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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阿富汗王国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萨达尔·穆罕默德·纳伊姆殿下:殿下和我在关于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的会谈中,业已代表贵我两国政府同意:在签订上述条约的同时,废除中国前政府、即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于1944年3月2日在安哥拉签订并且于同年9月30日互换批准书的"中国阿富汗友好条约"。  相似文献   

2.
任命郝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王国特命全权大使。免去丁国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駐阿富汗王国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坚信双方全面加强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肯定1960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对深化双边关系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确认各自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双方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阿富汗国王陛下, 为了保证存在于中国和阿富汗两个独立和主权国家之间愉快的友好睦邻关系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决定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等原则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本着友好合作和互相谅解的精神,正式划定和标定中国和阿富汗在帕米尔地区的边界;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在贺龙副总理和他们的随行人员的陪同下,应阿富汗首相萨达尔·穆罕默德·达乌德的邀请,于1957年1月19日抵达喀布尔,在阿富汗进行五天的正式访问。在他们停留喀布尔的期间,总理和副总理受到了阿富汗国王陛下的接见,并且同萨达尔·穆罕默德·达乌德首相、阿里·穆罕默德副首相和萨达尔·穆罕默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和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国国王伊馬姆·艾哈迈德·伊本·叶海亞·哈米德丁·納賽尔·里迪尼拉陛下, 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国友好条約第四条的規定,密切兩国間的科学、技术和文化合作关系, 为了实現这一目的,决定締結本协定,并且各自特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長周恩来; 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国国王伊馬姆·艾哈迈德·伊本·叶海亞·哈米德丁·納賽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命令     
1959年1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4次会议通过,任命:林中为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李玉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王国大使馆参赞;柳雨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大使馆参赞;朱汉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参赞;黄仁为国务院秘书厅副主任;寿松涛为西北工业大学校长;杨霖为西安石油学院院长;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和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国国王伊馬姆·艾哈迈德·伊本·叶海亞·哈米德丁·納賽尔·里迪尼拉陛下, 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国友好条約第四条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發展兩国間的經济关系, 为了实現这一目的,决定締結本条約,并且各自特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長周恩来; 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国国王伊馬姆·艾哈迈德·伊本·叶海亞·哈米德丁·納赛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鉴于两国间所存在的友好关系,重申两国间现有的边界是一条和平友好的边界。为了保障两国友好睦邻关系的延续和进一步发展,两国政府同意举行谈判,以便正式划定存在于两国之间的边界并签订一项边界条约。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和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国国王伊馬姆·艾哈迈德·伊本·叶海亞·哈米德丁·納赛尔·里迪尼拉陛下, 为了永久保持友誼,为了密切合作关系,以利于兩国人民; 由于确信按照体現在联合国宪章和万隆会議决議中的原則發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也门穆塔瓦基利亞王国之間的友好和合作关系,將有助于巩固和平和普遍安全; 并且确信,具有不同信仰、意识形态或者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可以和平共处; 决定締結本条約,并且各自特派全权代表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几内亚共和国总统,愿意巩固和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几内亚共和国之间的深厚友谊;深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几内亚共和国之间的友好合作符合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助于增强中国、几内亚两国人民和亚洲、非洲人民的友谊和团结,并且有利于世  相似文献   

12.
一、柬埔寨国家元首諾罗敦·西哈努克亲王殿下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邀請,于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七日在中国进行国事訪問,并且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五周年庆典。二、陪同柬埔寨国家元首訪問的有:国家元首私人顾問宾努亲王;王国議会議长諾罗敦·蒙达那亲王;国家安全和地面防御国务大臣古伦先生;国家元首技术顾問、柬埔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2005年1月17日一、免去孙玉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刘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特命全权大使。  相似文献   

1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9月27日由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愿意保持和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之间的和平和友谊,深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之间的陆邻关系和友好合作符合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有利于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为此目的,决定根据两国共同确认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缔结本条约,并且各派全权代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尼泊尔国王陛下特派首相毕什韦什瓦·普拉萨德·柯伊拉腊。上述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相似文献   

16.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6月19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似文献   

17.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6月19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相似文献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11月14日在马德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相似文献   

1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2018年1月29日一、免去姚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任命刘劲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二、免去易先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任命程学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斯里兰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和夫人应阿富汗国王穆罕默德·查希尔·沙阿陛下的邀請,于一九六六年四月四日至八日对阿富汗进行了正式、友好的訪問。陪同刘少奇主席訪問的有: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和夫人,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和其他官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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