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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志琦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4,(5):36-39
马加爵案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集中暴露了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缺陷 ,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缺失、国家补偿制度的空白、附带民事被告人的缺位、程序选择权的不足等问题。为更有力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 ,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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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制度设计、司法传统、刑事司法政策等原因,检察机关对被害人关注不够,使以保护被害人民事诉求为宗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实践中有许多缺憾.以域外法制和诉讼原理为视角,可对检察机关与被害人的关系重新整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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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之子在车祸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刘某因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损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民事赔偿部分唯有死亡补偿费不予支持,理由是死亡补偿费是精神抚慰金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赔偿范围。该案判决生效后,赵某又另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其精神损失.即死亡补偿费。对此应如何处理,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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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各类行政与民事交织案件来说,采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不可忽视的矛盾与困难。从纠纷本质出发将案件先分流至单纯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反而更可能釜底抽薪,彻底解决涉案权益的归属。当然,这种先后两个诉讼分别审理的模式,必须同时对程序衔接、当事人的诉权、后一诉讼的时效以及诉讼费用等相关问题作出考量与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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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程序性内容规定稀少,所颁布的司法解释对反垄断诉讼制度的规定仍不完善,这其中既有我国经济体制上的影响,也有立法设计上的原因。为有力打击垄断行为,应对我国反垄断诉讼制度和实践中所存在的困境进行突破:完善反垄断民事诉讼,将垄断行为纳入可直接提起诉讼的受案范围,扩大当事人可提起诉讼请求的范围;建立反垄断行政诉讼,将行政性垄断纳入可诉范围;完善反垄断刑事实体法,设立独立的垄断罪名,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刑事追诉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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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模式分别表现为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模式更多地体现对抗辩论,而职权主义模式要求法官在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行使释明权。对抗式辩论原则的实现与法官行使释明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对此,应加强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纠纷,限制法官行使释明权的范围,使民事诉讼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变,实现对抗式辩论原则与法官释明权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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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在弥补辩护方调查取证能力的不足,杜绝了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中凭借"突然袭击"来获得胜诉,防止人为拖延诉讼,实现程序价值的最大化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中国学界对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学者们对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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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现状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当前,这一规定仍存在以下弊端:民法和刑法适用上的冲突造成被害人权利救济渠道狭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实际上等同于证人,对被害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缺乏明确规定,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难以实现。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路径选择是: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应当完全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定操作,完善起诉阶段被害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陈述意见权,确立刑事和解规定,建立刑事精神赔偿程序和被害人国家补偿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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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出现的新课题。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包括: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就民事侵权赔偿问题提起的诉讼;不服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确认并就民事侵权赔偿提起民事诉讼;不服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第三方的补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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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男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6,(4):57-59
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庭审形式化主要表现为法庭审理以侦查卷宗为中心的审理方式,导致庭审形式化的根本原因在于诉讼结构上"以侦查为中心"而不是以审判为中心,刑事庭审实现实质化的关键在于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落实。从辩护的视角看,刑事庭审形式化严重制约了刑事辩护率的提升和辩护质量的提高,反过来,刑事庭审实质化又依赖于刑事辩护的普及和充分有效的辩护。因此,刑事庭审实质化,不是法院唱独角戏,也不能止于公检法三家互相配合,还应当考虑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实现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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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领域对诉讼价值的平衡以及当事人权利的保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我国现阶段,关于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仍不够完善,学术界关于该项规则是否应当建立以及如何适应等观点也大相径庭,因此明确了在我国确立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意义,并指出现阶段该项规则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从而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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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作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发展和完善其自身,首先要认识和完善其理论基础;其次是对刑事辩护制度的诉讼价值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查和评估,从而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在科学化、民主化、公正性等方面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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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证据可能面临灭失、伪造、变造、藏匿或者事后难以再取得的各种风险,证据保全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潜在的风险而设计的一项预防性保护措施。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制度,但没有确立刑事证据保全制度,这不仅不利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也影响着我国的司法公正。刑事证据保全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促进司法活动高效运行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