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4 毫秒
1.
《法治研究》2006,(11):49-49
本所是一家规范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得益于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和公司化的管理模式,把每一位律师的执业成本降至极限,本所律师完全享有自主、自尊、自律。事务所内部同时推行独立运作制和团队合作制,实行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分配和分摊方案。在志远大,与人合作是一种愉悦,与人共事是一种品位。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加强管理,保障合作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作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之合作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合作律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三条合作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四条合作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第五条合作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第六条合作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  相似文献   

3.
对话背景随着我国改革是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我国律师工作改革与史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律师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发挥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已有律师Ic万多人,律师事务所H川()多家,形成了国资所\合作所和合伙所三种王要形式并存的格局,律师队伍中聚集了一批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律师业务领域大大拓宽,已经介入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倾销、高科技、企业兼并等新兴的法律服务领域,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律师队伍和律师…  相似文献   

4.
对抗制国家的无效辩护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抗制国家的无效辩护制度是一项保障刑事被追诉人获得律师有效辩护和公平审判的制度。获得律师有效辩护的权利是产生这一制度的权利基础,它使辩护权具有了“积极自由”的性质,并使辩护律师扮演起被追诉人代理人和国家代理人的双重角色。无效辩护制度承载了救济被追诉人获得律师有效辩护的功能。对抗制国家确立的无效辩护判断标准兼顾了律师自主辩护与被追诉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有其相当的合理性。我国刑事诉讼模式转型后,有必要借鉴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5.
《法治研究》2008,(11):F0002-F0002
京衡律师集团温州事务所前身为浙江轶雄律师事务所,是李求轶律师领衔创办的律师事务所。2007年3月与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组建京衡律师集团。截至2008年12月底已创办十周年。本所采取专业部制来开展业务工作,现有公司法·上市(IP0)部、知识产权部、国际商务部、法律翻译部等专业化服务团队。在管理理念上,本所采取与专业化团队相应的职业管理机制,并设立了行政管理中心。  相似文献   

6.
人有的时候会想这样的问题,我是谁?其实这是人的一种自我反思,或者也可以说,是人在给自己进行一个定位。答案可以非常丰富,但是我想,可能每个人的答案都和他的职业有关联,一个人是干什么的,一个人一生在干什么。我,是一个律师。我是杨仲凯律师,这个概念模糊而又具体。我心目中的律师是怎样的,其实也可以归纳为,我,对自己怎样去要求,自己的人生怎样延展,怎样活下去。在想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本真的我和作为一个律师的我,撕裂成为两个人,一个是思考者,一个是游走在时光里的践行者,这种自我的要求,让两个我互相成为镜子,相互对照,试图达成一种完美的统一。我想,完成“我心目中的律师”的命题,叙事可能远比论说生动,不如就写一段往事吧——  相似文献   

7.
去年春季,我有幸到美丽的花园之国新加坡考察,受益匪浅。现把新加坡的律师制区简略作一介绍。新加坡现有律师2000多人,分为职业律师犯非职业律师。所谓非职业律师晏指具有律师资格,不在社会上开业,只在政府、法院和法律学院中工作、职业律师可在社会上开业,一般有四种方式:一是独资律师事务所;二是合伙律师事务所;三是受聘于独资或合伙律师事务所;四是法律顾问。要取得律师资格.除了只有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外,还要经过四个目的以律师实务、诉讼程序、司法又名为主要内容的“延续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后。再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学习…  相似文献   

8.
杨勇  沈浩  金钰 《中国律师》2009,(4):88-90
香港律师文化与香港内地律师合作前景目前,香港律师业发展成熟,有事务律师7000多人,律师事务所700多家;大律师1000多人;此外,也有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名外地律师。香港拥有一批爱国爱港的忠诚律师。他们有积极参与共和国经济建设的高度热情和热心。同时,由于香港开放法律服务市场较早.香港律师们有着丰富和成熟的处理国际商事案件的实战经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急需大批自身素质高、外语水平和处理国际商事纠纷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爱国律师人才。在这样的背景下,  相似文献   

