黄春洁 《法制与社会》2013,(8):195-196,213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从其产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已为许多国家和主要国际版权条约所采纳;由于"思想"一词具有隐喻性,因此很难划分思想与表达的范围,这成为了版权法界一大难题;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有其存在的价值,是版权法保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必要工具,因此有必要对其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2.
论作品的原创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原创性是作品可版权性的核心要件,其最基本的涵义就是作品来源于作者,而不是抄袭他人作品的结果;原创性并不包含艺术价值和新颖性的要求;个性的存在是原创性的直接证据;在特定作品中,版权法的原创性要求可能与这些作品将要实现的社会价值相冲突,版权法需要作出适当平衡;创作意图的存在与否不应当成为原创性的要件;额头出汗原则不应当成为现代作品获得可版权性的基础;原创性是否包含创造性应当视作品类型的不同而作不同处理。应当将作者导向型分析与作品导向型分析,特征导向型分析与目的导向型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对作品是否具有原创性作出适当的界定。主观性的表达可能受版权法保护,但客观性的事实却不具有可版权性。  相似文献   

13.
思想与表达的合并原则又称思想表达识别的例外原则。它只存在于特定的表达形式中,即表达与思想难以区分,甚至必须被认为混合在思想中。合并原则关注的是作品的表达性成分和作品表达体现的思想是否难以区分,或者表达性成分很有限以致他人的相同或相似的表达不构成侵权。合并原则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具有适用价值。  相似文献   

14.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著作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含义即是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而不保护表达所体现的思想。这一原则不仅界定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而且有利于平衡作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版权人采取的技术措施限制了作品的传播,与表达自由产生了紧张关系.美国版权法与宪法第一修正案之间的冲突导致在诉讼中版权法经常面临宪法审查的命运.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规定的规避技术措施涉及的计算机程序是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论,应受表达自由的保护.DMCA中的“主要”、“实质性”等措辞不属于过度宽泛、模糊笼统而违宪的情形.DMCA是内容中立的法律,适用中度审查标准,没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宪法审查中凸显了第三人对被审查对象的看法.我国有必要开创替代性制度,以保障知识产权制度的理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权利穷竭原则即无论是作品原件还是复制件,合法投放市场后,著作权人不得对其再享有控制权,但对电影等作品的出租权又除外。作为版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对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的平衡至关重要,而我国《著作权》法对此未作规定。此外,实践中该原则的适用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数字传播时代版权法的首次销售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晨 《法制与社会》2011,(32):293-294
首次销售原则是版权法领域的重要原则,其目的在于限制权利人的权利,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间的利益。但随着数字作品网络传播逐渐盛行,传统的首次销售原则已不再适用新的传播方式。技术措施的发展使得首次销售原则的调整或发展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21,(4):54-65
版权法保护技术措施的反规避条款对传统的版权例外造成了冲击,因此版权法创设合理规避规则有其合理性,我国2020年《著作权法》修正时首次增加了合理规避条款。为实现公共利益保护,解决作品市场的外部性问题,有必要建立更为完善的合理规避规则体系。在合理规避的法律属性上,基于其特权属性在适用过程中应采取"违法阻却说"。基于合理规避的特性,应明确合理规避与版权例外之间的关系,以重新解读"三步检验标准",通过"继承"动态地发展合理使用条款,并引入超越版权法的公共利益于合理规避条款之中。目前我国合理规避条款尚未与版权例外体系完全契合,应增加合理规避的原则性规定,建立合理规避与合理使用的连接点,将版权法保护之外的公共利益纳入合理规避体系之中,对合理规避条款的适用前提加以限制,以完善数字环境下我国著作权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针对未经许可利用他人热点新闻的现象,通过介绍美国热点新闻不当使用判例中的典型案例厘清美国热点新闻不当使用原则从产生、消退到再次兴盛的过程,阐明了该原则与版权法在对热点新闻进行保护时的联系与区别,并探讨了该原则在新技术时代的适用,为中国在进行热点新闻保护相关立法、司法时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20.
胡启明  成凤明 《河北法学》2004,22(4):133-135
版权与表达自由之间存在内在的紧张,传统版权法在两者之间通过合理使用等制度进行了适当的协调,但在数字技术与网络环境下,新近纳入版权法的技术措施保护对表达自由产生了新的紧张关系,这需要重申利益平衡的版权法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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