9.
《天津律师》2005,(1):61-61
[第一条]为促进天津律师业与国际律师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开阔视野,提高素质.增强天津律师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为使本协会选派人员出国(境)考察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师》2012,(8):75
本所由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首届"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孙中伟创办,专业承办首都北京及各省市的死刑复核与刑事辩护、商事再审与诉讼的精品化律所,现面向全国:一、孙中伟著《死刑辩护指引》、《死刑辩护手记》法律出版社将出版,现开始预订认购。二、招募合作律师:1、合作律师协助本所承办当地业  相似文献   

11.
邵建新 《中国司法》2008,(9):111-111
目前,连云港市有合作律师事务所17个,有执业律师153人,占律师总数的50.8%。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后,市司法局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一是把“留住人,确保队伍稳定”作为改制目标。省厅《关于做好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指定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明确专人负责。他们要求各地严格执法,  相似文献   

12.
试论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潘家永从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律师体制来看,律师难以在控辩式审判方式中发挥充分的作用。因此,亟待从以下方面完善律师辩护制度。一、实行公诉案件律师辩护制我国现行的辩护形式有三种,被告人自行辩护,律师辩护和其他辩护人辩护。被告人自行辩护和...  相似文献   

13.
李雯 《中国律师》2015,(2):63-64
律师跨境合作是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必然结果。囿于中国现代律师制度起步较晚,有据可查的"中外律师跨境合作"可追溯至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现代律师制度起步晚,中外律师跨境合作早期明显由外国律师占据主动地位。随着近年来中国律师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际化程度的显著提升,中国律师在与境外律师合作的过程中亦扮演着越来越主动的角色。一、中外律师合作的演变阶段笔者认为,中外律师跨境合作迄今为止经历了三个  相似文献   

14.
刘惟佳 《中国律师》2000,(11):63-64
一、按份共有:明确合作所产权关系的基本思路现有律师机构,无论是国资所、合作所,还是合伙所,都各有其独具的特点和优势。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1996年第42号、第45号令发布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作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合作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见,在产权关系上,如果说合伙所是按份共有,那么,合作所就一…  相似文献   

15.
莎士比亚说,他平生最喜欢读两本书,一本是自然,一本是人。律师工作就是专门读人这本书,专与人打交道的。干律师虽然无权无势,还疲于奔命,但却有一种自豪感。可以靠自己敏锐正直的心和手中的法律武器,给绝望者以企望,困惑者以解脱,困难者以援助,以掀动人们心底的波澜。  相似文献   

16.
访韩观感     
矫捷  张勇 《天津律师》2001,(6):46-47
仁川,天津的友好城市。1993年天津市律师协会与仁川地方辩护士会结为姊妹协会,多年来两市律师交流互访不断,每年都互派代表团出访,成为两市律师问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和渠道。应仁川地方辩护士会的邀请,2001年12月3日,以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矫捷为团长的天津律师代表团一行6人乘机前往仁川,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我国律师制度的性质、律师组织的设置、律师的任务、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和业务活动的原则,都作了明确规定。我国律师制度除保持其固有的属性外,还具有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特点。其固有的属性是:第一,律师是具有法律知识的人;第二,是经过考核,符合律师资格条件的人;第三,律师业务活动是服务性的。它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特点:第一,律师制度是人民司法制  相似文献   

18.
合作所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1997年1月1日《律师法》的实施,使我国律师事务所的三种体制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笔者认为合作所体制由试点到确立有其自身体制的原因,也因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一、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合作所是对国资所的必要补充。我国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的执业队伍体制主要是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管理下、控制下的国资投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1988年为适FVtl会大义民卞与法制建设的需要,作为我国律师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变国家包办律师事务所的局面,司法部颁发了(合作制律师事…  相似文献   

19.
我国《律师法》规定可以设立3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即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国资所)、律师出资设立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所)和律师出资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所)。2000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国资所(除少数经济欠发达地区依靠财政补贴的国资所以外)已经完成脱钩改制的工作,成为合作所或者合伙所。据悉,《律师法》即将修订,初拟的草案只规定了合伙所和有限责任制所(与现在的合作所相类似)两种…  相似文献   

20.
《中国律师》2014,(8):76-76
7月29日下午,“佛珠中江律师行业交流座谈会暨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珠海举办。据了解,这是广东省律师行业首次实现区域性合作,将深化佛珠中江四地律师行业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推进四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按照合作协议,“佛珠中江”四地律协将在律师权益保障、投诉查处、继续教育、实习律师的管理、信息共享、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紧密的交流合作,共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同时,四地律协共同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以保证四地律协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